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远航食品有限公司10·24一般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8 新疆远航食品有限公司“10·24”一般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
情况评估报告
新疆远航食品有限公司“10·24”火灾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
2026年 3月
目 录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 - 1 -
二、处理建议落实情况 ..............................................................- 2 -
(一)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及落实情况 ..................... - 3 -
(二)事故有关单位的处理建议落实情况 ............................. - 3 -
三、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 - 4 -
(一)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 ............................................. - 4 -
(二)强化安全监督管理 ..........................................................- 5 -
(三)提升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 - 6 -
四、 存在的问题措施建议 ....................................................... - 7 -
五、评估组综合评价意见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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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10 月 24 日 19 时 03 分,位于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富园路新疆远航食品有限公司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 1700 平方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 892.95 万元,未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昌吉农高区管委会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2025 年 3 月 27 日,农高区管委会批复了事故调查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 号)的相关规定,农高区管委会开展评估工作并编制了《新疆远航食品有限公司“10·24”一般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成立新疆远航食品有限公司“10·24”一般火灾事故调查组。现将评估情况并附有落实清单和证据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6 年 2 月 13 日,农高区管委会成立了由原“10·24”事故调查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的事故评估组。评估组根据农高区管委会批复的《新疆远航食品有限公司“10·24”一般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开展评估。事故评估组在事故单位开展自评的基础上,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了解事故单位整改工作情况,对事故责任追究、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深入评估,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事故单位进行反馈,提出工作要求,形成评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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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处理建议落实情况
(一)对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及落实情况
- 新疆远航食品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员
(1)亚森江·吾布力卡斯木,新疆远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工人,火灾发生后,使用灭火器在灭火过程中因操作不当使得油锅喷溅,导致火势蔓延扩大,涉嫌失火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落实情况:2024 年 11月 29 日移送昌吉市公安局。
(2)张斌,新疆远航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投资人,作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有效落实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责任,风险辨识不精准,未按照行业标准在炒料间配备 F 类灭火器,安全意识淡薄,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效果不佳,对厂区消防安全风险掌握不足,风险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建议由农高区消防救援大队立案查处。
落实情况:农高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其立案调查,对单位进行了处罚。
(3)杨世飞,新疆远航食品有限公司厂长、安全管理人员,作为新疆远航食品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风险辨识不精准,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效果不佳,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到位,未按照行业标准在炒料间配备 F 类灭火器,建议由农高区消防救援大队立案查处。
落实情况:2025 年 3 月 27 日安环局王亮、农高区大队徐晓对新疆远航食品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杨世飞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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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对杨世飞立案调查,给予单位行政处罚。
- 企业内部处理人员
高敏,新疆远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部负责人,作为车间部门负责人,应对突发火灾情况处置不及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不到位,建议新疆远航食品有限公司对其内部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至农高区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局。
落实情况:新疆远航食品有限公司对高敏进行严肃口头批评教育,由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联合约谈,明确其消防安全管理履职失职问题;责令其提交书面检讨,并在公司全员生产会议上做公开检查。
(二)事故有关单位的处理建议落实情况
- 新疆远航食品有限公司,该起火灾暴露出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风险辨识不精准,未按照行业标准在炒料间配备 F 类灭火器,对员工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不够深入,对开展的消防应急演练和教育成果未进行评估,组织员工开展的消防应急演练针对性不强,导致员工在应对突发事件时,不能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选择最优的处理方式,建议由农高区消防救援大队立案查处。
落实情况: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新疆远航食品有限公司行政处罚 11000 元(壹万壹仟元)(文件编号:昌农科消行罚决字〔2025〕第 0007 号)的行政处罚,2025 年 4 月 24 日已缴纳罚款 11000 元(票据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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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 65010125)至指定账号。
- 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经济发展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对远航食品公司安全生产指导服务不全面,日常监督检查不深不细,对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不深入、不扎实等问题检查不到位。建议经济发展局向农高区管委会作出书面检查。
落实情况:2025 年 3 月 18 日下午,经发局党支部书记曹源在党工委书记赵贤东同志主持召开新疆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工作委员会第 6 次会议公开作检讨。
三、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
新疆远航食品有限公司需全面加强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深入开展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针对事故暴露问题,举一反三完善专项预案与应急处置措施,加强日常安全教育与年度消防演练并考核评估。企业复工前须按标准配齐适用灭火器材(含炒料间 F 类灭火器),确保全员掌握安全知识与应急技能。
落实情况:责任体系与风险管控。公司已完成全员安全责任制修订,明确各级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并运行“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机制,组织开展了覆盖全岗位的风险辨识与隐患排查专项活动;应急预案修订完善。系统修订了《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及《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优化了应急指挥架构、响应程序和现场处置措施,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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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了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培训演练与考核评估。制定并实施年度安全教育与应急演练计划,采用“理论+实操+考核”模式开展全员消防知识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年内已完成 1 次综合消防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了全面评估与总结,确保员工切实掌握初期火灾扑救、疏散逃生及消防器材使用等关键技能;消防设施规范配备。2024 年冬季在临时车间设置专门增配了灭火器,配齐了足量、适用的灭火器材,并建立了消防设施器材台账,落实了定期检查维护制度。
(二)强化安全监督管理
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局、消防救援大队等安委会成员单位需加大日常帮扶指导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主体责任。在企业厂房设备修缮完成后 3 个月内完成整改验收。按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求,定期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履职培训与考核,对履职不到位人员依法依规处理。
落实情况:一是建立联合督导帮扶机制。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局、消防救援大队等安委会成员单位在新疆远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期间开展帮扶指导 3 次,重点督促其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及隐患排查整改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停工期间安全管理不放松、责任不悬空;二是跟踪掌握企业状态并强化安全条件确认。鉴于该企业因资金问题处于停工状态,未开展厂房修缮,相关部门在规定的整改时限内,对其现有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状况进行了核查与评估,确保其在当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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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符合停工期间安全管理要求。后续将督促企业在复工前全面落实安全设施整改;三是扎实开展履职培训与考核。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部署,已组织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专题履职培训 2 期,并进行现场考核。对考核中发现履职意识不强、安全管理不到位的人员,均记录在案并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已依法依规启动处理程序。
(三)提升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针对此次火灾事故,在榆泉产业园区召开现场警示教育大会。各相关部门应加强协同联动,对园区中小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帮扶,常态化组织警示教育、应急演练、现场观摩和专项培训,指导企业配齐消防设施、编制实用预案、每年开展消防演练,普及安全知识技能,实现“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落实情况:2024 年 10月 22 日,召开现场警示教育会,已在榆泉产业园远航食品公司事故现场组织召开了火灾事故警示教育大会,农高区内 30 余家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参加,通过实地查看、案例剖析、教训宣讲等方式,取得了深刻的警示教育效果;建立结对帮扶机制:经济发展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联合建立了中小企业消防安全“一对一”结对帮扶机制,为企业提供完善应急预案、规范设施配置、指导应急演练等针对性服务。截至目前,组织专项消防安全培训 4 场、现场观摩交流活动 2 次;指导预案演练与设施配备;指导农高区各企业修订完善简明实用的应急预案共计 40 余份,推动企业开展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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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应急演练 30 余场次。督促 30余家企业按标准增配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等消防器材 200 余件,提升了基础保障能力;普及安全应急知识:广泛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通过张贴海报、发放手册、组织有奖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普及消防安全知识与应急技能。推动各企业开展岗位应急技能培训,着力提升员工的自救互救和初期应急处置能力,积极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氛围。
四、存在的问题措施建议
通过此次评估,评估组认为责任单位在后续工作开展、防范措施落实过程中需要进一步完善加强的方面:
新疆远航食品有限公司应在已初步构建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基础上,进一步将工作重心从“建章立制”转向“落地见效”,推动安全管理真正融入生产全过程、嵌入岗位行为。重点应着力于以下方面。一是强化制度执行刚性,确保安全规范一贯到底。建立健全“日常巡查、专项督查、绩效考评”三位一体的监督机制,尤其加强对炒料间、仓储区等重点风险区域的全过程监管,确保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在生产实践中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二是培育自觉安全文化,推动行为习惯根本转变。
通过持续的管理示范、行为引导与制度约束,使员工逐步养成“遵守规程、规范作业”的职业习惯,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筑牢“人”的防线。三是建立制度动态优化机制,保持体系持续适用有效。定期对现有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的适用性、有效性开展系统性评估,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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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生产运行实际与行业标准变化,及时进行修订完善,确保制度体系始终与时俱进、贴合实需。四是深化安全教育培训,实现全员安全素养系统性提升。将安全教育培训作为企业本质安全建设的基石工程,坚持分层分类、按需施教,推动安全培训系统化、常态化、实效化,促进员工从“被动服从”向“主动要安全、自觉会安全、真正能安全”的根本转变。
五、评估组综合评价意见
评估组根据评估工作要求,对“10·24”火灾事故的问题整改、防范措施落实以及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的处理处罚等情况,通过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核查及人员访谈等方式进行了综合核查与论证评估。
评估认为,相关责任单位能够深刻吸取本次火灾事故教训,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各级管理人员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多次进行专题部署,深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针对事故暴露出的突出消防隐患与薄弱环节,相关单位制定了具体可行的整改方案,投入必要资源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消防设施完善、应急预案修订、全员消防培训与演练等方面取得实质性改进,单位整体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风险防控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综上,评估组认为:相关部门《关于“10·24”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中所涉及的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意见以及各项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要求,均已落实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