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7543421111202100002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应急〔2021〕2号
成文日期:
2021-01-08
发布日期:
2021-01-1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6日下午15时40分左右,在位于上海市崇明区北沿公路2097号上海崇明东平国家森林公园康养中心项目2号楼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受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局组成事故调查组,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开展了该起事故的调查工作,形成了《上海圣乐藏实业有限公司“11·26”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报告》。现将事故调查报告呈上,
请予批复。
附件:上海圣乐藏实业有限公司“11·26”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8日
联络人:陆仁葵 联系方式:1391633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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