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江县马埠镇郭家新居自然村"3·30"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峡江县马埠镇郭家新居自然村"3·30"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发布单位:峡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公布时间:2025年5月28日
2025 年 3 月 30 日 17 时 56 分许,峡江县马埠镇 S219 省道郭家新居自然村 32 号发生一起火灾事故,过火面积约 15 平方米,造成 1 人死亡 , 火灾烧毁泡沫夹芯板材搭建的简易棚和铁皮搭建的厨房各一间及部分生活用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西省消防条例》《江西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及督办评估办法》 ( 赣府厅发〔 2022 〕 37 号 ) 和《吉安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 吉府办发〔 2021 〕 17 号 ) 等法规要求,峡江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马埠镇人民政府等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 "3· 30" 火灾事故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分析、认定等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 " 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 和 " 四不放过 " 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技术鉴定、查阅资料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并提出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及防范整改措施意见。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有关情况 (一)火灾事故基本情况 2025 年 3 月 30 日 17 时 56 分许,江西省吉安市峡江县马埠镇 S219 省道郭家新居自然村 32 号发生火灾,火灾烧毁泡沫夹芯板材搭建的简易棚和铁皮搭建的厨房各一间以及两张床、一把轮椅、一个衣柜、一张桌子、一个电饭煲、一把木椅、以及碗筷、食用油、液化气灶等生活用品和厨房用品若干,过火面积约 15 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为 10420 元,造成 1 人死亡。 ( 肖友祥,女, 90 岁,身份证号码 36242319******2022) 。经现场勘验及调查走访,认定起火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30 日 17 时 16 分前后;认定起火部位为简易棚内东北区域;起火点为郭发根简易棚内东北区域地上红砖、电暖炉位置,起火点位于距简易棚东侧泡沫板下方卡槽 2.1 米,距离简易棚东南角衣柜衣架位置 1.6 米,距简易棚北侧泡沫夹芯板卡槽 0.6 米,距简易棚西侧泡沫夹芯墙体 2.8 米的位置 ; 认定起火原因为电暖炉引燃周边可燃物。(二)起火建筑基本情况起火建筑位于峡江县马埠镇 S219 省道郭家新居自然村 32 号,为泡沫夹芯板材搭建的临时性建筑,建筑东西长 5.2 米左右,南北宽 3.0 米左右。该建筑东面有两栋房子,东面偏北侧为一栋砖木结构老房子,无人居住,东面偏南侧为一栋砖结构房子,有人居住,两栋建筑之间有一条 3.5 米左右宽的间隔地带;南面有一砖木结构老房子;西面为一条马路和空地;北面为菜地;四周无监控摄像头。 (三)灭火救援基本情况 2025 年 3 月 30 日 17 时 56 分许,吉安市消防救援支队接到知情人报警称:江西省吉安市峡江县马埠镇 S219 省道郭家新居自然村 32 号发生火灾,有 1 人被困。接警后,吉安支队立即调派峡江县 2 个消防队站, 4 辆消防车, 18 名消防救援人员赶赴现场处置,大队值班领导、值班干部随警出动。公安、医疗等社会应急联动力量协同处置。 18 时 12 分,首战力量到达现场。经侦查,现场为单层铁皮棚(居住使用)内杂物起火,铁皮棚已发生坍塌变形,有 1 名老人被困, 18 时 20 分许,救援力量营救出 1 名老人并移交于公安和医护人员。 18 时 36 分,火灾被控制, 18 时 39 分,火灾被扑灭,排查现场无复燃可能后,救援人员收整器材返回,现场移交于马埠镇人民政府。 19 时 10 分许,医院反馈被困人员无生命体征。事后,马埠镇人民政府、马埠村村委做好相关家属安抚工作,家属情绪稳定。经调查,此起火灾扑救符合接警出动和灭火救援作战行动相关要求。二、消防产品质量责任情况起火建筑为泡沫夹芯板材搭建的临时性建筑,经调查走访和现场勘验,因属居民自住,现场未配备消防设施器材。三、灾害成因分析 (一)起火建筑火灾负荷大起火建筑为郭发根和兄弟集资搭建的简易棚,主体材料为泡沫夹芯板材,约三五年前搭建,于 2025 年 1 月 30 日入住,为临时性建筑,建筑内堆放有被子、木床、木桌、棉被、衣服等易燃可燃材料,火灾负荷大,极易发生火灾并释放大量的浓烟和有毒烟气,影响人员疏散。 (二)火灾初期阶段发现晚火灾发生前,肖友祥(遇难者)在椅子上休息,看护的儿子(郭发根)离开起火建筑短暂外出,外出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30 日 16 时 50 分左右,现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由于火灾发生在农村傍晚,最先发现火灾的当事人在 2025 年 3 月 30 日 17 时 56 分才发现火情并报警,此时火势已经处于猛烈燃烧阶段,被困人员错过了最佳的逃生及救援时机。 (三)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弱遇难者患有老年痴呆症且身患残疾,无行动和自理能力,平常由儿子轮流看护,其监护人短暂外出,在简易棚内用电暖炉为其近距离烤火,遇难者躺在木椅上且手脚会不由自主的晃动,虽然镇、村网格干部在 2025 年 1 月、 2 月多次上门对其儿子进行消防安全宣传,但监护人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离开时间较长。 (四)消防宣传培训面不广峡江县马埠镇虽然年内组织了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培训,对孤寡老人等特殊人群的针对性宣传也较多,但所辖居民少部分参加了学习、覆盖面不够广,日常消防安全提示性、警示性宣传教育有待提高。四、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根据《江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 252 号)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一)马埠镇人民政府马埠镇人民政府建立了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了所属有关单位消防安全职责范围。针对 " 三合一 " 场所、老旧小区、农贸市场、学校等重点区域,联合消防、应急、公安等部门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建立台账并督促整改。通过广播、宣传栏、微信群、入户宣传等方式普及消防知识,开展 " 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 等活动。划分消防责任网格,由网格员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并上报隐患,闭环整改。(二)马埠镇马埠村村委通过 "村村通 "广播、宣传栏、微信群、网格员入户宣讲等方式普及消防知识,开展 "消防安全进家群"活动,经常性走访入户,尤其是在重要时间节点、重大节假日经常性开展入户宣传,提高村民防火意识。五、火灾事故处理建议综合峡江县马埠镇郭家新居自然村 "3·30"火灾事故延伸调查工作有关情况,处理建议如下:以消防安全委员会名义对峡江县马埠镇人民政府、峡江县马埠镇马埠村村委开展消防安全工作警示约谈会,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并制定整改措施。六、火灾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一)紧盯基层末梢。从关注农村老人消防安全问题举一反三,面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门槛低、体量大、分布广、涉及领域多,很多场所安全投入、安全培训、现场管理等安全基础水平较低,而这些场所所在的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往往安全监管人员不足、专业能力欠缺,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弱等突出矛盾问题,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必须予以高度重视,着力从体制机制上提高基层末梢消防安全治理能力,不断夯实基层基础。高效实体化运行各乡镇平安法治办,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配齐人员、建强队伍,强化行政村责任落实,将消防安全治理纳入网格化管理重要内容。(二)提高应急能力。进一步提升农村孤寡老人、经营场所业主和员工、宿舍管理员、医护人员和护工、物业人员、保安员、基层执法人员和网格员、教职工和学生等重点人群的应急能力和解决隐患能力培训,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医院、社区和学校 ( 培训机构 )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着力提升疏散逃生能力。扎实推进安全宣传教育 " 五进 " (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大力培养社会消防志愿者,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普及安全知识技能,真正做到 " 人人懂消防、个个会逃生 " 。(三)常态排查整治。当前,全国正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应严格落实常态化深入持久开展 " 九小 " 场所 "54321" 专项整治行动,紧盯重点行业领域、聚焦关键环节,敢于动真碰硬,精准发力、重拳除患,坚决避免整治浮于表面,真正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及时更新 " 双随机、一公开 " 检查对象名录库,明确全覆盖检查的时限要求,防止查不到、管不到,加强研究分析、分类管理,切实增强消防监督检查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把打通生命通道等作为重中之重,有效解决安全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安全出口不足、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等问题隐患。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闭环管理、逐一销账。(四)严格监督问效。健全完善 " 社会群众举报 + 企业员工报告 " 安全隐患监督体系,筑牢安全防范人民防线。常态化调度 "54321"6 个督导组和 4 个暗访组深入开展工作落实情况随机暗访,对督查暗访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加强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继续实行 " 每月一通报 " 制度,防止一阵风。对不履职、不作为、推诿扯皮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的,通报批评、督办整改,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追责。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格查处。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关于我们丨联系我们丨网站地图丨法律声明峡江县人民政府主办峡江县政府办公室、峡江县大数据中心承办 © 版权所有地址:吉安市峡江县百花路6号备案证编号:赣ICP备06000744号-1 网站标识码:3608230002 赣公网安备 36082302000101号技术支持:维网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