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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贤县架桥镇土坊村“8·18”触电亡人较大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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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18日13时40分许,进贤县架桥镇土坊村委会大坊村发生一起触电亡3人较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380万元。

事故发生后,省、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分别作出指示,要求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责任,进一步采取措施,排查治理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有关规定,市政府成立进贤县架桥镇土坊村“8·18”触电亡人较大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由市应急管理局为组长单位,进贤县人民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检察院和南昌供电公司派员组成,并聘请电力领域省级专家库有关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因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应急局纪检监察组参加事故调查组,故未另行成立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遵循“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询问、专家论证等方法,认真按照“四不放过”要求,查明事故发生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性质以及相关人员责任,总结分析事故教训,针对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提出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全文见附件。

进贤县架桥镇土坊村“8·18”触电亡人较大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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