| 索引号 | 001008003001024/2024-56437 |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区应急管理局 |
| 生成日期 | 2024-01-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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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浙江高通建设有限公司“8·17”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已经鹿城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温鹿政发〔2024〕14号),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调查报告》第四项“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第五项“事故调查发现其他违法情节及处理建议”以及第六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的要求,及时做好对事故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工作,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并将处理结果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于2024年2月29日前报送我局备案。
温州市鹿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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