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
| 索引号: | 773129607/2024-00038 | 成文日期: | 2024-07-12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长兴县应急管理局 |
根据《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对长兴太湖街道吉祥铝业(长兴)有限公司“2·18”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检查评估。评估组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实地察访等方式,对事故整改情况方面进行了检查评估。现将有关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3年2月18日上午,位于长兴县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6号的吉祥铝业(长兴)有限公司,在进行铝塑板装运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2023年5月18日经长兴县人民政府同意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组经进一步深入调查后向长兴县人民政府提出关于该事故调查报告的回复,2023年6月30日长兴县人民政府向应急管理局下达了《关于对长兴太湖街道吉祥铝业(长兴)有限公司“2·18”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长政发〔2024〕55号)。
二、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长兴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各事故相关单位参加成立了评估工作组。评估组了解事故发生单位吉祥铝业(长兴)有限公司事故发生后的工作情况汇报,并收集了相关资料,完成了评估工作。
三、事故责任追究情况
1.吉祥铝业(长兴)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由长兴县应急管理局对吉祥铝业(长兴)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罚款30万元,案件已办理完毕。
2.叶文飞,吉祥铝业(长兴)有限公司总经理,主要负责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由长兴县应急管理局对吉祥铝业(长兴)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叶文飞进行行政处罚,罚款3.84万元,案件已办理完毕。
四、有关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吉祥铝业(长兴)有限公司严格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加强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了全面的安全教育培训,传达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加强安全教育学习,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同时,在事故处理完毕后,吉祥铝业(长兴)有限公司开展全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政治,排查生产现场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此次事故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罚,以督促相关人员做好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公司内部处罚结果如下:
1.陶伟,吉祥铝业(长兴)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科科长),依据吉祥铝业(长兴)有限公司规章制度对其进行处理,处罚款1000元并严重警告一次。
2.陈康,吉祥铝业(长兴)有限公司外贸跟单员,依据吉祥铝业(长兴)有限公司规章制度对其进行处理,处罚款1000元并严重警告一次。
3.吴辉,吉祥铝业(长兴)有限公司物流安全搬运主管,依据吉祥铝业(长兴)有限公司规章制度对其进行处理,处罚款1000元并严重警告一次。
(二)属地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太湖街道党工委召开安全生产大会,通报事故情况,提出工作要求,并对此次事故实行挂牌督办,指出事故暴露出该企业在防护措施、操作规程、教育培训等安全方面存在突出问题,要求企业全方位自查整改。同时,辖区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活动,聚焦工贸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领域、危险化学品领域、文体娱乐领域等各类行业领域,通过重拳出击、铁腕整治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违章作业行为。
五、存在不足
(一)违章作业管理存在问题
当前,企业违章作业现象较多,因违章作业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频发,反映出企业在违章作业管理上存在诸多问题:一是缺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部分企业未能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未将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落地,导致在生产过程中违章作业频繁出现。二是教育培训不到位。一些企业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能培训不足,导致一线作业人员对安全操作规程不熟悉或理解不透彻,常常忽视或者误判作业中的风险,造成违章作业行为频发。三是员工安全意识淡薄。不重视安全工作,忽视安全规程、制度和防护措施等方面的理论知识,作业时凭借经验,极易引发违章行为。
(二)事故调查方面存在不足
一是调查深度不够。往往局限于对直接违章行为的查处,而对违章背后深层次的原因,如管理制度缺陷、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文化缺失、监督考核机制失效等未能进行全面、深入的剖析。
二是联动机制欠缺。部门间信息沟通不畅,导致在违章作业事故调查过程中,资源协同效率不高,无法形成有效的跨部门联动,对事故成因进行全面、准确的还原。
六、评估组评估意见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相关单位均能按照县人民政府的批复意见且要维持之前专项行动整治取得的成果,监管事项和责任落实到人,实施网格化责任管理。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相关处理,未发现不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的问题。企业能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长兴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