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香花桥上海云庚实业有限公司“9.7”物体打击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2023-11-17
青浦香花桥上海云庚实业有限公司“9.7”物体打击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2023年11月10日
目 录
一、事故概况
2023年9月7日下午17时许,上海市青浦区崧盈路1199号1幢上海云庚实业有限公司1楼厂房内东北侧,一个竖置的钢立柱突然向正北方向倾倒并砸到1名作业人员魏某强(男,河南人,48岁)。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和《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有关事项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区应急管理局会同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区总工会、香花桥街道办事处、青浦区工业园区成立青浦香花桥上海云庚实业有限公司“9.7”物体打击一般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开展调查工作。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工作,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
经调查认定,青浦香花桥上海云庚实业有限公司“9.7”物体打击一般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和相关单位概况
1.上海云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庚实业公司),涉事厂房生产经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MA1JM43652,成立于2017年09月08日,住所: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北青公路9156号4幢-2,法定代表人:万俊兰,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产加工金属制品,金属制品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物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的调试、维修、安装,销售自产产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玻璃制品、陶瓷制品、不锈钢制品、塑料制品、电线电缆、机械设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上海元懿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懿公司),涉事厂房租赁及转租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301489460Q,成立于2014年05月28日,住所:上海市嘉定区科盛路1051号1幢2层C区,法定代表人:蒋庆鹏,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服装服饰批发;五金产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筑劳务分包;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3.江苏勤勤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勤劳务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23MA27JXTW7B,成立于2022年08月10日,住所:宝应县西安丰镇安丰大道19号,法定代表人:杨爱苗,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上海远高阀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高公司),涉事场所产权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50591161E,成立于2003年06月04日,住所:青浦区崧盈路1199号,法定代表人:郑翔,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阀门、水泵、机械设备,销售自产产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事故发生经过
2023年9月7日下午17时许,青浦区崧盈路1199幢1楼厂房东北侧,云庚实业公司2名临时雇佣的作业人员魏某强、张超义停止对钢立柱的电焊作业,并开始收拾电焊作业工器具、清理作业现场准备下班,此时魏某强位于涉事钢立柱的北侧,张超义背对涉事钢立柱并位于该钢立柱的南侧,作业现场此时未使用行车、叉车等起重设备。在收拾工器具过程中,1幢厂房东北侧的竖置钢立柱突然向正北方向倾倒并击打到魏某强。
(三)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
1.人员伤亡情况
事故导致1人死亡。
死者信息:魏某强,男,48岁,河南人,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云庚实业公司临时雇佣作业人员。
2.直接经济损失
本次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为人民币86.8万元整(死者赔偿金)。
三、事故应急处置和评估情况
(一)应急救援情况
事发后现场相关人员立即拨打110及120电话,120及时到场施救,魏某强立即被送至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青浦分院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应急措施妥当,救援及时。
(二)救治善后情况
2023年9月13日,涉事单位(云庚实业公司)与死者家属经沟通协商,签订了调解赔偿协议,死者遗体于9月14日在上海市青浦区殡仪馆火化。
(三)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本次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在法定时限内上报,联动中心传达准确,相关部门到场及时。事故应急处置信息传达流畅,防控措施妥当,善后处置妥善,事故应急处置到位。
四、司法鉴定情况
2023年10月18日,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复医【2023】病鉴字第655号),经对魏某强尸体检验发现:左额颞部至左面部污物附着;左颧部擦伤;右顶部裂创;项部至背部擦伤;左锁骨骨折;左侧肋骨多发骨折左侧胸腔积血;左肩前方擦挫伤;左胸前散在点片状擦伤;左上臂上段内侧经左腋至左胸侧壁擦伤。参照《法医学死亡原因分类及其鉴定指南》(GA/T1968-2021),综合分析认为,魏某强死因符合钝性外力致胸部闭合性损伤。
五、事故原因分析
钢立柱在未牢靠固定、未设置防倾倒措施的情况下,受外力影响作用使钢立柱瞬间倾倒并击打到作业人员,直接导致事故发生。
(二)间接原因分析
1.安全操作规程缺失。云庚实业公司未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作业人员在对钢立柱的吊运、放置、固定、防倾倒等作业环节无章可循,仅凭经验进行作业。
2.安全教育培训针对性不强。因安全操作规程缺失,云庚实业公司未通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让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风险意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3.现场安全管理缺失。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的现场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一)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主要问题
1.蔡永明,男,群众,上海云庚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实际控制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疏于履行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未建立健全并严格实施本单位安全操作规程;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不力,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2.上海云庚实业有限公司,未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未通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让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二)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建议
建议区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蔡永明个人行政处罚。
建议区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上海云庚实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
七、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各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本单位生产经营行为有章可依,有规可循。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升作业人员岗位所必须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二)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问题,积极督促整改。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落实现场安全管理措施,有力夯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加强现场检查巡查,通过技术、管理、教育等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谨防事故发生。
(三)规范劳务派遣制度,加强派遣人员安全防范体系
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要针对劳务派遣员工现状,深入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健全和完善劳务派遣用工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劳动者的工种、工作岗位的安全风险等因素制定专项培训计划,充分保障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构建完善的安全防范体系。
八、附件
(一)调查组人员名单
(二)司法鉴定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