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PT00507-2521-2018-00032 文号 莆市安〔2018〕1号
发布机构 莆田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18-02-28
标题 关于上报秀屿区“11·8”施工升降机坠落较大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PT00507-2521-2018-00032
文号 莆市安〔2018〕1号
发布机构 莆田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18-02-28
标题 关于上报秀屿区“11·8”施工升降机坠落较大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
有效性 有效

关于上报秀屿区“11·8”施工升降机坠落较大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

发布时间:2018-03-07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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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市安〔2018〕1号

 

省安委会:

2017年11月8日中午12时左右,秀屿区发生了一起因施工升降机坠落导致3人死亡的较大事故。经市政府同意,成立了由市安监局牵头,原市监察局、市总工会、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质监局、市经信委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调查组,并按照有关规定邀请市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调查组在秀屿区政府的配合下,对这起事故进行认真取证、分析,现已查清事故原因,提出相关责任人处理意见和整改意见建议,形成调查报告。现将该起事故调查报告予以上报,请求予以批复。

妥否,请批复。

 

 

莆田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2月28日

 

 

 

 

 

 

 

主送:省安委会

 

莆田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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