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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黄石乡村融合二期工程“8·30”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荔城区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6-10-13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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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8月30日14时许,广西通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承包的荔城区乡村生态保护融合发展提升工程(二期)发生1起一般坍塌事故,造成1名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35万元。 

  事故发生后,莆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高宇批示:“关于荔城区管道塌方,尽快查清事故原因,同步做好现场管控,消防处置,预警监测”,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对该起事故实行挂牌督办。 

  2026年9月2日,荔城区政府成立了由区监察委、检察院、公安分局、应急局、住建局、总工会和黄石镇政府派员组成的“8·30”事故调查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同时聘请莆田市安协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参与并通知广西通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久建筑公司)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派员参加,对事故展开调查。 

  调查组以对事实真相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资料查阅、现场勘验、实地调查、检测鉴定、座谈交流、询问谈话和专家论证等方式,查清了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了事故单位有关情况和事故性质并认定了事故责任,查实了有关部门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相关人员责任,同时,调查组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剖析事故暴露的突出问题,总结分析了事故主要教训,提出了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 

  经调查认定,荔城黄石乡村融合二期工程“8·30”一般坍塌事故是一起因管道沟槽边坡稳定性差且无防护;事故受害人未检查区域环境安全情况;事故发生单位安全制度规程不完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风险管控不落实;政府监管部门监督不够到位等因素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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