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旧圃“1•12”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026年1月12日10时16分,昭通市昭阳区境内昭通-苏甲2公里700米(旧圃镇沙坝菜市场路段)处发生一起死亡1人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直接经济损失约29.9万元。
经调查认定,昭阳旧圃“1•12”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因载货汽车超载且通过交叉路口未减速慢行,电动汽车驾驶人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通过路口时未避让其他车辆通行造成的一般道路交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26年1月12日,马XX驾驶云C402XX号解放牌重型自卸货车(从洒渔博昌砂石料厂拉一车泥夹石准备运到国学路官坝安置点)沿昭通-苏甲往昭阳城区方向行驶;10时16分许,行驶至昭通-苏甲2公里700米(旧圃镇沙坝菜市场路段)处时,所驾车与候XX驾驶的无号牌四轮电动汽车发生碰撞后又与刘XX房屋相撞,造成候XX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刘XX家房屋及两车受损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司法鉴定意见显示:云C402XX号重型自卸货车发生事故时转向系功能有效、制动系功能有效、发生事故时的行驶速度约为39km/h。
司法鉴定意见显示:无号牌四轮电动车为四轮电动汽车,属于机动车、无法判定该车事故时转向系功能是否异常、该车发生事故时制动系功能有效、无法判定该车事故时信号装置功能是否异常、无法对该车辆是否存在改装、改型情形进行鉴定、该车发生事故时的行驶速度约为15km/h。
马XX,云C402XX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驾车造成1人死亡,与候XX承担此事故的同等责任,其交通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其进行处罚。同时对超载行为按照“一超四罚”的规定进行处罚。
候XX,无号牌四轮电动车驾驶人,因其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其责任。
滇公网安备 53060202000097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