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4日10时左右,在两江新区玉峰山镇OPPO工业园西侧地块《重庆出港二期(场地搬迁)-2025》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向两江新区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存在迟报事故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的相关规定,经区政府授权,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政府办公室、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市邮政管理局五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市场监管局、玉峰山镇人民政府等单位派员参加的两江玉峰山河南远科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3·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同时,邀请常熟市人民政府、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政府、区纪委监委机关、区人民检察院参加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经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事故调查组认定,两江玉峰山河南远科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3·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因防护缺失、工人高处临边作业未系挂安全带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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