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日16时55分许,唐山首钢马兰庄铁矿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了一起溜井喷料导致运行中的电梯轿厢坠落被埋、造成3人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646.33万元。
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2023年7月3日,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要求,2025年1月7日,市安委会办公室成立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1月9日,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评估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2025年1月9日,评估组就党纪政务处分及组织处理、行政处罚、企业内部人员处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等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评估工作中,评估组听取了迁安市政府、纪委监委、应急管理局等关于事故责任追究、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汲取事故教训、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汇报,与有关人员进行了座谈,查阅了相关安全管理文件档案资料,实地查看了事故发生现场。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是公职人员党纪政务处分及组织处理落实情况。迁安市纪委监委落实了对有关公职人员的党纪政务处分及组织处理。二是行政处罚落实情况。迁安市应急管理局落实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及人员的罚款。三是事故企业内部人员处理落实情况。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唐山首钢马兰庄铁矿有限责任公司落实了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内部处理。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排查整治
迁安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以非煤矿山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工作10余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精神,清醒认识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安排。唐山首钢马兰庄铁矿有限责任公司“7·1”溜井喷料事故发生后,按照省、市领导指示和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多项非煤矿山专项排查,其中包含非煤矿山溜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外委施工和防治水专项检查活动、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履职专项检查活动、尾矿库汛期风险防范专项检查活动、地下矿山“六大系统”专项检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迁安市“三违”专项整治工作、非煤矿山井下通风系统、供配电系统、顶板管理专项检查等,累计排查矿山隐患446项,全部督促企业完成整改。督导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从严开展隐患自查,切实把安全责任压实到末端,以“不贰过”的原则推动安全防范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2.深化防治水工作,加强隐蔽性水害治理
迁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4年4月10日对地下开采矿山企业下发了《关于深化防治水、加强隐蔽性水害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地下开采矿山企业要扎实开展水文地质普查,切实查明矿山存在的水害风险和隐患,确保所有隐患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遏制水害隐患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对于存在历史开采形成老采空区及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及以上的地下开采矿山,必须设置专门防治水机构,配备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建立专门的探放水队伍、配齐专用的探放水设备,采用物探、钻探等方法进行探放水工作。
迁安市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4月24日将《唐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非煤矿山外委施工和防治水专项检查的通知》转发给非煤矿山企业,要求企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开展非煤矿山外委施工和防治水专项检查。各非煤矿山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工作,企业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组织实施。自查严格对照《唐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非煤矿山外委施工和防治水专项检查的通知》中的检查内容,逐项自查,列出台账、挂图作战,确保各类风险管控到位、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到位。自查隐患64条,隐患已全部整改。迁安市应急管理局按照要求对全市正常生产建设、拟复产复工以及保持通风排水金属非金属矿山进行检查,排查隐患69条,隐患已全部整改。同时督导检查各企业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防范非煤矿山典型多发事故六十条措施》及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大检查内容情况,要求企业要全面认真开展排查治理,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3.加强溜井安全管理,彻底整改问题隐患
迁安市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7月2日转发了《唐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立即对非煤地下矿山溜井进行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各非煤矿山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精干力量或聘请相关专家,认真开展非煤地下矿山溜井专项排查整治,并结合后期复产复工工作、外委施工和防治水专项检查活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迁安市“三违”专项整治等工作,重点排查地下矿山溜井上口是否有水流入,溜井下口是否有水流出;溜井是否放空,大块矿石、废旧钢材、木材和钢丝绳等是否放入溜井内;回采完毕是否及时封闭本中段和分段的溜井口;是否存在矿渣粉矿多、粘度大、含水量大易突然喷料(跑渣)等情况;是否严格控制贮矿量、入井矿石(废石)含水含泥量,避免溜井矿渣压实,做到计划入井、均衡放矿,避免或减少溜井卡料发生;是否加强溜井、主溜井下部料仓风险部位管理,采取有效的防治水办法,进一步强化溜井堵塞处理措施;是否进一步改进溜井放矿工艺、放矿口安全设施,确保作业安全。事故发生以来累计查处溜井相关隐患13条,全部督促企业完成整改。要求非煤矿山企业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溜井专项检查的相关工作要求,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强化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一是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迁安市结合矿山行业安全管理实际,针对事故类型特点,及时开展应急预案修订工作,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编制修订。二是强化应急救援队伍体系。以消防救援大队、森友森林消防、武警迁安中队、武装部基干民兵为基础,重点企业专兼职应急队伍和蓝天救援队为依托,作为迁安市应急救援力量保障,做到应配尽配各类救援物资,随时做好抢险救援的准备,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救得好、打得赢。同时,迁安市配备了卫星电话、公网对讲、布控球、单兵摄像机等通信装备,进一步提升了应急抢险通信保障能力。三是强化应急宣传演练。以“5.12国家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契机,集中开展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自救互救知识宣传活动,深入企业、学校、医院等单位宣传各类灾害及事故防范应急救援知识,组织全市危险化学品、地下矿山、尾矿库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技能体能比武竞赛活动”,全面提升应急队伍处置能力。
5.强化溜井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监管
迁安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进行了深入学习研讨,邀请专家进行了详细解读,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显著提高,业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将溜井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纳入了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照风险管控信息清单与隐患治理信息台账,重点检查了风险的辨识、分级和管控以及隐患的排查、分级和治理等内容。对溜井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消除隐患;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要坚决停产停业、停止施工,确保安全。以此次事故整改为契机,强化了溜井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监管,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安全生产监管的高压态势,其他企业也纷纷加强了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全市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
6.加强事故信息报告管理
迁安市安委办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加强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若干规定》和《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转发至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市直部门和所有矿山企业,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文件中关于事故信息报告的有关规定,严格做好事故信息报告工作。矿山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于1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及以上应急管理部门,同时报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县级及以上应急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逐级上报,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接到较大及以上等级事故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快报给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
四、检查评估结论
通过检查评估,唐山首钢马兰庄铁矿有限责任公司“7·1”溜井喷料事故中党纪政务处分及组织处理、行政处罚、企业内部人员处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等都得到了基本落实。通过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推动了迁安市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达到了化解重大风险、建立长效机制、防范事故发生的目的。
唐山首钢马兰庄铁矿有限责任公司“7·1”溜井喷料事故评估组
2025年1月13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315-2802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