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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碱滩区广鑫碎石开采有限责任公司“3·27”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日期: 2024-08-01 12:51 来源:白碱滩区应急管理局 访问量: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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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9日11时许,白碱滩区应急管理局接到克拉玛依市广鑫碎石开采有限责任公司报告称2024年3月27日12时08分,该公司进行装载机检维修作业时,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2.94万元。接到信息后,区应急管理局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往现场了解核实情况,并要求涉事企业妥善做好伤员救治和善后处置等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相关规定,经白碱滩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农业和水务局、区公安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司法局、区总工会联合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纪委监委、区检察院参加,立即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关于印发<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新安监调查字〔2011〕79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通过现场勘查、模拟实验、资料调取、人员询问、专家论证、综合分析等方式,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经事故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因员工符某在未取得大型工程机械车辆驾驶证、不具备挖掘机操作技能的情况下,在吊装作业过程中工服口袋挂在操纵杆上,使操纵杆处于异位状态,导致挖掘机发生摆臂偏移,造成宋某被挖掘机吊装的装载机变速箱撞击受伤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调查报告详见附件!

白碱滩区广鑫碎石开采有限责任公司“3•27”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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