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马陆思诚路 1378 号“12·12” 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2026-03-10 来源:上海嘉定 浏览次数: 次

2024年12月12日13时15分许,位于嘉定区马陆镇思诚路 1378号内的9号仓库外,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展开调查。事故调查报告于2025年2月19日获嘉定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后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上海市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嘉定区生产安全事故后评估工作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成立评估组,于2025年11月对事故单位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形成本评估报告。

一、基本情况

按照“谁牵头调查、谁组织评估”原则,嘉定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公安嘉定分局、区总工会、马陆镇人民政府,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及相关专家组成嘉定马陆思诚路1378号“12·12”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委托上海黛悟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专家参与评估。

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评估组对照《事故调查报告》及其批复要求,听取上海田由物流有限公司的工作汇报,查阅相关台账资料,通过问询、走访事发现场,逐项核查事故相关单位责任追究、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等情况,并结合专家意见,进行了综合评估并提出工作建议。

二、事故处理落实情况

(一)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2025年3月31日,嘉定区应急管理局按照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对事故责任人上海田由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晓玲给予行政处罚。2025年4月8日,董晓玲将罚款如数缴纳。

(二)其他相关人员的处理落实情况

2024年12月19日,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对上海织名实业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

三、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上海田由物流有限公司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主线,开展安全风险告知、安全隐患排查、安全教育培训等具体工作,进一步加强现场作业安全管控。

2025年,上海田由物流有限公司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修订,对每一个岗位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增加了责任制考核奖惩机制,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

2025年1月至9月,上海田由物流有限公司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自查出的隐患汇总登记,分析原因,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闭环复查等一系列工作举措,进一步推进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2025年1月至10月,上海田由物流有限公司每月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培训内容涉及季节性变化,车辆应急处置,安全生产意识,驾驶员交通意识,节假日行车安全,高处作业防范措施等,较为全面的推进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上海织名实业有限公司进一步落实厂房仓库权利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完善日常安全生产巡查机制,建立健全承租方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明确租赁双方安全责任义务,并采取了以下措施:

上海织名实业有限公司与15家现有的租赁单位均签订了《出租厂房(附属场所)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履行出租方的安全管理职责,并按照协议中规定的安全管理要求,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025年4月起,上海织名实业有限公司每月开展2次安全检查,重点对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特种设备使用、人的不安全行为等方面的隐患开展整改整治,全力消除事故隐患。

2025年8月20日,上海织名实业有限公司组织所有承租单位开展“防高坠安全教育培训”,帮助各承租单位认识风险,掌握技能,明确责任,通过培训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管理落地走心。

四、评估结论

评估组按照事故调查报告及其批复要求,经资料审查、现场核查、专业评查,对该起事故处理、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后认为:

(一)嘉定区应急管理局已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

(二)上海田由物流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事故责任追究工作已完成,事故单位整改措施已落实。

(三)上海织名实业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事故责任追究工作已完成,事故单位整改措施已落实。

五、工作建议

1.针对评估中发现的叉车使用安全隐患,上海田由物流有限公司应加强叉车使用安全管理,不得忽视日常使用过程中的习惯性违章行为,如:叉车驾驶员离开后应随身带走叉车的启动钥匙,防止无证人员擅自操作;叉车停止使用后应及时采取制动措施(手刹),防止由于地面不平整或者斜坡等外界因素引发安全事故;应按期对使用的叉车进行检验,将检验合格证张贴于叉车显眼位置。

2.上海织名实业有限公司作为厂房仓库的出租方,应进一步加强对各个租赁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及时发现租赁单位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租赁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对发现的习惯性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并予以帮扶指导,举一反三,杜绝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建议上海织名实业有限公司进一步完善高处作业安全防护体系,根据作业现场实际增设防高处坠落的相关设施设备,如可移动式防高坠架、作业平台等,确保高处作业人员有可靠的高处作业防护保障,有效防范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嘉定马陆思诚路1378号“12·12”一般高处坠落

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2026年3月10日

嘉定马陆思诚路 1378 号“12·12” 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