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郊区太原市鼎辉工贸有限公司
“7·10”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2025年7月10日8时30分许,太原市鼎辉工贸有限公司在阳泉市中心医院项目工地收回钢结构玻璃展厅时发生一起一般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者张文贵,本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260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郊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市住建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卫体局参加的太原市鼎辉工贸有限公司“7·10”一般坍塌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同时,区纪委监委派人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坚持“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调阅资料、询问人员等方式,查清了事故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发生经过、原因和有关企业情况,查明了事故相关单位履职情况、存在问题和责任,总结了事故主要教训,提出了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
经调查认定,太原市鼎辉工贸有限公司“7·10”一般坍塌事故是一起个人因冒险作业导致的一般坍塌生产安全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概况
太原市鼎辉工贸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1年2月22日,法定代表人:霍俊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0956887632Y,注册资本:壹佰壹拾万元,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太冀西五巷36号港机构厂房2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切削加工服务;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矿山机械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金属结构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紧固件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模具制造;矿山机械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销售;密封件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
(二)事故发生经过
2025年7月4日,太原市鼎辉工贸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霍俊杰因租赁到期安排现场负责人张文贵收回阳泉市中心医院项目部租用该公司的钢结构玻璃展厅,张文贵于2025年7月10日联系起重机(司机梁晓明)和工人(刘宝军、马丽宾)前往阳泉市中心医院项目工地进行收回钢结构玻璃展厅,7月10日8时许张文贵对展厅进行切割,张文贵将展厅切割成三部分后,起重机先吊装展厅南侧的部分(展厅重量为2吨),当起重机起重重量达到2吨时展厅没动,张文贵安排梁晓明再起吊,当起重机起重重量达到5吨时展厅还没动,张文贵叫停起重机,张文贵便在展厅四周检查切割部分是否完全断开,后又准备进入展厅底部检查切割是否完全断开,此时工友刘宝军劝阻张文贵不要进入展厅顶部有危险,但张文贵不听工友刘宝军的劝阻,独自一人携带撬棍和切割机进入展厅底部进行切割展厅中间部分的柱子,切割完后张文贵用撬棍撬动切割位置,8时30分许刘宝军听到有动静便跑过去查看情况,还没跑过去,展厅中间部分的底板发生坍塌,将在展厅底板下的张文贵压住,刘宝军呼喊马丽宾来帮忙抬底板救人,二人因底板太重无法抬起,刘宝军求助附近的装载机司机,但装载机司机怕对张文贵造成二次伤害不敢贸然救援,刘宝军拨打了119救援电话,8时55分许119和120相继到达现场进行救援,119救援人员和现场人员就将张文贵救出后,经120医护人员检查确认张文贵已无生命体征。
该钢结构玻璃展厅系太原市鼎辉工贸有限公司所有,太原市鼎辉工贸有限公司2022年7月1日租赁给阳泉市中心医院项目部,租赁期2年(自2022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1日止),租赁期满由太原市鼎辉工贸有限公司自行处置(成品保护、废旧处理等)。
(三)事故现场情况
经现场勘察,钢结构玻璃展厅位于阳泉市中心医院项目工地西门,展厅长12米(南侧部分长4米),宽7米,高4.5米(地面至底部高1.5米),起重机位于展厅西侧靠近中心医院西门位置。张文贵位于展厅底板下方中间部分和南侧部分中间位置。刘宝军位于展厅东侧约6米观察起重。
(四)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1.人员伤亡情况
死者张文贵,男,42岁,身份证号:142322198308153534,籍贯为山西省文水县,户籍地址:山西省文水县孝义镇孝义村新四街17号,生前系太原鼎辉工贸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
2.直接经济损失
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T6721)核定,本次事故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260万元。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7月10日8时30分许,太原鼎辉工贸有限公司在阳泉市中心医院项目工地收回本公司钢结构玻璃展厅时发生坍塌事故,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刘宝军拨打了119救援电话,马丽宾报告了太原市鼎辉工贸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霍俊杰。
(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刘宝军立即组织马丽宾进行救援,并协调附近机械设备(装载机)进行救援,并及时拨打了119救援电话,马丽宾报告太原市鼎辉工贸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霍俊杰。
(三)医疗救治和善后情况
刘宝军拨打了119救援电话,现场多人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7月11日,太原市鼎辉工贸有限公司与死者张文贵家属签订《补偿协议》,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185万元。
(四)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事故发生后,刘宝军立即组织现场人员马丽宾和机械设备进行救援,并及时拨打了119救援电话,现场多人拨打了120急救电话,马丽宾及时向太原市鼎辉工贸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霍俊杰报告现场情况。
三、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直接原因是:张文贵,作为现场负责人无视生命安全,不听工友的劝阻,冒险进入钢结构玻璃展厅底部进行切割、撬动,导致底板坍塌挤压死亡。
(一)直接原因分析
张文贵作为现场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不顾他人劝阻冒险进入危险区域进行切割撬动作业。
(二)间接原因分析
太原市鼎辉工贸有限公司霍俊杰作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恪尽职守,收回作业前未提示作业人员作业时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未制定收回钢结构玻璃展厅的现场施工方案。
四、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太原市鼎辉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恪尽职守,收回钢结构玻璃展厅前未制定方案,且未进行安全交底。
五、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予或不予追究责任人员
张文贵安全意识淡薄,不顾他人劝阻冒险进入危险区域进行切割撬动作业。
处理建议: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
(二)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建议
1.事故有关责任人员
(1)霍俊杰,男,太原市鼎辉工贸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到位,收回作业前,未制定方案,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处理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第
一项[1]的规定,处2024年年收入40%的罚款。计人民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事故有关责任单位
太原市鼎辉工贸有限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2]的规定进行处罚。计人民币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3.其他
涉及太原市鼎辉工贸有限公司、霍俊杰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罚款由阳泉市郊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落实。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一)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责任,筑牢事故防线。事故责任单位要及时召开事故警示教育会,扎实开展事故警示教育,让每一名从业人员都充分认识到本次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真正做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自觉杜绝违章、冒险作业。
(二)太原市鼎辉工贸有限公司,要落实安全管控主体责任,特别要对企业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加强教育,作业前要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管理人员在工作现场真正做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要举一反三,及时发现和纠治“三违”行为,坚决防范类似事故发生,聘用有责任心,对安全工作及其负责的人员担任现场负责人。要加强对现场作业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