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滑县“9·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
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2024-12-26 信息来源:调查评估和统计科

2023年9月22日14时00分许,安阳市滑县G230国道与S309省道交叉口,发生一起车辆连续追尾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80余万元。

事故发生后,省、市领导高度重视,省安委会下发了《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豫安委督〔2023〕19号)。按照省、市主要领导批示精神,依据国务院《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43号)和有关规定,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总工会和滑县人民政府组成的滑县“9·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市县联合调查组,并邀请市纪检监察机关同步开展追责问责审查调查。2024年1月11日,事故调查报告经安阳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结案,并依法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88号,2021年修正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的有关规定,2024年12月,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回访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4年11月7日,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成立了安阳滑县“9·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评估组成员由市应急局、市总工会、市公安局、市交通局、滑县应急管理局等单位组成。12月13日,评估组逐项对照《安阳滑县“9·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安阳滑县“9·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结案的批复》(安政文〔2024〕3号)要求,深入事故相关部门,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听取汇报和走访核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评估工作。

二、事故责任人员处理落实情况

(一)对有关公职人员处理建议落实情况

1.赵瑜杰,林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作出深刻检查,并于2024年2月28日进行了通报批评。

2.韩震兴,林州市交通运输局安全和运输管理科科长,作出深刻检查,并于2024年2月28日进行了通报批评。

3.宋志杰,林州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货运服务科科长,作出深刻检查,并于2024年2月28日进行了通报批评。

4.付晓,林州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副主任,作出深刻检查,并于2024年2月28日进行了通报批评。

5.李国良,林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林州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作出深刻检查,并于2024年2月28日进行了通报批评。

(二)有关企业人员处理建议落实情况

1.赵志刚,林州市华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法人,由林州市交通运输局立案调查,根据案件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结合《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实施<安全生产法>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决定给予赵志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行政罚款2万元的处罚决定。当事人已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并缴纳罚款。

2.王垚飞,林州市华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安全经理,依据相关规定和管理权限,已由安阳市交通运输局吊销其安全培训证书,并由林州市华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按照内部规定给予500元罚款并警告批评的处罚。

3.李建芳,林州市华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员,依据相关规定和管理权限,已由安阳市交通运输局吊销其安全培训证书,并由林州市华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按照内部规定给予500元罚款并警告批评的处罚。

4.王庆芳,林州市华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员,依据相关规定和管理权限,已由安阳市交通运输局吊销其安全培训证书,并由林州市华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按照内部规定给予500元罚款并警告批评的处罚。

5.赵大伟,林州市华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员,依据相关规定和管理权限,已由安阳市交通运输局吊销其安全培训证书,并由林州市华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按照内部规定给予500元罚款并警告批评的处罚。

三、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及汲取事故教训情况

(一)大力推进道路运输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组织召开各类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三管三必须”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担起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落实。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会议部署要求,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着力构建“行业严格自律、企业全面负责、职工积极参与、社会支持监督”的安全生产格局,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严格查处非法违法经营行为,持续开展交通公安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加强路面管控,严厉查处非法营运,不按规定线路、时段行驶,“三超一疲劳”等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和车辆加大处罚力度,依法依规采取停业、停运、停岗等强制措施,严防死守,确保运营安全。

(二)加大科技在企业中的运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大货车安全运行监管”的指示要求,巩固全县道路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成效,深刻汲取普货车辆事故教训,强化普通货车(总质量4.5吨以上)事中事后监管,提升行业安全生产水平,印发了《滑县普货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升级应用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县开展普货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升级应用工作。督促运输企业加强排查,确保所属车辆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功能正常,对车载终端不能正常使用或未接入联网联控系统的车辆,严禁安排运输任务,对恶意损坏、遮挡、屏蔽终端信号传输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加强重点路段路口整治,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强化联合执法,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会同公安交警等部门,持续开展交通公安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加强路面管控,严厉查处非法营运、超限超载等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在群众反映强烈、车流量较大、夜间行驶较多的地方和主要县界实施卡点布控,严厉打击超限30%以上的运输砂石、水泥、钢材等半挂牵引车、重型载货汽车超限超载,深入推进交通公安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通过联合治理行动,有效防止货车因超限超载引发的交通事故。2023年12月,先后对县道001史固段施划标线3条,减速带20条,对乡道098、028增加标志牌51个,减速带1条。对与省道306、223交叉的农村公路路口增设标志牌25个、减速带300米。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底,在多轮次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下,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出动清雪除冰队5支,累计出动人员700余人次,平地机50余台次,铲车70余辆次,洒盐车110余辆次,洒融雪剂70余吨,确保了全县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四)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充分利用滑县融媒体、有关部门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防汛抗旱、低温冷冻、灾害天气等安全生产预警信息和灾害等级,做好应急响应和防灾减灾宣传引导。县融媒体中心,录制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检查要点指南专项视频。从城市客运、道路运输、公路运营等重点领域20项重点检查内容,逐一图文解说,为全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运行提供了行业督导检查指南。同时,县安委办录制的“安全生产滑州行”交通运输行业专题纪录片4期,通过滑县新闻、云上滑州等媒体向全县人民宣传教育引导,促进了全行业树牢安全生产意识,营造了全民共同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四、评估组评估意见

从安阳滑县“9·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和整改措施落实总体情况看,评估组认为:滑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收到《安阳滑县“9·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安阳滑县“9·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结案的批复》(安政文〔2024〕3号)后,能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落实了管理责任,开展了各类专项整治工作和基础设施提升工作,加大了隐患整改查处力度,广泛开展了群众宣传教育,落实了《安阳滑县“9·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中对有关事故责任人及事故防范措施的各项要求。

五、下一步建议

(一)深刻汲取教训,严防事故发生。要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落实,举一反三,持续开展道路运输专项整治工作,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补齐监管盲区和短板,抓细抓实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对重点环节、区域和行业要严格依法监管,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坚决堵塞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漏洞,积极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全面消除事故发生风险,严守安全底线,确保安全生产及道路交通安全。

(二)各方齐抓共管,层层落实责任。要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不断压实工作责任,构建“行业严格自律、企业全面负责、职工积极参与、社会支持监督”的安全生产格局,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及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工作,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稳定。

(三)加强排查整治,防范化解风险。要深刻汲取“9·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做好安全生产及交通安全形势分析,强化路面管控,加大重点路段路口整治,强化道路运输企业监督管理,严格查处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切实消除事故隐患与风险。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加快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升级改造,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行业安全生产水平,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四)广泛宣传教育,提升安全意识。要切实将安全生产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事故预防工作的抓手,充分利用县融媒体、有关部门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安全行车乘车常识,切实加强对驾驶人、城市客运、道路运输、公路运营等重点领域监督管理,集中曝光道路交通事故违法行为、典型事故案例,积极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交通安全及安全生产意识,促进全行业树牢安全生产意识,营造全民共同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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