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蒋巷“5•12”一般道路交通
事故调查报告
南昌县政府故调查组
2025年7月18日
目 录
一、事故基本情况..................................................1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1
(二)事故相关单位安全管理情况.....................................2
(三)事故发生经过.................................................2
(四)事故现场情况.................................................3
(五)事故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4
(六)事故车辆及相关人员情况.......................................5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5
(一)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况...........................................5
(二)医疗救治和善后情况...........................................6
(三)事故应急处置评估.............................................6
三、事故原因分析..................................................6
(一)直接原因.....................................................6
(二)间接原因.....................................................6
(三)事故相关检验检测、鉴定和责任划分情况.........................6
四、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履职情况..........................8
(一)事故有关单位.................................................8
(二)有关监管部门.................................................8
五、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8
(一)建议追究刑事责任人员.........................................8
(二)对事故有关单位的行政处罚建议.................................9
(三)对相关单位人员的处理建议.....................................9
(四)其他处理建议.................................................10
六、事故主要教训..................................................10
七、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10
(一)强化驾驶员安全意识与操作规范.................................10
(二)压实校车使用单位管理责任.....................................11
(三)切实落实整改,汲取事故教训...................................11
2025年5月12日8时许,黄X驾驶赣AG26XX中型专用校车在南昌县蒋巷镇叶楼熊家自然村村道由北向南倒车时,与车后方的行人发生碰撞,造成1人当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人民币118万余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025年5月23日,南昌县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了由县应急局牵头,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公安交管大队、县交通局、县市监局、县总工会、蒋巷镇人民政府等单位人员组成的南昌蒋巷“5·12”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经调查认定,南昌蒋巷“5·12”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因驾驶员倒车时未注意行车安全,未仔细观察车后情况与在道路上玩耍的幼儿发生碰撞后造成的一般道路交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概况
南昌县蒋巷XXXXX幼儿园(以下简称XXX幼儿园):该幼儿园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60121MJC7XXXXXX,住所:蒋巷镇洲头村卢家自然村,开办资金:人民币30万元,法定代表人:万XX,业务范围:学前教育,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教民236012160XXXXXX号。幼儿园现有校车一辆,车辆为赣AG26XX宇通牌校车,核载19人,事故发生时实载18人(校车司机1人,随车老师1人,幼儿16人)。幼儿园上级主管部门为蒋巷镇中心小学。
(二)事故相关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XXX幼儿园,该幼儿园建立了校车管理制度、校车维修保养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组织校车驾驶员签定了安全责任书,安排校车驾驶员进行了体检。与江西新梦龙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签定了校车的维修保养合同。未建立校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未组织校车驾驶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
(三)事故发生经过
2025年5月12日7时许,XXX幼儿园校车司机黄X驾驶赣AG26XX校车从幼儿园出发去往蒋巷镇各个区域接幼儿来园上学,XXX幼儿园的跟车老师万XX一同随车前往。8时许到达叶楼熊家接上最后两个幼儿后准备返回XXX幼儿园。事发路段为一条“断头路”,黄X驾车准备掉头,但掉头区域停放了其他车辆,于是黄X采取倒车的方式,想将车辆倒至身后的路口完成掉头之后返回幼儿园。黄X驾车由北向南倒车,大约倒行了6米,感觉车身发生了抖动,之后立即停车,又将车辆又向前开动了约1米后下车查看情况,发现车辆右后轮下面倒了一个小孩(后经120医护人员现场检查已经死亡)。
(四)事故现场情况
1.天气情况。事发时为晴天,视线良好。
2.事故道路情况。事故现场位于南昌县蒋巷镇叶楼熊家自然村村道,水泥路面,路面平坦干燥,路宽4米,道路两侧为村民房屋,黄X倒车的起点至身后(南面)路口的距离约为60米。赣AG26XX校车长5740mm、车宽1920mm、车高262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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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现场车前图片 |
3.事故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2025年5月9日,黄X在驾车接送幼儿过程中发现倒车影像会出现闪屏情况,想在5月12日早上送完幼儿之后就去维修倒车影像,在接完最后两个幼儿之后,挂上倒挡准备倒车时发现倒车影像完全黑屏了,倒车影像完全黑屏后黄强未安排跟车老师万XX下车观察情况指挥倒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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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现场车后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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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地距离路口约60米 |
(五)事故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本次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人民币118万余元。
(六)事故车辆及相关人员情况
1.赣AG26XX中型专用校车:系涉事车辆,车辆品牌型号:宇通牌/ZK6579DX53,初次登记日期:2017年3月8日,检验有效期至2025年9月30日,车辆所有人:南昌县蒋巷镇XXX幼儿园,住址:南昌县蒋巷镇洲头村卢家自然村,使用性质:幼儿小车,核定载客:19人,车辆用途:接送金才子幼儿园学前幼儿。经查,该校车近三年没有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的记录。
2、黄 X:男,汉族,40岁,住址:江西省南昌县蒋巷镇洲头村蚌粉黄家自然村XX号,持有A1A2准驾车型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2004年7月17日),驾驶证有效日期至长期。于2021年3月24日起准许驾驶校车,系南昌县蒋巷镇XXX子幼儿园赣AG26XX校车驾驶员,与幼儿园有签订劳动合同,日常工作是驾驶校车早晚接送学前幼儿上学、放学。经查询,黄X近三年无交通违法记录。
3.熊XX(死者),男,汉族,家住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蒋巷镇叶楼村熊家自然村XXX号,事故发生时系行人。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一)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黄X马上过去查看情况,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叶楼村委会闻讯赶到事故现场,立即向蒋巷镇政府报告。8时30分,蒋巷镇主要领导、蒋巷交警中队、派出所、村委会、学校、幼儿园、公共服务办等相关部门人员先后赶赴现场开展处置工作,于9时10分现场勘查完毕后将事故车辆暂扣和拖移,并迅速组织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二)医疗救治和善后情况
2025年5月12日8时20分许,120救护人员赶到事发现场,经医护人员现场检查,宣布熊XX已经死亡。之后,蒋巷镇立即对现场进行管控,做好死者家属安抚工作,安排120车辆将死者遗体送往南昌县殡仪馆。
(三)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事故发生后,各单位响应迅速及时,现场处置有力,事故善后处置得当。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分析
校车驾驶员黄X在倒车前未仔细观察车辆后方情况,进行长距离倒车时未安排跟车老师万XX下车观察情况指挥倒车,导致车辆在倒车过程中和熊XX发生碰撞并致其死亡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二)间接原因
XXX幼儿园未对校车司机黄X开展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未建立校车隐患排查制度,校车安全管理规定制作存在严重缺项,未明确校车在复杂道路条件下进行倒车的防范措施。
(三)事故相关检验检测、鉴定和责任划分情况
1.2025年5月13日,交警部门委托江西中正司法鉴定中心对赣AG26XX号中型专用校车的灯光系统、制动系统、转向系统进行检验鉴定。江西中正司法鉴定中心2025年6月2日出具了鉴定报告,得出以下结论:赣AG26XX号中型专用校车行车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灯光系统未见不符合相关技术要求项,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的要求。
2.2025年5月13日,交警部门委托江西中正司法鉴定中心对黄X血液进行酒精检验,其血液中未验出乙醇成分,未酒驾;对黄X进行吸毒现场检测,检验结果呈阴性,未毒驾。
3.交警部门委托江西中正司法鉴定中心对熊XX进行尸表检验、死亡原因分析,得出如下结论:被鉴定人熊XX符合交通事故导致颅脑毁损伤死亡。
4.交警部门委托江西中正司法鉴定中心对赣AG26XX号中型专用校车的行驶速度进行检验鉴定,由于该事故未达到车速鉴定的基本条件,不能对该事故车辆进行车速鉴定,江西中正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了情况说明。
5.2025年5月13日,交警部门委托江西中正司法鉴定中心对赣AG26XX号中型专用校车材料痕迹进行形成机理鉴定。得出以下结论:黄色宇通中型专用校车车体尾部左侧碰撞痕迹符合该车倒车时与行人身体发生碰擦接触,校车左后轮碾压该行人身体在本次事故中可以形成。
6.2025年6月11日,南昌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黄X在倒车时未仔细观察车后情况负事故全部责任,熊XX无过错。
四、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履职情况
(一)事故有关单位
1.XXX幼儿园:未对校车司机黄X开展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未建立校车隐患排查制度,校车安全管理规定制作存在严重缺项,未明确校车在复杂道路条件下进行倒车的防范措施。
(二)有关监管部门
1.蒋巷镇中心小学:作为蒋巷镇学前教育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督促学校开展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及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完善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在校车安全监管过程中履职不力,未认真审核各幼儿园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未发现并指出幼儿园校车在复杂道路条件下进行倒车的应采取的防范措施这一重大缺项问题。
2.蒋巷镇叶楼村村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居民道路安全的宣传;建立统计“一老一小”重点人员相关台账,并做好相关宣传教育。2025年,蒋巷镇叶楼村村委会开展道路安全宣贯工作履职不力,未按照《南昌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指引》的通知要求开展工作,未针对辖区内“一老一小”重点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的上户宣传;“一老一小”台账统计存在疏漏,造成事故发生的死者熊XX和其监护人员未在“一老一小”统计台账内。
五、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建议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黄X,男,40岁,系XXX幼儿园校车赣AG26XX驾驶员,驾驶机动车倒车时未察明车后情况下进行倒车,导致车辆在倒车过程中和熊XX发生碰撞并致其死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建议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对事故有关单位的行政处罚建议
XXX幼儿园:未对校车司机黄X开展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未建立校车隐患排查制度,校车安全管理规定制作存在严重缺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由南昌县教体局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三)对相关单位人员的处理建议
对在事故调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其进行问责。
(四)其他处理建议
1.建议由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对县教体局进行约谈提醒,直面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针对性可行性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
2.建议由南昌县教体局对蒋巷镇中心小学进行约谈提醒,进一步加大幼儿园的检查督导,对校车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进行审核,强化校车司机的安全培训教育。
3.建议由蒋巷镇党委对叶楼村委会进行约谈提醒,进一步加强村居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的长效运行机制,压实责任,提升村、居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六、事故主要教训
该起交通事故主要暴露出涉事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在复杂道路情况下进行倒车时对车后情况观察不够仔细,未能及时发现在路面行走幼儿;幼儿园开展校车隐患排查、驾驶员培训教育流于形式,未认真排查车辆倒车影像存在损坏的情况,未对校车驾驶员开展交通安全方面专门的培训;村、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存有“死角”,未仔细排查摸底老人、小孩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情况;监管单位开展校车管理工作把关不严、存有缺陷,未对幼儿园校车管理进行有效监管。
七、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一)强化驾驶员安全意识与操作规范
教育、交通、交警部门要立即组织辖区学校、校车经营单位所有校车驾驶员,开展安全驾驶强化培训。培训课程聚焦复杂路况倒车规范操作和模拟还原幼儿突然进入倒车盲区等典型危险场景,通过实景操作训练提升驾驶员风险识别与应急反应能力。培训结束后,实施理论知识与实操技能双项考核,成绩合格者方可恢复校车驾驶资格。
(二)压实校车使用单位管理责任
教育、交通、交警部门要对多次出现交通违法行为、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的学校、校车经营单位予以曝光、约谈。要针对辖区交通违法、事故特点以及风险隐患,集中开展安全警示,通过向学校、校车经营单位发送整改通知、短信推送、微信推送、通报事故情况及案例等方式开展对驾驶员点对点安全警示提示。学校要加强广大师生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要充分利用“安全第一课”、安全教育日、主题班会、专家讲座、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其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校车经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驾驶员、随车照管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教育监督其严格执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自律意识,做到安全文明行车。
(三)切实落实整改,汲取事故教训
乡镇要组织村社干部、网格员、志愿者成立专项工作组,加大上门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模式压实责任,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落地、有效。对辖区内老人、儿童进行 "一户一档" 摸排建档。针对老年群体,采用方言讲解、案例视频等形式开展入户宣传;面向儿童群体,联合学校开设交通安全 "微课堂",通过动画短片、互动游戏普及交通规则。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确保重点人群宣教覆盖率达100%。进一步加强针对重点道路的巡逻管控,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涉及学校要认真自查自纠,切实整改自身隐患。针对本报告提出的处理意见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事故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进行严肃追责处理,加强监管力度,严密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