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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02709469172K/2026-00079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应急局
  • 成文日期
  • 2026-09-23
  • 发布日期
  • 2026-09-23
  • 标题
  • 涪陵白涛新材料科技城重庆市科尔科克新材料有限公司“5·3”一般淹溺事故 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涪陵白涛新材料科技城重庆市科尔科克新材料有限公司“5·3”一般淹溺事故 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日期:2026-09-23 来源:涪陵区应急局
字 号:大中小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督促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严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重庆市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对2024年涪陵白涛新材料科技城重庆市科尔科克新材料有限公司“5·3”一般淹溺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评估工作。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组依法开展调查并形成《涪陵白涛新材料科技城重庆市科尔科克新材料有限公司“5·3”一般淹溺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按照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有关要求,由重庆市涪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涪陵区安委办”)牵头成立评估工作小组,围绕事故责任追究、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落实等情况开展评估,推动事故调查处理成果转化为安全治理成效。

(二)制定评估方案和任务清单。评估组对照《事故调查报告》认定的事故原因、责任认定、处理意见以及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逐条逐项细化评估内容。重点核查:一是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二是科尔科克公司针对班组安全教育不到位、取水泵船安全监管存在盲区、生产组织不合理等问题的整改情况;三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设备设施管理、临水作业安全、应急处置和值班值守等制度措施完善情况;四是白涛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区应急管理局吸取事故教训、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加强安全监管执法情况。

(三)开展现场评估核查。评估组于2026年8月28日,赴重庆市科尔科克新材料有限公司及科尔科克号取水泵船现场开展评估,通过查阅资料、座谈询问、现场核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企业整改措施、监管部门事故防范措施等落实情况进行核验。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并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闭环销号。

二、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责任追究人员

石七军,科尔科克公司科尔科克号取水泵船取水工。事故调查认定,其在泵船上作业时未按规定穿戴救生衣,发现运行中的取水泵排空阀出现异常时未按操作规程先停泵并通知维修人员到场检修,而是冒险处置,其违规作业行为直接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责任追究。

(二)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1)杨彬,科尔科克公司厂长助理。事故调查认定,其主管科尔科克号取水泵船建造、安装、验收并全程指挥试运行,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未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教育,未对科尔科克号开展日周月安全检查,未及时发现并消除取水泵船建造和试运行期间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事故调查报告》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予以行政处罚。经核查,已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处罚金额25,487.00元,已于2025年6月30日足额缴纳(详见表1、表2)。

(2)重庆市科尔科克新材料有限公司。事故调查认定,科尔科克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疏于对科尔科克号取水泵船建造和试运行期间的生产安全监管,未组织开展取水泵船操作人员班组安全教育,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作业人员违规处置异常行为监管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事故调查报告》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予以行政处罚。经核查,已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处罚金额520,000.00元,已于2025年6月30日足额缴纳(详见表1、表2)。

行政处罚履行情况汇总如下:

经核对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网上银行电子回单,上述罚款均已于2025年6月30日通过银行转账缴入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非税收入账户,缴款情况如下:

(三)企业内部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谢生敏,科尔科克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厂长。事故调查认定,其协助公司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到位,督促取水泵船作业人员遵守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科尔科克公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处罚。经核查,公司作出事故处罚,处罚金额3000元,已在2024年5月工资中扣除。

(2)段洪,科尔科克公司安环组负责人。事故调查认定,其未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督促取水泵船作业人员遵守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科尔科克公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处罚。经核查,公司作出事故处罚,处罚金额3000元,已在2024年5月工资中扣除。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企业整改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要求科尔科克公司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增添安全生产措施,对安全生产各环节开展全面隐患排查,彻底整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事故原因分析,评估重点覆盖以下方面:

(1)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事故责任追究。重庆市科尔科克新材料有限公司深刻汲取“5·3”淹溺事故教训,全面规范生产安全管理,立即分别组织公司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对事故经过、原因、责任和防范措施进行复盘剖析,将“设备异常先停机、严禁带压处置”“临水作业必须按规定穿戴救生装备”等要求纳入岗位安全教育内容;对事故相关责任人员依规依纪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在适当范围内通报,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2)健全取水泵船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公司进一步明确了科尔科克号取水泵船的分管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安全职责,将泵船纳入公司统一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日周月检查范围,建立安全责任清单、巡检清单和问题整改清单,防止因位置远离厂区再次形成监管盲区。

(3)补齐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短板。针对取水泵船操作人员由其他岗位转岗的实际,公司按规定组建作业班组并落实转岗、班组和岗位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培训计划、签到记录、考试考核和培训档案。培训内容突出取水泵启停操作、排空阀及输水管线异常处置、临水作业防护、救生衣正确穿戴、应急报警和落水救援等内容,未经培训考核合格不得独立上岗。

(4)完善设备异常处置和检维修制度。针对事故中4号取水泵排空阀异常、带压处置导致闸阀断裂的问题,完善泵船设备设施巡检、维护保养、故障报修、停机隔离和检维修作业制度,明确出现阀门、管线、水泵等异常时必须先停机、泄压、隔离并由专业维修人员处置,严禁操作人员擅自带压拆卸、敲击、紧固或冒险处置。对阀门、管道连接件、压力部件等关键部位应建立定期检查和预防性维护机制。

(5)强化临水作业现场安全防护。对泵船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绳、应急照明、通信报警等救生和应急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数量充足、状态完好、取用方便;在登船通道、甲板、设备操作区域等位置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救生装备佩戴提示;严格执行临水作业救生衣穿戴规定,加强现场抽查和违章纠治。

(6)优化值班值守和生产组织。事故调查指出取水泵船操作人员实行每人连续值守24小时、单人独自值守,发生突发事件时个人难以及时应对和照应。企业已结合岗位风险重新评估值守模式,合理安排轮班、交接班和人员配置,落实重点时段巡查、联络确认和异常报告制度,避免长时间单人值守形成安全风险。

(7)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治理。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的要求,对厂区外取水设施、临江临水设施、在建项目和试运行设备开展一次系统性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验收要求,形成排查、整改、复查、销号闭环。对类似偏远、分散、独立作业点位同步纳入常态化检查范围。

(二)属地及行业监管部门整改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白涛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和区应急管理局要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事故调查同时认定,事故发生前区应急管理局、白涛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已按照职责对科尔科克公司建设项目开展安全检查,未发现需要党纪政务追责问责的情形。事故发生后,评估工作重点核查了以下内容:

(1)白涛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组织辖区企业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和举一反三排查;将临江临水、厂外独立作业点、建设项目试运行等环节纳入属地风险排查和日常检查范围;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并督促闭环整改;加强与区级行业监管部门的信息互通和协同监管。

(2)区应急管理局。按照行业监管职责对科尔科克公司事故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依法落实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行政处罚;围绕企业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试运行设备安全管理、临水作业等突出问题开展针对性监督检查;对同类企业和类似作业场景开展警示提醒和风险防范。

四、评估组评估意见

经过评估工作组对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的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走访核查和技术评估,评估结论如下:

各单位基本按照事故调查报告和涪陵区人民政府批复意见落实相关工作,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已执行到位;辖区政府、行业管理部门能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建议和防范措施。一是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深刻认识到水上及临水作业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二是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得到一定强化;三是防控措施进一步深化,针对取水泵船排空阀、带压处置、救生衣穿戴、单人值守等事故暴露出的高风险环节加强了风险管控。责任单位科尔科克公司已按要求落实整改,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五、工作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经验主义。科尔科克公司要把取水泵船、厂外设施、试运行设备等全部纳入统一安全管理体系,属地和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确保安全责任无盲区、监督检查无死角。

(二)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岗位作业人员安全职责,推动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针对事故暴露出的管理短板,进一步健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设备维护保养、异常处置、临水作业、值班值守和应急管理制度,加强制度执行监督,严肃纠治违章操作、冒险作业等行为。

(三)突出临水作业和设备异常处置,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围绕泵船、取水设施、输水管线、阀门等重点设备,强化风险辨识和预防性维护,完善停机、泄压、隔离、检维修等安全措施。严格落实临水作业救生装备穿戴要求,完善救生设施、报警通信和现场警示,合理优化单人值守和长周期值班安排,切实提升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互助救援能力。

(四)持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形成闭环管理机制。

坚持问题导向,常态化开展事故整改“回头看”,对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问题和评估发现的问题逐项建立整改台账,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整改完成事项及时复查验收,对反复出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制度和管理原因,推动由整改一个问题向治理一类风险转变。

(五)强化属地和行业监管,严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白涛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区应急管理局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强化对建设项目试运行、厂外独立设施、临江临水作业等风险点位的监督检查,综合运用检查、执法、约谈、警示教育等手段,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对整改不力、屡查屡犯的企业从严监管,切实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涪陵白涛新材料科技城重庆市科尔科克新材料有限公司            

“5·3”一般淹溺事故整改和落实情况评估组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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