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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县人民政府关于福建永华竹业有限公司“5.12”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2016-07-07 00:00 来源: 访问量:200次

  

松溪县“5.12”事故调查组:
    《福建永华竹业有限公司“5.12”事故调查报告》已收悉,经研究,同意《福建永华竹业有限公司“5.12”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处理意见:
    1.责成松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辖区内进行炭化锅作业的企业全面排查,摸清企业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账,要与“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紧密结合,借助专业力量,深入企业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专项排查取得实效。
    2.责成松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之规定,对福建永华竹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长朱传发,予以行政处罚。
    3.责成松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福建永华竹业有限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4.责成福建松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福建永华竹业有限公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
 
                                 
  松溪县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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