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橡视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3·23”坠落一般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时间:2025-07-07 来源:杏花岭区应急管理局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2024年3月23日,山西橡视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在北晨国际广场E座发生一起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区政府组成调查组对此次事故进行了调查,并于2024年5月21日对该起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区应急管理局对涉事单位及相关个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共计罚款338096元,已全部缴纳完毕。
为深刻汲取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充分发挥事故查处对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作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山西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该起事故的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报告如下:
一、《调查报告》处理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对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意见落实情况
《调查报告》认定5名相关责任人员。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山西橡视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1、魏xx:山西橡视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由杏花岭区应急管理局给予1万元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杏)应急罚〔执2024〕001-2号),已缴纳完毕。
2、李xx:山西橡视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由杏花岭区应急管理局给予23096元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杏)应急罚〔执2024〕001-3号),已缴纳完毕。
太原市北晨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杜xx:太原市北晨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主管兼北晨国际广场E座负责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由杏花岭区应急管理局给予5000元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杏)应急罚〔执2024〕001-4号),已缴纳完毕。
敦化坊街道办事处:
1、李x:敦化坊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已由杏花岭区监察委员会给予其诫勉处理。
2、张xx:敦化坊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主任,已由杏花岭区监察委员会给予其诫勉处理。
(二)相关责任企业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调查报告》建议给予1家单位行政处罚,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落实情况:
山西橡视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由杏花岭区应急管理局给予30万元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杏)应急罚〔执2024〕001-1号),已缴纳完毕。
(三)地方党委政府和部门
敦化坊街道办事处,已向区委、区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山西橡视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强化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加强过程管控,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生产经营安全有序。
敦化坊街办压实工作责任,着力提高安全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监管力度,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太原市杏花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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