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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江江北城江苏渝海电梯工程有限公司“6•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日期:2026-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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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5日7时40分左右,在两江新区江北城街道《东方国际广场二期A塔电梯设备安装》项目A-1电梯井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39.9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的相关规定,经区政府授权,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政府办公室、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市场监管局、江北城街道等单位派员参加的两江江北城江苏渝海电梯工程有限公司“6·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同时,邀请溧阳市人民政府、区纪委监委机关、区人民检察院参加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经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事故调查组认定,两江江北城江苏渝海电梯工程有限公司“6·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因工人违规打开防护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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