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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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杨村天津市博大兴远电力工程有限公司“8·21”一般触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
来源:天津市武清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1-16 09:35

2024年8月21日,在位于杨村街道育才路红街塔苑胡同内,天津市博大兴远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

为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督促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防范类似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天津市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等有关规定,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武清杨村天津市博大兴远电力工程有限公司“8·21”一般触电事故(以下简称“8·21”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工作,形成本报告。

一、评估工作过程

“8·21”事故已于2024年12月23日经区人民政府批复结案。按照“事故结案后一年内,负责事故调查的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评估”的有关规定,区安委会办公室于2025年11月5日启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工作,成立评估组,区应急局、公安武清分局、区总工会、区工信局、杨村街道等单位作为评估工作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开展评估工作。

按照区安委办明确的任务分工,评估组采取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走访核查等方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反馈,要求立即组织整改,形成了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

二、总体评估意见

总体上看,“8·21”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能够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较好地落实了“8·21”事故报告提出的有关处理意见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三、有关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区应急管理局于2025年1月14日对天津博大兴远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王某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天津博大兴远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足额缴纳罚款,王某某于2025年1月14日足额缴纳罚款。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相关单位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积极落实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天津市博大兴远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已吸取事故教训,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加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并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教育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二是强化全员安全培训教育,组织电工及一线作业人员学习电气安全操作规程、触电应急处置方法,定期开展实操演练,提升安全意识与应急技能;三是健全长效安全管理机制,完善电气设备定期巡检制度,明确责任分工,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并确保完好可用,从源头防范触电事故复发。

   (二)杨村街道积极强化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一是街道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志愿者等基层力量,利用社区微信网格群、入户走访等方式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居民群众开展用电、用气、消防等各类安全宣传,提升安全防范意识。杨村街道共通过新杨村微信公众号、社区微信网格群和工作群发布安全宣传提示及知识600余次,开展集中宣传活动30余场,发布各类宣传材料3万余份。二是杨村街道加大对辖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排查,依托网格员日常巡查、各部门安全检查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延伸到基层末梢,及时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事故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杨村街道共排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185家次,督促整改各类安全隐患251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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