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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家县白鹤滩街道郑家山庄路段1·29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3-31
来源: 巧家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01月29日09时35分,巧家县白鹤滩街道郑家山庄路段石-旱线K3+100M处发生一起车辆碰撞致1人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

一、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2026年01月29日,晏祥涛持“A3B2”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云AQ5200号重型厢式货车由昆明市往巧家县城方向行驶,09时35分,行驶至石-旱线K3+100M(巧家县白鹤滩街道郑家山庄路段)处时,与对向行驶的罗权业持“C1E”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的云C8Z812号轻型栏板货车发生碰撞,后云C8Z812号轻型栏板货车被云AQ5200号重型厢式货车推移过程中又与马芝龙驾驶停放于云AQ5200号重型厢式货车行驶方向道路左侧的云AK80R7号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罗权业送巧家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云AQ5200号重型厢式货车、云C8Z812号轻型栏板货车、云AK80R7号小型普通客车及无号牌电动三轮摩托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和道路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情况

驾驶人1:晏祥涛,男,汉族,出生于1983年10月28日,居民身份证号码:53**************79,户籍地址:云南省宣威市龙场镇龙林村委会乐村29号,持档案编号为530103533861的“A3B2”类机动车驾驶证,发生事故时驾驶云AQ5200号重型厢式货车。

驾驶人2:罗权业,男,汉族,出生于1972年12月05日,居民身份证号码:53**************15,户籍地址: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白鹤滩镇七里村七里七社142号,持档案编号为530603376891的“C1E”类机动车驾驶证,发生事故时驾驶云C8Z812号轻型栏板货车,在事故中经抢救无效死亡。

驾驶人3:马芝龙,男,汉族,出生于1977年10月17日,居民身份证号码:51**************9X,户籍地址: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白鹤滩街道金沙社区金沙小区01栋02单元0902室,持档案编号为530600298865的“C1E”类机动车驾驶证,发生事故时驾驶云AK80R7小型普通客车临时停车。

(二)事故车辆情况

事故甲车:陕汽牌SX5189XXYLB721TLQ1型重型厢式货车,号牌为云AQ5200,车身颜色为绿色,车辆识别代号:LZGCD281XSX070537,发动机号:93463497,车辆登记所有人:云南金盛工贸有限公司,登记住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环城南路环城巷5号,车辆使用性质:货运,核定载人数:2人,实载人数1人,车辆初次登记日期是2025年06月13日,车辆发证日期是2025年06月13日,检验有效期止至2026年06月30日,机动车状态:正常,该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投保于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保险单号:20590A534100250010VM,被保险人:云南金盛工贸有限公司,保险期间自2025年06月13日15时30分起至2026年06月13日15时30分止,该车商业保险投保于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保险单号:2050AA53410025000TRJ,被保险人:云南金盛工贸有限公司,保险期间自2025年06月13日15时30分起至2026年06月14日0时0分止。

事故乙车:东风牌DXK1021TK4F9型轻型栏板货车,号牌为云C8Z812,车身颜色为灰色,车辆识别代号:LVZKN31BXKC035453,发动机号:19079497,车辆登记所有人:潘宏明,登记住址: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白鹤滩镇棉沙村公所沟坝社2号,车辆使用性质:非运营,核定载人数:2人,实载人数1人,车辆初次登记日期是2019年06月28日,车辆发证日期是2020年07月02日,检验有效期止至2026年06月30日,机动车状态:正常,该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投保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昭通市分公司,保险单号:PDZA202553210000095410,被保险人:潘宏明,保险期间自2025年07月01日15时0分起至2026年07月01日15时0分止,该车商业保险投保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昭通市分公司,保险单号:PDZAA202553210000064243被保险人:潘宏明,保险期间自2025年07月02日0时0分起至2026年07月01日23时59分止。

事故丙车:宝马牌BMW6475KS型小型普通客车,号牌为云AK80R7,车身颜色为黑色,车辆识别代号:LBV31DU02RSG32561,发动机号:8010C348,车辆登记所有人:陈贡荣,登记住址: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白鹤滩镇七里村七里一社111号,车辆使用性质:非运营,核定载人数:5人,实载人数0人,车辆初次登记日期是2024年12月24日,车辆发证日期是2024年12月24日,检验有效期止至2026年12月31日,机动车状态:正常,该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投保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中心支公司,保险单号:AKUM071CTP25X046165K,被保险人:陈贡莲,保险期间自2025年12月23日12时起至2026年12月23日12时止,该车商业保险投保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中心支公司,保险单号:AKUM071Y2025X033341M,被保险人:陈贡莲,保险期间自2025年12月24日00时00分起至2026年12月23日24时00分止。

(三)道路交通环境

事故现场位于石-旱线K3+100M(巧家县白鹤滩街道郑家山庄路段),乡道,属山岭重丘区,通村公路,道路呈南北走向,南至巧家县城方向,北至巧家县巧格高速北收费站方向,机非混合式车道,潮湿沥青路面,由北向南下坡转右弯,坡度为i=-5%,弯道半径为R=72M,有效路面宽900cm,道路东侧是宽100cm的路肩,路肩外是排水沟,排水沟宽60cm,高140cm,道路西侧是闽德钢材市场与郑家山庄,事故现场往北约2公里处有“全程限速40”、“连续弯道”标志,事故现场路段有“全路段禁止停车”、“道路两旁禁止停车”标志,无标线,道路无障碍,视线良好。

三、道路交通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根据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结合司法检验鉴定意见对事故形成原因进行分析:晏祥涛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是导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马芝龙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通行、云C8Z812号轻型栏板货车驾驶人罗权业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是导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次要原因。

四、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通过对本次事故的调查,针对此次交通事故暴露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管理:

(一)加大对超速行驶、违反规定停车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监督驾驶员行车过程中应遵守的相关法律规定。

(二)加大对驾驶人文明驾驶、安全驾驶的普及宣传。

(三)加强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开展好安全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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