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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沧厦门中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8·12”一般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分类:根目录文件 / 2025 年份:2025 大小:21.8 KB 知识库创建:2026-10-04 08:03:51 抓取时间:2026-10-22 08:26:58

厦门海沧厦门中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8·12”一般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5年8月12日17时21分许,位于海沧区的厦门中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坤生物公司)发生一起火灾事故,公司员工及时撤离,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约464万元。经市政府批准,成立由市应急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市消防救援支队和海沧区政府组成的事故调查组,提级开展事故调查工作。2025年10月16日,市政府批复了该事故调查报告,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的规定要求,市应急局牵头,会同原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组成评估工作组,对厦门海沧中坤生物公司“8·12”一般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有关情况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

评估工作组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门海沧厦门中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8·12”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厦府〔2025〕305号)要求,对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等要求,在各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书面上报落实整改情况的基础上,评估工作组通过座谈听取海沧区政府及区相关责任部门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相关工作情况汇报,查阅相关台账资料,赴厦门中坤化学有限公司(鉴于中坤生物公司委托厦门中坤化学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管理,两家企业实行两个牌子一套班子管理模式,且中坤生物公司事故后至今尚未恢复生产,为此,将厦门中坤化学有限公司作为此次实地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的对象)核实整改落实情况,对事故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员行政处罚等方面进行了核查。抽查检查1家同类企业[腾龙特种树脂(厦门)有限公司],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有关工作落实情况。根据现场评估核查情况,评估工作组全体成员共同研究讨论形成评估报告。

二、事故责任人员及单位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给予行政处罚1个单位、4人,责成生产经营单位内部进行处理2人。评估工作组通过查阅事故案卷,核对有关证明资料,事故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责任追究已全部落实到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1个)

  1. 中坤生物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处理建议:由海沧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落实情况评估:海沧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12月12日依法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5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厦海应急罚〔2025〕24号)。该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缴清了罚款。

(二)给予行政处罚的人员(4人)

  1. 郑某杰,中坤生物公司总经理,主管中坤生物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未督促企业相关部门办理硫酸盐松节油除臭、闪蒸生产流程变更手续以及开展必要的风险分析、评估;未组织工艺、技术、设备管理部门开展专门操作培训;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凝结水直接排放、IBC桶堆放等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处理建议:由海沧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落实情况评估:海沧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12月12日对郑某杰处2024年年收入40%罚款(厦海应急罚〔2025〕25号)。当事人已在规定期限内缴清了罚款。

  1. 林某地,中坤生物公司多功能车间主任,负责多功能车间的生产计划、生产组织实施、人员管理及现场管理工作。未督促企业相关部门办理硫酸盐松节油除臭、闪蒸生产流程变更手续以及开展必要的风险分析、评估;未督促工艺、技术、设备管理部门开展《R301硫酸盐松节油除异味临时生产操作规程》《R401硫酸盐松节油闪蒸临时生产操作规程》培训,仅采取班前会等形式简单培训相应工艺卡片、操作规程技术参数;未督促操作人员严格依照操作规程实施硫酸盐松节油除臭、闪蒸;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凝结水直接排放、IBC桶堆放等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处理建议:由海沧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落实情况评估:海沧区应急管理局对林某地暂停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三个月并处2024年年收入20%罚款(厦海应急罚〔2025〕26号)。当事人已在规定期限内缴清了罚款。

  1. 庄某达,中坤化学公司工业安全部经理,对中坤生物公司生产变更的行为未提出安全管理方面的建议,未严格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对工艺变更后操作人员未进行专门培训、凝结水直接排放、IBC桶堆放等问题失察,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处理建议:由海沧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落实情况评估:海沧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12月12日对庄某达暂停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三个月并处2024年年收入20%罚款(厦海应急罚〔2025〕27号)。当事人已在规定期限内缴清了罚款。

  1. 张某斌,中坤生物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缺少工艺变更程序、操作人员培训缺失、凝结水直接排放、IBC桶堆放等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处理建议:由海沧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落实情况评估:海沧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12月12日对张某斌暂停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三个月并处2024年年收入20%罚款(厦海应急罚〔2025〕28号)。当事人已在规定期限内缴清了罚款。

(三)责成生产经营单位内部进行处理的人员(2人)

  1. 刘某锋,中坤化学公司工艺技术部经理,对中坤生物公司生产变更的行为未提出工艺方面的建议,对工艺变更后操作人员未进行专门培训的问题失察,未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处理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由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处理。

  1. 赖某,中坤化学公司制造服务部经理,对中坤生物公司生产变更的行为未提出设备方面的建议,对工艺变更后设备的运行管理失察,未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处理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由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处理。

落实情况评估:2025年12月1日中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对子公司厦门中坤化学有限公司工艺技术部经理刘某锋、制造服务部经理赖某分别给予记过处分,并各处罚款人民币2100元整[中怡国际2025(014)号]。

(四)受处理的有关监管部门(4家)

  1. 海沧区应急管理局。对化工生产企业精准监管和指导帮扶还有欠缺,需要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对企业动态安全的监管力度,有效增强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1. 海沧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对重点企业现场指导力度不够,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化工生产企业实地安全督促指导。
  1. 厦门市海沧生态环境局。在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安全业务融合上力度不够,在开展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同时需要进一步督促指导企业规范危险物料贮运管理。
  1. 海沧区消防救援大队。企业部分人员对消防设施的使用还不熟练,需加强指导和培训,进一步提高企业应对初期火灾的能力。

处理建议:对海沧区应急管理局、海沧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厦门市海沧生态环境局、海沧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建议由海沧区政府对其进行约谈。

落实情况评估:海沧区政府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专题约谈会,由常务副区长主持,对区应急管理局、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海沧生态环境局、海沧消防救援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集体约谈。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的落实情况

厦门海沧中坤生物公司“8·12”一般火灾事故发生后,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能够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海沧区积极落实事故整改措施,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举一反三,强化专项整治,坚决遏制和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中坤生物公司按照《化工事故现场清理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制定拆除方案经行业专家审核通过并报备监管部门,于2026年3月25日完成受灾区域设备及建筑物的拆除,相关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也按要求完成报废报停手续。同时,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一是稳步推进项目恢复重建。推动智能化改造升级,“厦门中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化改造项目”已于2026年4月21日正式通过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技改备案,后续将严格按照《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 51283-2020)等法规标准组织实施,针对事故暴露的问题,优化设计,升级设备设施,强化设备材料选型验收,进一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二是加强变更管理措施。完善变更管理制度与流程,强化事前评估、过程审批、验收闭环,将变更执行纳入绩效考核,加强监督及组织培训,定期开展变更管理专项检查。三是强化日常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针对生产现场物料桶摆放及临时物料管道不规范等问题,在规划智能化改造时,优化仓储配套设施,增设中间周转储罐,缩减现场物料桶并换成不锈钢铁桶,对所有物料桶及管道实行定置摆放,保持作业区域整洁有序,禁止车间内临时堆放物料,从源头规避物料无序堆放引发的安全风险。四是进一步强化安全培训和演练。开展事故复盘分析,自上而下,组织员工学习事故教训,杜绝同类问题重复发生,针对员工及岗位需求组织全体员工参加安全培训及安全考试,开展消防和现场处置演练,定期对应急物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查,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二)强化属地责任落实

海沧区委、区政府多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事故调查报告核心要求,深刻反思安全发展理念和责任链条方面的差距,剖析企业主体责任悬空、部门监管存在盲区等突出问题,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研究措施,坚持问题导向,以事故暴露出的薄弱环节为切入点,督促指导各相关单位扎实整改,严防类似事故发生,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平稳。

事故发生后海沧区迅速组织开展了化工等重点监管企业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将事故整改融入全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应急、工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依职责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违法违规行为,2025年累计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12次,2026年截至8月底,行政处罚206次、罚款84.82万元,曝光、约谈、联合惩戒企业26家,倒查追责112人,公布典型执法案例26个。海沧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9月以来,通过开展应急与消防部门“消地协作”联合监管、市区两级联合督导及“五个一百”专家指导服务等,指导帮扶企业发现各类安全隐患1272条,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551家次,立案查处94起,罚款176.01万元。通过高频次检查、专家指导服务等方式,进一步树牢企业自主抓安全的意识,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逐步得到提升。海沧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开展工业企业“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重点聚焦危险化学品、电气安全、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特种设备等设备设施安全、燃气安全、消防安全、动火作业及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采取“企业自查+联合督导+专家帮扶”相结合的模式,全覆盖重点工业企业516家,开展联合督导13次,共排查安全隐患450余条,今年以来开展安全督导走访工业企业123家次,排查问题隐患1000余条,其中重大事故隐患31条,相关问题隐患已全部督促完成整改。海沧生态环境局聚焦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风险,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事故发生以来,出动665人次,检查企业190家次,排查并督促整改一般隐患问题54条、重大隐患12条;督促企业自查自改重大隐患12条。向涉五类重点环保设备设施企业发放安全提示函,督促49家涉五类重点环保设备设施企业开展自查,整改隐患问题15条。强化41家危废重点监管单位物联网智能设备信息化改造,实现危险废物管理从产生、贮存到转移、处置的全流程信息动态监管。海沧区消防救援局组织对中坤生物公司全员开展消防设施实操教学与应急演练;聚焦工贸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监管领域,持续督促企业压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全行业常态化开展灭火应急演练,今年以来,组织开展灭火实战演练260场次。部署推进“消防安全进企业”专项行动,组织辖区260余家工贸企业开展消防安全专题培训,覆盖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一线员工3900余人次。组织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观看晋江“7·9”火灾事故《焦点访谈》警示教育片,整理汇编26篇危化企业典型火灾案例并下发各企业,督促全员学习复盘,累计向企业推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40万条。

(三)强化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治理

各级各有关部门举一反三,加强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全市20217家企业已建立机制,累计接收内部隐患报告47641项,累计发放奖励金额280.78万余元,有力推动安全理念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转变。市应急管理局在事故发生后牵头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组织全市54家重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自查自改重大事故隐患1条,一般隐患478条,组织联合检查企业9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隐患138条,专项整治期间,各区、市直有关部门督导检查企业172家次,排查并督促整改问题隐患512条。今年以来,共检查化工、危险化学品等重点企业127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隐患393条,其中重大隐患4条;立案查处15起,罚款14.24万元。市生态环境局持续推进废弃危险化学品规范化管理,重点整治废弃危险化学品超量贮存、违规堆放、标识不规范、防火防爆防渗措施不到位等问题,督促企业落实易燃易爆危险废物隔离存放要求,事故发生以来,全市累计整改危险废物贮存管理问题166条,完成废弃危险化学品安全转移处置9.3万吨,累计排查涉环境安全企业481家次,累计发现各类隐患790条,其中重大隐患36条、一般隐患754条,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764条。市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化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梳理全市涉及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化工企业清单,根据化工企业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风险特点,制定《化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自查表》并发放至各相关企业,明确7个方面13项重点检查内容,督促企业严格对照自查表开展自查自纠,整治期间共检查企业106家次,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97条。市消防救援局紧盯高风险场所和关键环节,深化常态化联合执法模式,扎实推进隐患治理。今年以来,累计检查单位3412家次,督促整改隐患976条,办结举报投诉1755件,推行“行政执法人员+技术服务队专家”的消防技术服务指导模式,帮助企业单位优化整改方案、推动落实整改措施,累计督导服务单位1570家次,指导整改隐患2231条;深入部门、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专题培训97场次。

(四)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各级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树牢底线思维,压实主体责任,加快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市应急管理局强化化工、危险化学品等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教育,2025年9月以来共组织7场次专题安全培训,参训人员583人次,另外还组织企业参加应急管理部及省应急管理厅举办的全国化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视频培训、2026年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系列培训,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推动巩固安全生产形势。坚持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今年以来局公众号推送“以案释法”宣传155条,阅读量48.2万,以案为鉴、以案促改,通过安全违法案例的警示教育,筑牢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底线意识”,推动安全发展理念入脑入心。畅通隐患举报渠道,推广“安全随手拍”统一举报入口,及时受理举报事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今年以来全市应急管理领域共受理安全生产隐患举报529件,符合奖励条件48件,发放奖励10.515万元。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全市重点环境风险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专题培训18场次,培训1200余人次,结合“8·12”事故开展警示教育,推动企业深刻吸取教训,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安全生产月”“六五环境日”开展主题宣传,普及环境安全知识,营造全社会关注环境安全的良好氛围。市消防救援局统筹推进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重点宣传工作,组织专职宣讲队主动上门进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今年以来,全市共开展消防安全培训1756场次,培训人员155792人次。发动7.5万余名注册消防志愿者,常态化逐家逐户开展上门宣讲,累计入户宣传158759户,发放宣传材料133899份。依托全市6013个业主群、3669个房东群、2250个租户群,由消防监督员、宣讲队员、社区网格员定期发布消防科普知识和火灾警示案例,覆盖人群近300万。海沧区创新安全宣传教育方式,高效运营“安全文化体验馆”;每月印发《应急管理工作彩报》晾晒问题;每周推送安全科普视频覆盖企业超6700家,通过“万屏联播”(利用商场、社区、企业电子屏滚动播放安全提示)实现宣传全覆盖。推动健全企业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鼓励员工和社会监督,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氛围。

四、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相关工作建议

评估工作组通过查阅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相关佐证资料及现场评估,未发现未完成整改的事项。对后续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海沧区政府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指导督促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对辖区化工等企业进行协同治理;区应急管理局要充分发挥安委办职能作用,更好地统筹协调消防救援、生态环境、科技和工信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安全监管工作,健全完善部门工作联动机制,有力管控重大安全风险。

二是消除监管盲区。海沧区政府要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责任,对于职责不太明晰或职能交叉的,有关部门要主动靠前担当、互相补台,切实消除监管盲区和薄弱环节。各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问题线索,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查处,加强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三是压实企业责任。要以事故为鉴,高度警醒,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宣传教育培训到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全覆盖,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五、总体评估意见

评估工作组认为,海沧区政府及区相关部门单位,事故企业能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基本落实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门海沧厦门中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8·12”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中有关事故责任追究建议以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各项要求。评估结论为通过。

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9月23日

源文件:根目录文件/2025/2025_厦门海沧厦门中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8·12一般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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