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椒江区前所街道6·4较大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8 台州市椒江区前所街道“6·4”较大火灾事
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椒江区“6·4”较大火灾事故防范整改情况评估组
台州市椒江区前所街道“6·4”较大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规定要求,省海洋经济厅组成评估组于 2026年 7月 6日至 7日对“6·4”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
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评估组赴椒江区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开展“6·4”事故暴露的问题防范与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检查。评估组分别听取了椒江区、前所街道办事处、大陈镇人民政府以及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等单位的工作汇报,查阅了相关台账资料,赴事故单位检查整改落实情况,抽查了 1家渔船基层管理组织和 2艘同作业类型渔船,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追究方面情况进行了核查。从检查情况看,事故调查报告公布后,椒江区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对照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主要问题和措施建议,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进行了针对性整改,责任追究基本到位,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取得较好成效。
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建议,相关有管辖权位分别对地方政
府及有关部门的 12 名公职人员作出政纪问责处理,其中给予 3人政务警告、3人诫勉谈话、3人责令检查、2人批评教育、1人通报批评;经对 12名公职人员处分决定逐一核对,政纪问责已全部落实到位。对北峰公司法定代表人判处有期徒刑 3年,对渔船所有人罚款 4万元。中共台州市椒江区委、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已向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重伤 1人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多方研商,专项整治。一是确认了技改方式。本着船东自行出资改造要求,借鉴其他地方的先行改造效果,由船东自行选择氟利昂、不冻液等制冷方式,明确了技改方案,细化了改造注意节点,规范了具体改造流程。二是统筹“船图、船证不符”整治。考虑到原船存在主尺度、总吨、消防隐患等历史原因,明确要求结合“两不符”工作并举推进整治,严格依图施工,确保了高质量完工。
(二)复盘事故,高效推进。一是调整优化方案。受中央环保整治影响,结合伏休期渔船维保实际,修造船厂上排改造维修容量不足,导致发生了“6·4”火灾事故。椒江区及时调整技改方案,印发了《椒江区涉氨冷藏船专项整治实施细则(试行)》,规范技改要求,有效填补了改造盲区。二是部门联动监管。专题印发了《椒江港内渔船修理动火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应急、经科、港航等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有针对性对涉氨冷藏船后期技改
过程落实联动监管,确保涉氨渔船顺利通过技改交工。
(三)评估验收,常态监管。一是开展单船评估。根据单船实际,对照改前、改中、改后要求,委托第三方安全风险评估公司开展实船逐船评估,提出整改意见和评估报告,形成“一船一档”。二是实行组团验收。根据整改方案要求,组织农水、交通、应急、属地镇(街道)、风险评估公司、图纸设计单位、第三方社会化营运船检单位以及专家共同参与技改验收,提出针对性整改意见,要求落实闭环整改。同时提请市级组织复查验收。三是落实长效机制。针对冷藏船洋面生产时间长、船载人员多、制冷方式独特等特点,履行单船安全承诺告知,落实应急指挥中心重点动态干预和进港转告制,强化船只进港“定人联船”或委托第三方检验公司登检制,要求问题整改到位,确保下个航次顺利复工。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责任追究部分未到位。事故报告中要求对 2名责任人予以行政处罚,均未追究到位。
(二)渔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还需进一步压实。评估发现椒江区对冷藏船的船东船长虽然采取了理论培训、应急演练等措施,督促落实渔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但渔船船东船长在涉氨冷藏船改造上有不同认识,需要加大引导教育力度,同时要加强监管防止反弹。
(三)渔船靠泊后的隐患检查需进一步加强。评估发现椒江区落实了“二对一”渔船靠泊检查制度机制,也开展了港
内渔船检查和赴异地检查渔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需要在建立健全信息互通、业务培训提升等机制上需进一步加强。
五、工作建议
(一)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统筹渔业生产发展与安全,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围绕“遏重大、降较大、减总量”目标,聚焦责任落实、本质安全、精密智控,不断增强做好防范渔业安全生产事故能力。对“6·4”事故责任未追究到位的,依法依规处理。
(二)压紧压实渔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渔业安全生产责任链中船东船长主体责任是最关键所在。要通过培训教育、典型示范、执法检查、行刑衔接等方法,对渔船船东船长在日常生产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处罚,引导船东船长守法安全生产,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落细落实船籍港地和靠泊港地共管机制。从我省数字化建设和渔船管理现状,坚持“三机制三实现”,强化渔船共管落实。建立健全信息互通机制,实现港口间信息数据共享互通,确保双方掌握渔船进出停泊靠泊港底数与动态;建立健全联动检查机制,实现常态化开展渔船安全检查;建立健全互动交流机制,实现定期交流、总结经验,共同做好渔船安全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