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天开电力设备有限公司“5•2”触电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一、评估目的
为进一步做实做细事故调查工作,对事故处理进行闭环管理,确保天津市天开电力设备有限公司“5•2”触电事故调查报告中企业及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特对天津市天开电力设备有限公司“5•2”触电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二、评估依据及职责分工
按照《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天津市生产安全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的有关规定,2021年2月5日,区政府成立以区应急管理局为牵头单位,区工信局、区总工会、公安西青分局、区人社局、大寺镇政府有关单位人员和相关专家为成员的天津市天开电力设备有限公司“5•2”触电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评估组组长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李宏昌担任,并邀请区纪委监委参与事故评估工作。
三、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2020年5月2日8时40分许,天津市天开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在对天津大桥焊丝有限公司厂区内35千伏变电站进行整体清扫作业时,一名工人发生触电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15.907万元整(壹佰壹拾伍万玖仟零柒拾元整)(不含事故罚款)。事故发生后,区政府依法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2020年10月12日,事故调查报告经区政府批复,2020年11月25日各项行政处罚均已落实到位,2020年11月26日事故结案。
四、评估部署工作
按照《天津市生产安全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天津市天开电力设备有限公司“5•2”触电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和《天津市天开电力设备有限公司“5•2”触电事故调查报告》,2021年3月30日,事故评估组通过对事故责任单位、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采取听取汇报、调阅事故原始档案及询问的方法,进行了仔细深入评估。评估组随后召开全体成员会议,经充分讨论,形成评估组意见。
五、评估事项及结论
(一)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事故报告中对天津市天开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行政处罚情况。天津市天开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及其公司总经理刘青已于2020年11月25日足额缴纳罚款。
(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 2020年11月25日,天津市天开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召开通报会议,对天津市天开电力设备有限公司“5•2”触电事故发生经过、处理意见及整改措施进行通报,要求全体员工汲取事故教训,提高安全意识,杜绝事故发生。参加会议人数17人。
2. 2020年11月26日,天津市天开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刘青组织安技部成员修改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重新制定变电站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流程。
3. 2020年11月30日,天津市天开电力设备有限公司重新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编制完成变电站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流程。
4. 2020年12月1日,天津市天开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组织开展新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及《电力安全工作规程》(2012版)学习和考核,共培训17人,考核通过17人。
5. 2020年12月3日,天津市天开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向全体员工宣讲变电站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流程,确保全体员工熟知并认真落实变电站施工方案审核审批流程。
评估结论:各相关单位对事故调查报告中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已落实。
天津市天开电力设备有限公司“5•2”触电事故事故评估组
(西青区应急管理局代章)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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