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等有关规定,两江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两江新区安委办”)牵头成立两江新区五里店长安单工一宿舍5栋6栋装修工程“3·22”一般起重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5年3月22日8时2分许,在原江北区五里店街道长安单工一宿舍6栋,重庆唯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装修工程拆除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导致工人陈**死亡。事故发生后,重庆唯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死者陈**家属达成善后赔偿协议,赔付115万元。原江北区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报告经原江北区政府批复,并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二、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由两江新区安委办组织参加事故调查的相关部门派员组成评估组,依据《江北五里店长安单工一宿舍5栋6栋装修工程“3·22”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重庆唯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根据调查认定,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由原江北区应急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2025年8月25日,原江北区应急管理局向重庆唯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江北应急罚〔2025〕24号),处以5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事故相关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李**,时为重庆唯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负责该项目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调查认定,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由原江北区应急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2025年8月25日,原江北区应急管理局向李**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江北应急罚〔2025〕23号),处以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重庆唯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事故发生后,公司停止了所有的生产经营活动,至今一直处于停业状态。
(二)区住房城乡建委。事故发生后,一是组织召开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会。二是组织各街镇召开了物业管理区域安全工作培训会。三是组织物业管理行业物业企业进行了安全工作专题培训会。四是印发了《关于加强“五一”期间物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行业委外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做好物业服务区域内各项安全管理工作。五是按照执法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对小区进行了安全检查。
(三)五里店街道。事故发生后,一是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多次组织召开建设工程领域安全风险研判会,组织研判、部署工作。二是督促所有建设工程、装修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查无证上岗、违规作业、违章指挥,强化施工机械使用、高空作业、动火动焊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管控。三是组织社区、网格开展建设工程与装饰装修专项排查,重点检查高空作业防护、安全交底、备案手续、隐患台账等内容,对未备案、无防护、违规施工项目当场叫停、限期整改。四是街道党工委班子成员带队开展了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隐患进行了记录和分类,针对不同类型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并限期进行整改。五是加大了对宿舍、老旧小区、“九小场所”等装修改造项目的巡查力度,严查损坏房屋承重结构、违规动火动焊、无安全措施施工等行为,联合物业及时制止违规行为,开具整改通知。六是组织各社区、各在线项目安全负责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安全负责人、老旧居民区电梯加装安全负责人、大型装饰装修工程负责人召开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同时对参会人员通过学习安全生产文件、观看安全事故警示片等方式开展培训。七是联合社区、社会单位,分发宣传横幅、海报、通告等宣传资料,通过应急广播循环播放各类安全常识。
五、评估组评估意见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各单位按照原江北区政府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单位、人员作出了处理;区住房城乡建委、五里店街道,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整改措施建议。
两江新区五里店长安单工一宿舍5栋6栋装修工程“3·22”
一般起重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2026年6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