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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普洱市思茅区阳光新城6幢1层13号“4·17”一般高坠事故调查报告的公示



索引号: 2019/20240705-00001 公开目录: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公开日期: 2024-07-05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文号:

2024年4月17日16时20分许普洱市思茅区思茅街道办事处通商南路社区阳光新城6幢1层13号(思茅区槿然茶室经营部)商铺屋顶加设雨棚施工时发生一起高坠事故,事故造成1名施工工人受重伤。事故发生后,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思茅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总工会、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思茅街道办事处等部门人员组成的思茅区阳光新城6幢1层13号“4·17”高坠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纪委监委、区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人员询问、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和反复论证,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事故防范措施意见。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程承包约定情况。甘某某棋(思茅区槿然茶室经营部经营者)和徐某兴于2024年3月7日在思茅区槿然茶室经营部以口述的方式商谈经营部商铺屋顶加设雨棚事宜,甘某某棋在没有查看徐某兴的相关资质的情况下,经双方谈妥后以包工包料的方式达成商铺屋顶加设雨棚工程承包口头协议,由徐某兴承包思茅区槿然茶室经营部商铺屋顶加设雨棚工程,达成口头承包协议后甘某某棋以微信转账的方式支付徐某兴购买材料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徐某兴于3月9日购买材料,3月10开始施工。

(二)建设单位基本情况。甘某某棋,女、傣族,身份证号:532701********0024,系思茅区槿然茶室经营部经营者。该经营部基本信息如下:经营场所位于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思茅街道通商南路社区阳光新城6幢1层13号,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30802MA6PNUYK8C,类型: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茶叶、土特产、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日用百货、办公用品、化妆品、卫生用品、茶具、工艺品、电子产品销售(依法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工程承包方基本情况。工程承包人,徐某兴,男、汉族,身份证号:510311********3610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永安镇双林村*组**号(现居住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书香名苑*幢***室),阳光新城6幢1层13号屋顶(思茅区槿然茶室经营部)商铺屋顶加设雨棚的承包方,无经营证照,无建筑从业资质证书。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2024年3月7日,徐某兴与甘某某棋达成商铺加设雨棚工程承包口头协议后,3月10日徐某兴叫郑某位去思茅区槿然茶室经营部屋顶施工,郑某位就带着丁某雪、段某怀一起到工地施工。甘某某棋在屋顶加设雨棚未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3月11日被思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制止。3月13日甘某某棋向思茅区自然资源局提出《商铺屋顶加设雨棚申请》,思茅区规划中心3月25日给甘某某棋出具了《普洱市思茅区自然资源局关于茶城大道46号(阳光新城)6幢商铺加设雨棚的规划意见》,甘某某棋拿到规划意见后,把规划意见交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4月16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告知甘某某棋可以按照区规划中心的规划意见进行整改,之后甘某某棋电话联系徐某兴,徐某兴就说过来进行拆除整改。2024年4月17日上午徐某兴电话联系了郑某位,郑某位、丁某雪、段某怀当天上午就去施工,到工地后,徐某兴也来到工地,徐某兴说之前商铺屋顶加设雨棚搭建高了不符合规划要求,叫郑某位、丁某雪、段某怀三人上屋顶把之前搭建的雨棚拆除,三人就上商铺屋顶拆除。11时许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工作人员把社区和周围居民带过来,和徐某兴说了一下规划意见,交代甘某某棋和徐某兴,要按区规划中心批准的规划意见在商铺屋顶加设雨棚,当天下午14时郑某位、丁某雪、段某怀继续去施工,到工地的时候就下雨了,在下雨时段甘某某棋叫郑某位、丁某雪、段某怀三人进茶店喝茶,快16时的时候,甘某某棋联系徐某兴过来商量整改原搭建的商铺屋顶雨棚,徐某兴安排郑某位把该拆除的先拆除。雨停之后,徐某兴和郑某位、丁某雪、段某怀一起上商铺屋顶作业,徐某兴交代相关拆除事宜后就离开现场,郑某位、丁某雪、段某怀三人继续在屋顶拆除原搭建的雨棚,在拆除过程中,郑某位站在沿街边女儿墙面作业,16时20分许,郑某位在作业过程中从商铺屋顶女儿墙面作业位置坠落到商铺门口人行道地面(根据现场勘验商铺屋顶女儿墙面距地面垂直距离5.1米),事故发生后丁某雪、段某怀就从商铺屋顶下到郑某位坠落的地点,看到郑某位躺在地上,头部受伤流血。事故发生后甘某某棋立即打120急救电话,接着又打电话给徐某兴,徐某兴返回到事故现场,接着救护车也赶到事故现场,丁某雪、徐某兴跟随救护车一起护送郑某位到普洱市人民医院救治,随后甘某某棋、段某怀也跟去了医院,目前郑某位仍处于昏迷状态,还在普洱市人民医院治疗。

三、事故受伤人员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伤者基本情况。郑某位,男,汉族,身份证号为:510902********7251,住址: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西眉镇金乐村**组**号。

(二)直接经济损失。此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35万元。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及事故性质

事故调查组依法对事故现场进行全面认真勘验,对业主、承包方负责人和施工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询问,向有关部门调取相关证据材料认定了发生事故的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郑某位在阳光新城6幢1层13号(思茅区槿然茶室经营部)商铺屋顶加设雨棚施工作业过程中,郑某位未佩戴安全头盔和未系安全绳,从5.1米高的施工作业位置坠落地面,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甘某某棋将商铺屋顶加设雨棚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建筑从业资质的承建者。

2.徐某兴未取得建筑从业资质证书的情况下违规承建商铺屋顶加设雨棚工程;未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施工工地未设置安全防护措施;未按规定对施工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按规定给施工工人提供劳动防护用品;未对施工场所安全设施缺失的隐患进行排查并及时消除。

3.施工工人安全意识淡薄,对作业现场周围环境观察不仔细;对作业现场的危险性认识不足,施工作业过程中未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三)事故性质

通过调查取证及原因分析,依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事故调查组认定,普洱市思茅区阳光新城6幢1层13号“4·17”高坠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一)甘某某棋在未查看资质证书的情况下将商铺屋顶加设雨棚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建筑从业资质的承建者,违反《云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思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甘某某棋依法进行处理。

(二)徐某兴未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施工工地未设置安全防护措施;未按规定对施工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按规定给施工工人提供劳动防护用品;未对施工场所安全设施缺失的隐患进行排查并及时消除。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第15号令)第六十八条 和《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应急管理部第14号令)第二十一条 的规定由思茅区应急管理局对徐某兴依法进行处理。

徐某兴未取得建筑从业资质证书的情况下违规承建(思茅区槿然茶室经营部)商铺屋顶加设雨棚工程,违反《云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由思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徐某兴依法进行处理。

(三)郑某位在作业过程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批评教育。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完善辖区工程建筑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机制,严格工程建设许可审查审批,进一步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大安全生产管理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严厉查处建筑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落实辖区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事故隐患排查报告制度,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施工单位(施工队、工匠)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障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施工安全组织管理和施工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二)深入开展工程建筑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深入开展工程建筑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明确整治行动的工作责任、目标任务、重点内容和标准要求,特别是针对当前城乡自建房领域存在的未经许可审批,违法违规发包和承揽工程建设、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防护设施缺失、安全意识淡薄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和重点执法检查,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严厉查处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三)强化工程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宣传和警示教育。各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此次事故发生原因和暴露出来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就城乡自建房领域非法建设、违章作业等造成危害,要深入施工场所、深入乡村农户,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要进一步推动建筑施工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进施工场所、进村入户,提高群众法律法规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要将建筑工匠纳入相关培训计划,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切实提高建筑工匠安全意识和安全施工技能。






普洱市思茅区阳光新城6幢1层13号“4·17”高坠事故调查组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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