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有关规定,为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震慑和警示作用,督促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梅州市安委办派出检查评估组,于2026年4月21日对梅县汕昆高速“11·1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和总体评估意见
检查评估组由梅州市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梅州市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相关业务负责同志为成员,以事故调查报告为依据,进行现场检查评估,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访、现场抽查等方式,对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责任单位和人员处理意见以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场检查了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路达分公司,检查发现的问题已及时督促当地相关部门整改。从总体上看,梅州梅县汕昆高速公路“11·1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意见均已落实。
二、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处理落实情况
(一)给予行政处罚单位2个
1.梅县区南口镇凯辉货物运输服务部,事故调查报告建议由梅县区交通运输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梅县区交通运输局于2025年6月23日对其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2.梅州市平园贸易有限公司,事故调查报告建议由梅州市交通运输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梅州市交通运输局于2025年6月26日对其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给予行政处罚1人
1.邓*辉,粤MK376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粤ME975挂号重型厢式半挂车驾驶人,事故调查报告建议由梅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依据相关法律对其作出行政处罚。梅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于2024年12月4日对其作出罚款100元、记3分的行政处罚。
2.潘*平,梅州市平园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事故调查报告建议由梅州市交通运输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梅州市交通运输局经过调查,认为潘*平违法证据不确凿,不予立案处罚,建议梅江区交通运输局加强监管。
(三)2个单位和6人作出深刻检查
1.事故报告建议责成梅县区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及有关监管股室负责人向梅县区交通运输局作出深刻检查。2025年6月9日,梅县区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廖*、运输管理股股长李*炎向局党组作出深刻检查。
2.事故报告建议责成梅县区交通运输局向梅县区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责成梅江区交通运输局向梅江区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2025年6月30日,梅县区交通运输局向梅县区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2025年6月6日,梅江区交通运输局向梅江区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3.事故报告建议责成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路达分公司对监控中心当班班长黄*玉和值班员杨*莲、吴*按照公司管理规定对其进行处理。2025年5月29日,黄*玉、杨*莲、吴*向路达分公司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在路达分公司安全生产会议上被通报,取消其年度先进工作者评选资格,取消年终绩效考核评优资格。
4.事故报告建议责成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路达分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向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路达分公司作出深刻检查。2025年5月29日,路达分公司分管安全生产领导李*泉向路达分公司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在路达分公司安全生产会议上被通报,取消其年度先进工作者评选资格,取消年终绩效考核评优资格。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梅州市交通运输局扎实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化隐患排查整治,建立企业自查、市县排查与市级抽查相结合的机制,2025年上半年督促企业完成自查自改隐患1328项。梅江区交通运输局严格执行三年行动方案,强化“两客一危一货”源头治理,召开高风险企业约谈会12场,约谈企业110家次,发出整改通知149份,对6家违规业户及25名驾驶员实施行政处罚。梅县区交通运输局每季度召开防范重特大事故会议,建立“一企一档”监管台账,在重点时段组织全区督导检查,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二)强化重点车辆安全监管。梅州市交通运输局聚焦“两客一危一货”,实施分级网格化监管,落实“一日一联系、一提醒、一督促”。强化科技赋能,每日抽查智能监控,依托电子运单全流程监管危运车辆。2025年上半年,累计约谈业户313家,处罚企业6家,推送处罚严重违规驾驶员200人;开展综合督查5轮,检查点位160个,整改隐患358项。梅江区交通运输局组织企业签订承诺书,推动“两类人员”参加安全考核培训,上半年开展安全培训2场覆盖53人次。梅县区交通运输局运用智能视频监控及治超系统,发挥治超办职能,建设多功能一体化检测点,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行为。
(三)完善高速运营管理及值守制度。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路达分公司强化道路巡查,联合多方对辖区全覆盖排查,落实改扩建路段每日路政巡查不少于4次、监控轮巡每小时1次。强化收费广场异常停车处置,要求现场人员第一时间摆放交通锥警示并上报。完善监控作业规定,汛期对重点部位实施半小时一巡,投入无人机巡查及“一键救援”系统。2025年9月成立安监部门,配齐专职人员,每月更新改扩建风险管控清单并专项检查。健全汛期“叫应”机制,全年组织应急演练24场次,修订完善三防及隧道突发事件预案,参与人员达724人次。
(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梅州市公安局构建全方位宣传矩阵,利用高速LED情报板滚动提示,曝光典型案例与违法行为,深入服务区、收费站面对面普法。梅州市交通运输局强化培训帮扶,2025年上半年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437人次,宣贯重大隐患判定标准2264人次,举办“人人讲安全”活动2276人次。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路达分公司结合“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节点,在收费站、服务区通过悬挂横幅、发放传单等方式,倡导文明行车,切实增强司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
四、评估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虽然针对事故整改措施意见已落实,但在评估检查中还发现一些问题。一是部分货运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不高。梅州市货运企业普遍“小、散、弱”,部分微型货运企业负责人既当安全员,又当驾驶员,安全管理职能被边缘化,导致主体责任悬空,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极为薄弱。二是安全教育培训仍需加强。部分企业对职工安全教育重视不足,存在“以会代训”“重形式轻实效”等现象,导致培训流于形式,未能真正达到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预期效果。如: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路达分公司虽然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但未按照培训计划执行,培训大多以会议形式落实,且未全员覆盖到位。
检查评估组已将发现的问题隐患,向有关单位作了现场反馈。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梅州市交管、交通部门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把事故教训转化为具体防控举措,全面夯实安全思想防线。要以事故为镜鉴,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狠抓企业“关键少数”,督促企业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四个到位”。要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向车间、班组、岗位纵深延伸,切实打通责任落实的“最后一米”。要直奔最不放心的地区和企业开展暗查暗访,对问题突出的单位和地区及时通报曝光、挂牌督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举措、最严实的作风守牢安全发展底线。
(二)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梅州市交管、交通部门要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紧盯薄弱环节和关键节点,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要聚焦农村客运、重型货车等重点车辆安全管理,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车辆动态监控制度,加强日常维护检查,并重点强化驾驶员安全教育和应急处置培训。要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加强联合执法检查,紧盯高速路口、服务区及重点路段,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非法营运、货车违法载人、“百吨王”等严重违法行为。要强化路面隐患治理,动态排查整治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长大下坡、桥梁隧道等高风险路段,及时完善警示标志、防护栏、减速带等安防设施;同时深化“一路多方”联动机制,扎实做好恶劣天气、重大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交通疏导与应急保障,严防因路面管控不到位引发各类事故。
(三)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梅州市交管、交通部门要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借助各类信息传媒手段,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要会同高速公路管理单位,依托服务区显示屏、路面可变情报板等载体开展针对性宣传,重点警示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切实提升交通参与者安全守法意识。要持续深入运输企业、乡镇村居、学校社区开展警示教育,积极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乘坐超员车、非法营运车,进一步畅通违法举报渠道,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