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4日18时31分许,伊州区花园乡一民房起火,火灾造成1人死亡,火灾直接经济损失3240元。
事故发生后,伊州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49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96号)等有关规定,伊州区人民政府成立了由伊州区纪委监委、伊州区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伊州区司法局、伊州区消防救援大队组成的哈密市伊州区花园乡民房“5·4”一般火灾事故调查组,负责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置工作。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验鉴定等方式,查明了火灾事故的经过、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并针对火灾事故原因,提出了加强事故防范工作的措施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火灾事故基本情况
(一)建筑情况
起火建筑为死者依某家抗震安居房,起火区域位于房屋客厅,房屋位于哈密市伊州区花园乡。经核查,该房屋履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申报程序,为村民自住一层住宅,不涉及生产经营活动,不涉及租赁活动,无需办理行政许可手续。
(二)死者基本情况
死者姓名:依某,男,系伊州区花园乡村民,生前存在肢体残疾,肢体活动受限。
二、火灾发生情况
(一)火灾事故发生经过
2026年5月4日18时30许,同村村民阿某发现依某家起火,因大门内部锁闭,无法开启进行灭火,随即拨打119报警电话,未进行初期火灾扑救,现场无其他人员逃生。
(二)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
本次火灾造成1人死亡,无受伤人员,火灾烧损依某家客厅物品及装修损失。过火面积约21平方米,经统计火灾直接经济损失3240元。
三、事故应急处置
2026年5月4日18时31分许,哈密市消防救援支队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伊州区花园乡强固村二组一民房起火,指挥中心迅速调派一个消防站,3辆消防车,15名消防救援人员赶赶赴现场处置,于当日19时08分将火灾扑灭后,同时发现现场有一名人员死亡。
四、火灾事故原因
(一)火灾事故直接原因
经现场勘验、调查询问,综合认定起火原因为吸烟不慎引燃被褥等可燃物引发火灾,起火部位位于哈密市伊州区花园乡依某家客厅,起火点位于客厅中部靠近北侧墙壁沙发处,起火原因排除生活用火不慎、电气线路故障,外来火源引发火灾的可能。
(二)造成人员死亡的主要原因
一是死者事发时处于醉酒状态,经哈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死者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56mg/ml,属于重度醉酒,反应意识迟钝,辨识火情、采取自救避险的能力显著下降;二是死者存在肢体残疾,身体行动能力受限,自身逃生移动能力不足;三是沙发、被褥均为易燃可燃物,起火后迅速燃烧,产生大量高温有毒烟气,在密闭居住环境下,有毒烟气快速积聚,导致人员吸入一氧化碳等有毒烟气后昏迷被困。四是火灾发生时现场无其他人员在场,未能及时发现火情、开展救助,延误了施救时机。
(三)造成火灾蔓延原因
一是沙发上放置衣服、被褥等易燃物,燃点低、燃烧快,易迅速形成明火;二是火灾初期呈阴燃状态,外部难以察觉,发现晚,错失初期处置黄金时间。
(四)事故性质
经调查,该起事故是由依某因酒后吸烟不慎引发的一般火灾事故。
五、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直接责任追究
该起火灾造成1人死亡,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由消防救援机构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鉴于当事人在火灾中死亡,不予立案追究其责任。
(二)对花园乡人民政府、强固村村委会的处理建议
花园乡履行农村消防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不到位,对辖区残疾人、有酗酒嗜好等重点高危人群消防安全风险研判不足,对村级网格化消防安全工作督导检查不够有力,对农村居民居家用火风险隐患管控存在漏洞。建议由政府对辖区乡镇进行约谈,筑牢消防安全责任。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一)深化重点人群精准管控,筑牢个人安全底线。
乡镇、村队全面摸排辖区残疾人、重病、行动不便、独居、酗酒嗜好、高龄等高危人员,建立动态重点人员台账,实行“一人一档、每周巡查、常态提醒”机制。针对性开展卧床吸烟、酒后用火危险性警示教育,坚决纠正习惯性高危用火陋习,从源头上杜绝个人不安全行为。
(二)压实家庭主体责任,提升家庭自防自救能力。
常态化开展农村家庭防火宣传引导,督促村民落实家庭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重点整治卧床吸烟、睡前遗留火种、杂物被褥乱堆乱放等隐患。全面推进农村家庭独立式烟感报警器、干粉灭火器、防火毯简易消防设施普及安装,实现“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切实提升农村家庭初起火灾自救能力。
(三)夯实村级网格化末端治理,消除监管盲区。
严格落实村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职责,明确网格员包片包户责任,杜绝巡查流于形式。网格员常态化入户排查特殊家庭、独居家庭、弱势群体家庭火灾隐患,对排查发现的吸烟用火陋习、可燃物堆积、无消防器材等问题当场提醒、当场整改、台账记录、闭环管理,切实打通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最后一米”。
(四)压实乡镇属地监管责任,健全长效防控机制。
乡镇政府进一步压实农村消防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定期开展农村火灾风险研判,健全特殊人群、高危家庭消防安全管控机制。加强对村级网格履职情况督导检查,对排查不细、管控不严、落实不力的网格员及相关责任人开展约谈提醒,倒逼责任落地落实,全面夯实农村基层火灾防控基础。
此报告。
“5·4”一般火灾事故调查组
(伊州区消防救援大队代章)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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