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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江新区大石坝C01单元05街区015地块项目“1·17”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日期:202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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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7日12时28分许,在两江新区大石坝街道C01单元05街区015地块B4号楼5层,重庆筑亿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架子工班组在悬挑架上清除木料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0万元。

事故发生后,两江新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成立了由两江新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政府办公室、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等为成员的两江新区大石坝C01单元05街区015地块项目“1·17”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邀请了区人民检察院和大石坝街道派员参与事故调查工作,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经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现已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责任单位及个人,并提出了处理意见及防范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建议。

经调查认定,两江新区大石坝C01单元05街区015地块项目“1·17”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因工人安全意识淡漠,违章作业,未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事故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作业现场无安全管理人员,未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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