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3817500911835/2023-00011 | [ 发文字号 ] | 无 |
| [ 主题分类 ] | 交通 | [ 体裁分类 ] |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 |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应急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2-09-30 | [ 发布日期 ] | 2022-10-26 |
发布日期: 2022-10-26 10:09:08
2022年05月22日13时26分许,泸县兴国运业有限公司驾驶员杨X驾驶的车牌号为川E6XXXX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沿珞璜园区B区道路进港大道从郭坝村方向往玉观方向行驶,行驶至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园区B区道路进港大道兰花隧道内时,与车辆行驶方向对向步行的行人余XX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和行人余XX死亡的交通事故。经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调查并认定杨X与余XX承担同等责任。
区应急局接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案件移交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由区应急局牵头,区公安局、区交通局、区总工会等部门和单位派员组成泸县兴国运业有限公司“5.22”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纪委监委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泸县兴国运业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住所:泸县嘉明镇;法定代表人:赵X,注册资本:伍拾万元整,成立日期:2012年12月26日,营业期限:2012年12月26日至永久,经营范围:货物专用运输(罐式、集装箱、冷藏保鲜),普通货运。销售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事故经过与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2年05月22日13时26分许,杨X驾驶的车牌号为川E6XXXX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沿珞璜园区B区道路进港大道从郭坝村方向往玉观方向行驶,行驶至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园区B区道路进港大道兰花隧道内时,与车辆行驶方向对向步行的行人余XX发生碰撞,造成余XX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
(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现场的人员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勤务八大队及相关单位到现场进行处置。
三、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
(一)死亡人员基本情况。
死者:余XX,男,88岁,汉族,家住重庆市高新区龙荫XX号X单元X-X,身份证号码:5102**********9215。
(二)直接经济损失。
该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40万元。
四、事故原因与性质
(一)事故发生原因。
1.杨X驾驶载货汽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未注意观察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
2.当事人余XX行走时违反禁止标志,不靠路边行走也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
(二)事故性质。
通过对本次事故原因的分析,调查组认定本次事故是驾驶人员杨X、当事人余XX负同等责任的一起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
五、事故责任与处理建议
(一)驾驶员杨X。杨X驾驶载货汽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未注意观察造成事故发生,对本次事故负同等责任,建议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当事人余XX。当事人余XX行走时违反禁止标志,不靠路边行走造成事故发生,鉴于在本次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予责任追究。
(三)泸县兴国运业有限公司。经调查,本次事故的发生与该公司的日常管理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但在调查中发现:该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存在不足。公司目前实有车辆40台,驾驶员40人,2022年1-5月应参加培训学习200人次,实际参加学习(包括线上和线下)158人次,杨X在事发前参加学习3次,2次未参与。建议由区交通局函告泸县交通运输局予以处理。
(四)职能部门履职情况。泸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初,泸县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制定了《2022年度安全监管计划》,计划要求全年至少开展一次普通货运企业的安全检查,对列入重点企业名单的企业,按照实际情况开展。今年以来,共检查道路运输企业400余家,出动执法人1500余人,发现问题隐患224个。对37台“两客一危”车辆实施了记分管理,174人纳入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重点监控名单,约谈了2家道路运输企业。对道路运输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立案79起,处罚款19.3万元。泸县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于2022年1月7日对泸县兴国运业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督查。发现存在的问题有8项,已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并对符合行政处罚4项问题实施了行政处罚。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相关规定,事故调查组认为泸县交通运输局履行了监管职责,建议在本次事故中不予追责。
六、整改措施建议
泸县兴国运业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本次事故教训,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规定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大从业人员的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避免和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江津区2022年“5.22”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
2022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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