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2024年1月21日,位于武清区武宁路1156号的天津忠旺铝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致1人死亡。
为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督促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防范类似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天津市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天津忠旺铝业有限公司“1·21”一般机械伤害事故(以下简称“1·21”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工作,形成本报告。
一、评估工作过程
“1·21”事故已于2024年5月6日经区人民政府批复结案。按照“事故结案后一年内,负责事故调查的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评估”的有关规定,区安委会办公室于2025年3月21日启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工作,成立评估组,区应急管理局、公安武清分局、区总工会、汽车产业园(新材料和高端装备产业园)等单位作为评估工作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开展评估工作。
按照区安委办明确的任务分工,评估组采取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走访核查等方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反馈,要求立即组织整改,形成了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
二、总体评估意见
总体上看,“1·21”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能够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较好地落实了“1·21”事故报告提出的有关处理意见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三、有关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区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5月21日对天津忠旺铝业有限公司、王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天津忠旺铝业有限公司、王某已于2024年6月4日足额缴纳罚款。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相关单位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积极落实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天津忠旺铝业有限公司(现已变更公司名称)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针对性提升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针对事故暴露出的员工违规进入设备内部问题,制定了包括规范操作、工具代替、设备改造、设置监护人、增加物理防护以及张贴警示标识等措施,并对防止人员违规进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止类似事故发生。针对夜间发生事故的情况,该公司增加了夜间安全检查。2024年,该公司开展了领导干部夜间巡查工作,重点检查设备运行状态、安全防护措施以及员工操作规范等情况,共查出隐患3465项,已整改完毕。该公司强化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及新员工和转岗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针对新员工及转岗员工发放反光马甲便于身份识别,并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2024年,该公司组织开展节假日复工培训、岗位操作培训、特种作业培训、机械伤害及事故专项培训等各类安全教育培训1158次,覆盖18522人次。
(二)汽车园对照事故防范建议措施逐项自查,推动园区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组织召开事故警示会议,推动辖区企业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根据事故相关情况,园区领导组织召开重点时期安全生产教育专题会议,通报事故情况,针对机械伤害等重点环节、部位,要求企业负责人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并及时向从业人员传达会议精神,全面抓好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二是开展专项检查。根据园区实际情况,制定《机械伤害事故安全专项工作方案》,强化各类机械设备及场所的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设备管理安全制度,完善设备设施安全,2024年,共计检查100家次,共计发现431项隐患,整改431项隐患。三是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安全生产月”,向现场群众普及各类安全知识,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和“十五条”硬措施,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服务企业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