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60803383/202406-00035 信息分类: 事故通报
发布机构: 宿州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6-28 发布日期: 2024-06-28 16:53
文  号: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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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印发《宿州经开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2022.10.14”高坠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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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宿州经开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2022.10.14”高坠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6-28 16:53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25

宿州经开区管委会:

现将《宿州经开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2022.10.14”高坠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评估报告中的“存在问题清单”,认真督促整改,并于7月31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送至市安委会办公室。

 

            

                                                     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

 

宿州经开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2022.10.14”高坠事故防范和整改

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评估工作组

 

2022年10月14日,宿州经开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PC)发生一起高坠事故,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市政府组织开展了事故调查。2023年7月3日,事故调查报告经市政府批复同意。根据《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皖安办〔2021〕64号),宿州经开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2022.10.14”高坠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工作组”)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评估工作过程

2024年5月24日,市安委办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宿州经开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2022.10.14”高坠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成立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住建局、市纪委有关人员组成的评估工作组。依据《宿州经开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2022.10.14”高坠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和《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宿州经开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2022.10.14”高坠事故有关情况的批复》(宿政秘〔2023〕44号,以下简称《批复》),在宿州经开区管委会及相关单位自评的基础上,6月17日-18日,评估工作组采取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走访核查等方式,对宿州经开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深入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人员和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陆某,安徽中意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安全负责人。由宿州市应急局对其处上一年度年收入百分之二十的罚款。2023年8月18日,罚款全部缴纳。

2.郑某忠,安徽中意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由宿州市应急局对其处上一年度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2023年8月18日,罚款全部缴纳。

3.胡某,中煤第三建设集团安徽建筑安装有限公司2#厂房现场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由宿州市应急局对其处上一年度年收入百分之二十的罚款,由住建部门吊销其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2023年8月18日,罚款全部缴纳。住建部门已吊销其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4.王某滨,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部经理、安徽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由宿州市应急局对其处上一年度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2023年8月18日,罚款全部缴纳。

5.井某彬,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承包分公司负责人、安徽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由宿州市应急局对其处上一年度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2023年8月18日,罚款全部缴纳。

6.董某阔,华理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住建部门已对其依法依规处理。

7.安徽中意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由宿州市应急局对其处五十万元的罚款。2023年8月18日,罚款全部缴纳。

8.中煤第三建设集团安徽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由宿州市应急局对其处四十万元的罚款。2023年8月18日,罚款全部缴纳。

9.华理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住建部门已依法依规处理。

10.宿州市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宿州经开区建设局已向宿州经开区管委会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11.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住建部门限制其在宿州市行政区域一定期限内承接新的工程项目,并扣除一定信用分值。2023年8月21日,市住建局通报处理决定。

(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宿州经开区管委会及各相关单位按照《批复》要求,积极落实整改措施。

1.压实安全生产责任。2023年度,宿州经开区管委会组织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4次,安委会联席会议3次,定期研究园区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组织人员先后赴铜陵、南京、蚌埠等地学习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和复核经验,持续推进园区安全生产工作。2023年,宿州经开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2.深入开展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强基础、补短板、铸安提质年”活动,在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工贸领域、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其他领域等6个重点领域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共检查各类企业、社会单位2245家,一般隐患共计4276条,已整改4018条,258条隐患正在整改中,行政处罚68家企业,共计罚款10.4329万元。

3.大力开展宣传教育。以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抓手,积极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应急”的良好氛围。在5月12日全国防灾减灾日、10月13日国际减灾日、“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期间,联合各行业部门开展企业、社区、校园等场所宣传活动10次,培训3000余人,节假日通过短信向社会发布消防安全提示信息50000余条,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意识。

三、总体评估意见

从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总体情况看,认为宿州经开区管委会及相关单位能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按《事故调查报告》和《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对有关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处理意见,加强事故防范,整改措施有力有效,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场评估仍发现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部门对承担的安全生产任务梳理不明、定位不清。二是隐患排查整改力度有待提升,省市部门多次安全检查均发现不少安全隐患。三是部分安全专项活动开展力度不够,如有限空间共计排查出各类隐患25条、动火作业检查隐患20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排查14条重大事故隐患,3个专项行动开展数据较少。

四、相关工作建议

(一)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压紧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二)结合园区实际,全面梳理当前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真空”地带,采取针对性措施,联合多部门齐抓共管,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运用“案例教育法”,在辖区企业深入开展案例教育,不断提升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

(三)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研判,扎实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不断完善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和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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