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114000052-sqsyjglj-00000063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4-05-30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事故通报 |
商丘连霍高速公路宁陵段路面养护专项工程“11·19”一般车辆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一、评估工作概况
(一)评估背景与依据
2023年11月19日商丘市恒通路桥养护有限公司在连霍高速公路宁陵段路面养护专项工程K412+255米处发生一起一般车辆伤害事故,事故发生后,商丘市政府成立了调查组对事故进行提级调查,调查组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并提交了事故调查报告。商丘市人民政府批复了事故调查报告,明确责任追究意见及整改措施。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要求,商丘市政府牵头组建评估组,对事故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评估。
(二)评估范围与方式
评估范围。涵盖事故责任单位及人员处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监管体系完善、应急处置优化、宣传教育强化等全链条整改工作。
评估方式。采取“资料核查+现场勘验+座谈访谈”相结合的方式,查阅相关文件、企业整改台账等资料,实地检查恒通路桥养护公司相关施工设备设施,访谈管理人员、驾驶员等。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责任单位处理全部执行到位
经过查阅票据,涉事企业恒通公司足额缴纳罚款。
(二)责任人员追责依法落地
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张连军足额缴纳罚款。
员工郑伟生已和恒通公司解除劳务合同。
三、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通过现场查看、座谈问询、查阅资料等方式检查,发现涉事企业能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生产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认真落实分级检查职责,对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施工和大型机械设备作业认真开展检查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项施工作业安全进行。认真梳理建立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做好了入场职工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保证教育学时和针对性。在建工程能够做到落实安全技术交底、班前教育等措施,督促作业人员做好安全防护和自身防护,切实提高作业人员自身安全意识。
(二)长效监督机制健全
当地交通运输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全面加强道路工程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安全督导,建立常态化的安全隐患排查机制,组织专业人员定期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要求施工单位开展每日自查、每周专项检查和每月综合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详细记录,按照隐患等级制定治理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有效治理。加强对工程建设安全的监督力度,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对管辖范围内在建工程承发包管理和员工入职培训进行专项检查,严肃查出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杜绝类似事故。
四、评估结论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各单位均能依据市政府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相关处理,未发现不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的问题。事故责任单位能认真汲取事故教训,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建章立制,进行事故各项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整改,有效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各被评估单位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要求。
商丘市连霍高速宁陵段路面养护专项工程
“11・19”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评估组
2024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