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臻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4·4” 亡人事故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1-05-19 14:00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应急管理局
字号: 大 中 小
    

陕西臻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4·4”

亡人事故调查报告

2021年4月4日,天津国能津能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能热电公司)1号锅炉检修现场发生一起亡人事件,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

接到报告后,东丽区应急管理局领导高度重视,局主要负责人立即带领事故组工作人员赶赴事发现场,及时对事件发生情况进行核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区应急管理局立即进行统计上报。并经东丽区政府批准,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公安东丽分局、区总工会为成员单位,同时,邀请区纪委监委派员参加,成立陕西臻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4·4”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全面负责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于继文担任。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开展各项调查工作。通过勘查现场和设备,询问有关当事人,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分析事故救援过程等,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查明了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提出了防范措施。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概况

1.陕西臻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臻能公司)成立于1993年8月27日,私营企业。公司注册地址为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大道13号,法人代表冯红梅。公司主要经营电站辅机、钢结构、管道、阀门及小型机组设备制造、安装、检修;锅炉炉膛检修平台电力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检修、改造等。

2.津能热电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17日,国有企业,上级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华北电力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地址为天津市东丽区大毕庄工业区,法人代表赵文泉。公司经营范围:火力发电;供热及相关产品的开发、生产、经营;代收水费;劳务服务(派遣除外);粉煤灰生产、销售;汽车租赁;住房租赁经营。

(二)事故现场设备设施情况

津能热电公司2×330MW机组为亚临界参数、一次中间再热、自然循环汽包炉,采用平衡通风、四角切圆燃烧方式,设计燃料为烟煤。锅炉以最大连续负荷(即BMCR工况)为设计参数,锅炉的最大连续蒸发量为1102t/h。锅炉采用了14.048m×14.019m正方形大炉膛,炉膛标高61.350m。炉膛底部冷灰斗脚手架平台搭设自标高7.22m至标高13m,此脚手架平台为炉内升降平台搭设用辅助平台,炉内升降平台升降高度范围为17.3m至39m,炉内升降平台为正方形炉膛全铺平台。炉内升降平台进入方式为在12.6m地面经1 m高度脚手架搭设楼梯步道进入标高13.6 m炉膛人孔,到达13 m炉内脚手架平台,通过4.3 m高度脚手架搭设楼梯步道进入炉内升降平台,步道及升降平台孔洞设脚手架钢管搭设的围栏扶手。升降平台结构及平板为轻型合金材质,脚手架钢管为235B材质,脚手架板为马口铁材质。

(三)相关合同情况

1.2021年1月13日,天津国电津能热电有限公司与陕西臻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签订了《2021年锅炉升降平台校验验收合同》(合同编号:2021-生技-5)及《天津国电津能热电有限公司外包工程安健环管理协议》,合同服务的期限为:从2021年2月1日起至2021年11月20日。合同范围:为升降平台6台防坠安全器(QH-260)年度标定校验,升降平台搭设现场技术指导,制定升降平台隐患排查及治理方案,升降平台搭设后验收服务,提供校验合格的升降平台安全钢丝绳。

2.2021年4月2日,签发《2021年锅炉升降平台技术指导及验收》外包工程开工许可证,由2名服务人员进行锅炉升降平台技术指导及验收工作。

二、事故经过和救援情况

(一)事故经过

津能热电公司1号机组于2021年4月1日开始进行B级检修,根据检修计划,4月2日搭建1号锅炉炉内升降平台,该项目由天津蓝巢电力检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巢公司)负责搭建,津能热电公司委托陕西臻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负责校验验收。

4月4日,该平台搭建完毕,具备验收条件,由津能热电公司生产技术部牵头组织安监部、维护部以及蓝巢公司、臻能公司进行验收。9时50分,臻能公司技术人员燕俊经登记进入炉膛。与此同时,生技部副主任组织安监部、维护部验收人员在12.6 m平台集合,进行到岗到位签字和有限空间作业登记。此时,蓝巢公司王磊在炉膛内升降平台上听到“哎呦”一声,闻声往下查看,发现燕俊躺在辅助平台爬梯口。津能热电公司维护部王福来、高永坤,臻能公司赵亮进入炉内查看。发现燕俊平躺在辅助平台地面,头戴安全帽、下颌带紧系,面部左侧有轻微擦伤,头部、躯干、四肢等处无明显外伤,现场无血迹。询问燕俊情况,燕俊语言、思维正常,四肢可自主活动。为防止二次伤害,未对伤者进行搬动。10时03分,王福来拨打120,10时20分救护人员到厂,进入炉膛用担架将燕俊抬出进行初步处理并送往就近医院。11时30分,接到医院通知,燕俊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应急处置情况

事件发生后,津能热电公司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分工负责进行人员救援、现场保护、信息上报等工作。津能热电公司按相关规定逐级汇报公司领导、华北公司、集团公司及华北能源监管局天津业务办、金钟街派出所、东丽区应急管理局。集团公司、华北公司主要领导与相关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成立应急处置机构,包括调查组、安全生产组及善后处置组,妥善做好事件处置的相关工作。同时,东丽区应急管理局、东丽公安分局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取证。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一)人员伤亡情况 

燕俊,男,44岁,陕西省宝鸡市人,工作单位:陕西臻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死亡。

(二)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调查组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86)的规定统计,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人民币。

四、事故发生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原因

经事故调查组现场勘察,事发现场辅助平台爬梯搭设牢固,两侧设有防护栏杆,爬梯上没发现明显的磕碰及摩擦的痕迹,爬梯及其附近的辅助平台上没有血迹。经勘察现场的公安技术队法医介绍,燕俊的尸表检没有明显的外伤,只有面部及腰部的轻微擦伤,但伤不致死,不排除因病致死的可能。

经公安机关调查并经死者家属及同事确认,死者患有肝硬化失代偿期、食道静脉曲张、慢性乙型病毒肝炎,长期服药。 

医院开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死因为肝硬化导致猝死。

(二)事故性质

经调查,燕俊系生产现场意外发病导致送医后猝死。事故调查组认定,陕西臻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4·4”亡人事故是一起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 事故防范措施

(一)细化资质审查

针对本次事件暴露的问题,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制度,结合现场实际,重新修订外委队伍进场资质审查标准,进一步明确进厂人员体检医院等级及体检项目。

(二)强化作业监管

持续加强现场管控,重点关注高风险项目。针对此次炉内升降平台搭建、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总结经验、举一反三,重新梳理1号机组B级检修项目,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控,有效降低人员作业安全风险。

(三)提升应急管理

针对本次事件暴露的短板,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范应急处置流程,建立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切实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陕西臻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4·4”事故调查组                         

                                 2021年4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文域名: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政务 东丽区政府.政务

网站标识码:1201100002 津ICP备17009684号 津公网安备 120110020180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