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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万秀区塘源环城高速公路1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3-12-15 16:25     来源:梧州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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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日12时16分许,在梧州市207国道东绕城过境一级公路与S4001高速公路塘源连接线交叉路口,发生一起重型厢式货车与一辆小型轿车碰撞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共造成小型轿车上4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发生后,梧州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全面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形成《梧州市万秀区塘源环城高速公路1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其中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的有关规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市安委办牵头组织有关单位组成梧州市万秀区塘源环城高速公路1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相关单位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评估组由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市总工会等有关单位人员组成,依据《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梧州市万秀区塘源环城高速公路1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梧政办函〔2022〕12号)和《梧州市万秀区塘源环城高速公路1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评估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采取听取汇报、座谈问询、现场核查、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评估工作。经评估组会议讨论,形成评估意见。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梧州市万秀区塘源环城高速公路1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按照《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梧州市万秀区塘源环城高速公路1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梧政办函〔2022〕12号)和《梧州市万秀区塘源环城高速公路1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要求,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事故责任人落实了责任追究措施。

(一)对事故单位的行政处罚情况

1.鞍山市千山区交通运输局对鞍山市某运输有限公司作出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的行政处罚。

2.张某某,事故车辆辽**重型厢式货车驾驶员,被梧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处以罚款壹仟肆佰元(¥1400.00),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二)其他处理情况

1.2022年6月1日,梧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针对此次事故对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万秀区大队进行了约谈,并责成其作出书面检查。

2.2022年6月1日,梧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针对此次事故对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三四合署大队进行了约谈,并责成其作出书面检查。

3.鞍山市千山区交通运输局针对此次事故对鞍山市某运输有限公司进行约谈并全区通报。

4.梧州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针对此次事故于2022年7月4日向梧州市城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三、事故相关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梧州市万秀区塘源环城高速公路1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单位按照《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梧州市万秀区塘源环城高速公路1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梧政办函〔2022〕12号)和《梧州市万秀区塘源环城高速公路1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要求,认真汲取了事故教训,加强了内部的管理,积极落实了事故整改措施。

(一)事故企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鞍山市某运输有限公司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培训会,明确新的安全措施和安全职责,开展驾驶员专题安全学习,增强司机及车主的安全意识及安全技能。二是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与公司所属车辆车主分别签订安全“承诺书”,办理车辆安全险。三是针对事故车辆进行整改,禁止车辆辽**重型厢式货车上路运营,同时对车辆驾驶员予以3000元处罚。

(二)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情况

1.梧州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事故发生后,梧州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重点领域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各部门、个人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实行定期安全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分工和协调。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整改小组,联合207国道东绕城过境一级公路的设计、监理等单位对该公路存在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方案,一是对损坏路面进行修复,对洒落路面的杂物砂石等进行清理,二是对平交路口人行横道标线进行重新规划,三是对沿线遮挡标志的杂草进行清理。2022年12月27日,将207项目移交桂东公路发展中心管养,目前桂东公路发展中心已对该项目开展日常养护。

2.梧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事故发生后,梧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围绕“12·2”较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针对性开展专项整改。一是明确工作重点,强化部署推进。印发各项工作方案,开展集中整治活动。成立督导专班,深入督导隐患排查。二是突出整治重点,强化路面管控。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开展周末夜查行动,紧盯城郊结合和国省道等重点路段,把警力向乡镇、农村主要道路倾斜。三是开展全市道路客运车辆乘客安全带使用提示督促工作,积极联合交通运输、运政等部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工作,做好客运车辆乘客使用安全带提示。四是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期间,共排查平交路口安全隐患82处,排查事故多发路段12处,全部列为市级重点监督整改挂牌督办事故多发路段。五是强化宣传警示教育,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短信等媒体平台,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曝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剖析典型事故案例。

3.万秀区人民政府

事故发生后,万秀区政府迅速抓好安全红线意识巩固,多次在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及安全生产会议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等。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印发《万秀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总体实施方案》,排查重大事故隐患27项,已完成整改17项,其中企业自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23项,已完成整改14项;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4项,已完成整改3项。举一反三加强源头治理,重点排查整治道路运输企业、12吨以上重型载货车辆、驾校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和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超限超载行为,现场排查出40余项安全隐患,已全部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完成。

四、相关工作建议

万秀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在认真汲取同类事故教训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全面分析研判事故风险隐患,强化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和重点车辆检查严查辖区内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路面巡查管控工作力度,组织开展同类问题排查并及时整改消除,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力度,抓好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做到扎实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五、评估意见

从梧州市万秀区塘源环城高速公路1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的总体情况看,评估组认为:有关行政单位能严格按照职责,对事故责任单位、人员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有关部门、单位能认真汲取此次事故教训,按照《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梧州市万秀区塘源环城高速公路1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梧政办函〔2022〕12号)和《梧州市万秀区塘源环城高速公路1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各项要求,认真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梧州市万秀区塘源环城高速公路12·2较大道路交通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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