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区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安全生产领域信息公开>行政管理 > 监督检查

两江金渝大道出口加工区段“1·2”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日期:2026-08-31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字号: 大 中 小

2026年1月2日,重庆多多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号牌为渝A***2的小型轿车、重庆柯棉农业有限公司号牌为渝A***3的小型普通客车在两江新区金渝大道出口加工区段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23万元。

事故发生后,区交巡警支队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区交巡警支队将该事故相关资料移交区应急管理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两江新区行政区划调整,经区政府授权,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政府办公室、区交通运输委、区总工会、区交巡警支队和渝中区、九龙坡区、南岸区人民政府等单位人员参加的两江金渝大道出口加工区段“1·2”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同时邀请区纪委监委机关、区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经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经调查认定,两江金渝大道出口加工区段“1·2”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因行人违章在机动车道上推行摩托车、网约车平台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而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