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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泥溪镇胜利村“8·23”森林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2年8月23日13时28分左右,云阳县泥溪镇胜利村11组(小地名石匣子)发生一起森林火灾,造成过火面积45.4350亩,无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按照《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云阳县泥溪镇胜利村“8·23”森林火灾事故调查组的通知》(云阳府办发〔2022〕103号)要求,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组成由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县总工会等单位参加的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本着“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的原则展开全面调查并向县政府提交了事故调查报告,2022年11月4日县政府对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号)“谁组织调查、谁负责评估”的原则,2023年10月23日,县安委办成立云阳县泥溪镇胜利村“8·23”森林火灾事故评估组,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评估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评估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有关规定,对照《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云阳县泥溪镇胜利村“8·23”森林火灾调查报告的批复》(云阳府〔2022〕79号)提出的责任追究、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意见,采取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现场检查等方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并形成评估报告。

二、责任追究评估

(一)相关责任单位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泥溪镇人民政府:属地监管单位。在8月高温连晴、森林火险红色预警期间,贯彻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指令不及时不到位,对辖区森林防灭火只研究不落实,隐患排查不到位,森林防灭火工作流于形式。泥溪镇人民政府在2022年11月8日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检讨。

2.泥溪镇城环办:森林防火检查计划流于形式,贯彻落实禁火令、封山令督促指导不到位。该办在2022年10月26日向泥溪镇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方**:泥溪镇胜利村村民。其在森林火灾高风险期间,未遵守县政府下达的《禁火令》中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的规定,违规在林区附近燃烧杂草,最终造成较大森林火灾,被云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2.胡*:泥溪镇森林防火工作分管领导。其日常检查、宣传、督促不到位,重点人群管控没落实。该同志在2022年10月26日向泥溪镇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3.李**:泥溪镇包片责任领导。其对联系的胜利村森林防灭火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指导不到位,该同志在2022年10月26日向泥溪镇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4.黄*:泥溪镇胜利村支部书记、主任。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未组织建立村级防灭火工作重点人员管控台账及落实相关隐患排查、宣传机制,森林防灭火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泥溪镇纪委书记谭从欢于2023年2月22日在泥溪镇胜利村办公室对黄沈进行批评教育和谈话。

5.田**:泥溪镇胜利村11组护林员。对林区重点人员的防火宣传不到位,管护责任未落实。泥溪镇人民政府于2022年11月7日解除其护林员职务。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泥溪镇人民政府:一是党委会贯彻学习重庆市总林长令文件精神,并在大会上重点对林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严格落实林长制。各级林长尽职履责,护林员全天候巡山护林;三是对各村(社区)在家群众开展全覆盖走访做到不漏一人,签订《禁止野外用火承诺书》和《森林防火责任书》,落实野外农事用火村级审批制。四是强化宣传,在各村社区主干道、林区书写石灰标语80余条、大小宣传展板200余块,并利用LED显示屏播放宣传森林防火警示标语及巡逻车循环播放防灭火音频,对林区群众、精神障碍患者、孤寡老人、小孩入户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和案例;五是加强重点人群的监管,落实“十户联防”机制。特别是林区周围群众、孤寡老人、小孩、精神障碍患者等,落实监管责任。六是加强日常巡查检查,排查森林防火安全隐患、包括树线矛盾、林区变压器;七是严格执法,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林业监控摄像头告警信息,对野外违法用火者从重处罚;八是成立了1支由机关职工、泥溪社区55人组成的应急救援队和9支10-25人不等的村社区应急救援队,强化救援知识学习及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九是强化应急保障,购买2台抽水泵、2000米消防水管,到县应急管理局领取了移动水箱、消防水管等一批物资,不断完善物资储备。

(二)县林业局:一是召开局党委会、全县秋冬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及森林防火专题部署会,按照全国、全市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进行部署安排;二是采取“局领导+科室”包片联系指导乡镇(街道)、国有林场的森林防火工作机制,在春节、清明节、五一节、国庆等重要节假日和关键节点开展督导检查120余次,国有林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的15名队员和全县2401名护林员也不定时开展巡护,确保火情打早、打小、打了;三是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329处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并逐一销号;四是通过微信公众号、流动宣传车、乡村大喇叭等形式把森林防灭火知识宣传落实到林区一线,并全面启动“十户联防”工作机制,已建立联防体4020个,联防户4.1万户。

(三)县农业农村委:一是委领导不定期召开秸秆禁烧巡查小组调度会议,对禁烧巡查及宣传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并先后印发《云阳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加强连晴高温天气下农事用火监管的通知》《云阳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春季露天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云阳农发〔2023〕7号)》等文件,督促乡镇(街道)落实属地管控措施;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发放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单、秸秆禁烧倡议书2000余份,悬挂秸秆禁烧横幅40余幅;三是强化执法检查,该委会同县生态环境局及四街四镇建立秸秆禁烧联动机制,采取“日常巡查+专项巡查”、“单独巡查+联合巡查”方式,不间断开展露天秸秆禁烧巡查,出动巡查人员160人次,巡查65次。

(四)县应急管理局:一是充分发挥县森防办牵头抓总作用,承办渝东北片区夏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现场会1次,组织召开全县森林山地防灭火工作视频会议1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3次,并代表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签订《森林防灭火工作目标责任书》,将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全县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季度综合督查内容;二是联合林业、公安等部门深入各地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明查暗访15次,督促18个乡镇、1个国有林场现场整改,联合气象、林业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37次,发送高温火险工作提醒17条;三是全面开展救援能力培训,采用送训到乡镇、送训到校园、到市集中培训等方式分批开展应急救援技能培训。

四、评估意见

经评估组综合认定,泥溪镇人民政府、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应急管理局认真吸取了此次事故教训,落实了《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云阳县泥溪镇胜利村“8·23”森林火灾调查报告的批复》(云阳府〔2022〕79号)中有关事故防范措施意见的各项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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