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某佳“12·17”非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案情况公示
2022年12月17日7时30分许,在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街道华润中心二期T3楼北侧路边吊篮,发现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者焦某佳,身份证号码:500221***********7。
事故发生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受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委托,成立了由区应急局任组长单位的焦某佳“12·17”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住房城乡建委、谢家湾街道办事处派员参加,全面负责事故调查工作。
调查组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事故调查现已终结,并经九龙坡区人民政府批复结案。现向社会公示:
调查组认定:焦某佳非谢家湾街道华润中心二期项目所有企业下属工作人员。焦某佳死亡时间为12月16日22时28分至12月17日凌晨6时28分,期间项目各方均无施工安排和施工作业。焦某佳事发在非工作时间、非生产作业区域。综上,现有证据无法证明死者焦某佳生前从事了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活动,因此认定焦某佳“12·17”高处坠落事故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焦某佳“12·17”非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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