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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MB1509693U/2026-167256 组配分类 事故通报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发文日期 2026-01-30
发布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奉化西坞怡诺(宁波)科创园“2·1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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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3日16时30分许,宁波市奉化区西坞街道怡诺(宁波)科创园4号厂房门口,宁波云科时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奉化第一分公司在搬迁过程中发生一起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90万元。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甬政发〔2011〕15号)等规定,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于2025年12月9日成立了事故调查组,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人任组长,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坞街道办事处派员参加,对本次事故开展调查工作。同时,邀请区监委和区检察院派员参加,聘请相关专家参与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视频分析、资料调阅、人员问询、专家论证等方式,查明了事故经过、发生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事故相关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责任,提出了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经调查认定,奉化西坞怡诺(宁波)科创园“2·1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作业人员违规作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设备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详见附件:怡诺调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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