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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江复兴“4•6”一般道路交通 事故调查报告
日期:2026-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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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6日4时48分许,在两江新区方正大道润之康医院路段,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区分局交通管理支队开展了前期调查,划分了事故责任,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第500900120260000061号),并于2026年7月10日向两江新区应急管理局移交了该事故资料。根据相关规定,两江新区人民政府成立了由两江新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政府办公室、北碚区公安分局交通管理支队、区交通运输委、区总工会等单位为成员的两江复兴“4·6”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并邀请区纪委监委机关、区检察院、北碚区交通运输委派员参与事故调查工作。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组经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现已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及责任,并提出了处理意见及防范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建议。

经调查认定,两江复兴“4·6”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因行人杜**在设置有人行道的道路上在车行道内行走的行为,以及驾驶员胡**驾驶机动车疏于观察道路情况,未能及时发现在道路上行走的行人的行为,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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