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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州市海珠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5MB2C935049/2024-00096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海珠区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7-25
名称: 海珠琶洲广商中心外墙泛光照明工程项目“12·1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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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琶洲广商中心外墙泛光照明工程项目“12·1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2024-07-30  浏览次数:-

       2023 年12月18日18 时许,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街广商中心外墙泛光照明工程项目1名男子在外墙作业过程中坠落至首层地面,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 207.8088 万元。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等规定,海珠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和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区纪委监委、区人社局、区总工会以及琶洲街道办事处各派 2人组成的海珠区人民政府“12·1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检察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广州市番禺区和南沙区人民政府派人参加。同时成立专家组,邀请建筑工程类专家参与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阅资料、人员问询、调查取证等,查明了事故经过、发生原因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总结了事故的主要教训,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调查认定,海珠琶洲广商中心外墙泛光照明工程项目“12·1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因企业擅自采用座板式单人吊具进行外墙悬吊作业、工人违规作业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详情请点击附件查看。


附件:

1.海珠琶洲广商中心外墙泛光照明工程项目“12·1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