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宿州萧县“8.27”较大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报告》的通知
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现将《宿州萧县“8·27”较大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报告》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评估报告中的《存在问题清单》认真督促整改,并于2024年11月3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
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26日
解读
皖公网安备340111020008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