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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_上海浦东花木街道龙阳路1880弄53号1楼架空层4·26火灾事故调查报告.pdf

分类:火灾调查报告(更新) / 2026 年份:2026 大小:26.8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18 08:32:05 抓取时间:2026-10-22 08:31:01

8 浦东新区花木街道龙阳路1880弄53号1楼架空层“4.26”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浦东新区花木街道龙阳路 1880弄 53号 1楼架空层“4.26”火灾事故调查组

2026年 6月 8日

I

目 录

一、基本情况 ............................................................................................. 1

(一)起火建筑概况 .....................................................................1

(二)内部布置情况 .....................................................................2

(三)房屋使用情况 .....................................................................4

(四)涉事车辆情况 .....................................................................4

(五)涉事小区非机动车库设置情况 ........................................ 5

二、事故发现经过和应急救援情况 ........................................................ 6

(一)事故发生经过 .....................................................................6

(二)灭火救援及应急处置情况 ................................................ 6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 ............................................ 7

(一)人员伤亡情况 .....................................................................7

(二)经济损失情况 .....................................................................7

四、事故原因和性质 .................................................................................8

(一)起火原因 .............................................................................8

(二)火灾蔓延扩大的主要原因 ................................................ 8

(三)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 ................................................ 9

(四)事故性质 .............................................................................9

五、火灾事故暴露的主要问题 ...............................................................10

(一)相关单位 ...........................................................................10

(二)属地居委 ...........................................................................11

六、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 12

(一)相关单位的责任和处理建议 .......................................... 12

(二)相关人员的责任和处理建议 .......................................... 12

八、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4

II

(一)深化联合综合治理,压实基层网格管控责任 ..............14

(二)规范停放充电设施建设,加强住宅小区安全监管 ......14

(三)强化精准宣传警示,提升居民安全防范意识 ..............15

(四)建强基层应急力量,提升初期处置能力...................... 15

1

2026年 4月 26日 6时 43分许,上海市 119 指挥中心接警,浦东新区花木街道龙阳路 1880弄万邦都市花园 53号单元 1 楼西北侧架空层发生火灾。该起火灾过火面积约 20平方米,主要烧毁烧损停放在 53号单元 1楼西北侧架空层 13辆电动自行车及 1辆电动轻便摩托车烧毁烧损,架空层内部墙体和顶部不同程度烧损,架空层上部 201、202、203房间和多户居民北侧外墙及 1楼东侧乒乓球活动室等相邻区域不同程度受高温、烟气、水渍影响,并造成 1人死亡、2人受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上海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上海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经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以区消防救援局、区公安分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建交委及花木街道为成员单位的“4.26”火灾事故调查组,并由浦东新区消防救援局牵头组织协调。

事故调查组坚持“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细致开展事故调查工作。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经过、发生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

一、基本情况

(一)起火建筑概况

起火建筑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龙阳路1880弄万邦都市花园,该住宅小区于2000年至2004年分五期建成。起火建筑为53号单元楼,钢混结构,高层居民住宅,2梯4户,地上16层(1楼为架空层、活动室等,2楼及以上为住宅),建筑高度52米,总建筑面积为8520.9平方米,单层面积为568平方米。该建筑位于小区中部,建筑东侧为小区52号单元楼,南侧为小区内部道路,西侧为小区54号单元楼,北侧为竹园小学。

具体方位详见图1。

〔图〕浦东新区龙阳路1880弄53号架空层“4.26"火灾方位图路阳白龙678910咸图例着火点0标题栏杨制图日浦东新区龙阳路1880弄53号单市期第空层*4.26"火灾平面图2制图单制图日53号架空层比例尺审核人制图人反位期满东新区消防2026

图1:火灾现场方位图

(二)内部布置情况

起火部位位于浦东新区龙阳路1880弄万邦都市花园53号楼1楼西北侧架空层,建筑面积约22平方米。架空层西侧和北侧直接与室外连通,东侧贴临乒乓球活动室,南侧贴临1部疏散楼梯间(仅通往2楼物业管理用房)。该架空层内停放有物业员工及居民的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源引自南侧1楼楼梯杂物间内86型墙面五孔插座,为1个沿楼梯间墙面

明敷并穿越架空层南隔墙铝合金窗至东墙裙处的移动式插座;其余移动式插座以串联方式接入供电。

具体布置详见图 2。

浦东新区龙阳路1880弄53号架空层“4.26”火灾一层平面布置图

〔图〕255004000270042300420球堂老年金360029005790一层平面图1:100\n

图 2:1 楼架空层平面布置图

架空层上部为2楼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81平方米,设1部疏散楼梯,通过1楼涉事架空层处通往室外。物业管理用房共3个房间,分别为201室、202室、203室,均作为物业员工宿舍使用。其中201室、202室位于南侧,203室位于北侧(架空层正上方)。

具体布置详见图 3。

浦东新区龙阳路1880弄53号架空层“4.26”火灾二层物业管理用房平面布置图

〔图〕009COE02s。--”mX0022030下:刘系202006201卡:全*陈>200二层平面图\n

图3:2楼物业管理用房平面布置图

(三)房屋使用情况

火灾发生时,53号楼1楼架空层内停放13辆电动自行车及1辆电动轻便摩托车,部分车辆处于充电状态。14辆车中,9辆为物业公司及其外包公司员工所有,4辆为小区居民所有,1辆无人认领。2楼物业员工宿舍共设3个房间居住11名保安(均为上海万御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分别为201室3人、202室3人、203室5人;发生火灾时,除203室居住的2人上夜班不在房间内,其余9人(其中,3人服务万邦都市花园小区,其余6人为服务周边其他小区)均在房间内休息。

(四)涉事车辆情况

最早起火的电动轻便摩托车,车主为朱某某(小区物业外包的电梯维保公司员工),车架号为HA6BWET54M0002893,为江苏小牛电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牛公司”)生产的睿世牌 N1S 都市版电动轻便摩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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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属于机动车。该车辆由朱某某于 2025年 8月 13日从爱玛电动车高科西路店(地址:浦东新区高科西路 2901号)购买,为二手车交易,购入时车辆牌照为 8911614(属于非机动车牌照)。经交管部门对车辆车架号核查,数据库中无相关信息;对车辆牌照核查,该牌照对应的车辆为派乐品牌的 电 动 自 行 车 ( 车 辆 型 号 TDR4964Z , 钢 印 号 218621997800230,登记人为俞某某,登记地址为上海市松江区),因此,车辆与车牌不符。经小牛公司调阅平台数据核实,该车出厂日期为 2021年 5月 19日,首次销售日期为 2021年 6月 19日,销售车行为江苏南通港闸区怡园店(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经小牛公司派员现场核实,该电动轻便摩托车的电池、控制器、电机、平叉及刹车存在改装行为。经询问朱某某及爱玛电动车高科西路店经营者,均否认对肇事车辆进行过改装。因该车辆经多手转让且交易记录不全,无法完整溯源核实。经区市场管理局对爱玛电动车高科西路店进行全面核查,未发现该店其他在售电动自行车存在拼加改装行为。

(五)涉事小区非机动车库设置情况

2024年集中整治期间,万邦居委会督促万邦都市花园的 7个非机动车地下车库进行了消防设施改造,增加了喷淋、烟感、监控等设施,对 14个架空层采取了清出停放车辆的整治措施,并通过物业检查、居委巡查方式确保架空层无堆物、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架空层出入口设置有“禁止非机动车停放”“电动车禁止停放架空层”等警示标示。事发点旁 55号楼地下非机动车车库原设有集中充电设施,后因居民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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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被拆除,保留了电动自行车停放功能。万邦都市花园推进充电停放设施建设,小区目前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为 255辆,现有集中充电停放场所 10处,充电端口 140个,符合车充比配建要求。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6年 4月 26日 6时 40分许,居住在 201宿舍的张某某(第一报警人)在其房间内听到“碰”的一声巨响,被惊醒后跑至宿舍阳台查看,发现 1楼正在向外冒黑烟,其想打开宿舍门离开未果后,遂即于 6时 43分拨打 119电话报警。6时 40分许,巡逻保安刘某某(第一到场人员)听到对讲机通报 54号楼(实为 53号楼)冒烟,遂即拿了灭火器前往查看,发现 53号 1楼架空层火势太大无法扑灭后,刘某某便通过电台请求增援,期间另一名值班保安陈某某也赶到现场一起参与灭火,并向物业经理报告小区发生火灾。

(二)灭火救援及应急处置情况

2026年 4月 26日 6时 43分,市 119指挥中心接警后,调派塘东、龙阳、周渡、潍坊 4个消防救援站、一大队及培花、牡丹 2个社区微型消防站等共 13辆消防车赶赴现场参与扑救;同时,调派浦东新区消防救援局全勤指挥部和浦东通讯保障指挥车到场指挥。

6时 50分,塘东站和龙阳站先后报到场。到场后,塘东站组织现场供水保障和灭火扑救,龙阳站组织疏散搜救人员。

6时 54分,社区微型消防站报到场,协助队站开展起火区域周边警戒工作。6时 55分,塘东站报出水;7时 02分,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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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站报熄灭。

消防到场前,203室 1人、202室 2人通过宿舍窗户跳楼逃生。6时 58分,塘东站架梯救援,6时 59分,202室 1名被困人员、201室 3名被困人员通过架设的消防梯疏散逃生。7时 01分,塘东站内攻小组在 1楼架空层南侧楼梯口发现被困人员梁某某,救出后经 120检测,已无生命体征;随后,塘东站内攻小组在 203室宿舍内发现最后 1名被困人员,并及时通过楼梯疏散。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

(一)人员伤亡情况

此次事故共造成 1人死亡,2人受伤。具体情况如下:

  1. 梁某某,男,24岁,河南籍,上海万御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在火灾中死亡;
  1. 陈某某,男,44岁,贵州籍,上海万御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在火灾中受伤(医院诊断为 T7、11胸椎骨折、呼吸道腐蚀伤等);
  1. 尹某某,男,35岁,黑龙江籍,上海万御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在火灾中受伤(医院诊断为左三踝骨折、呼吸道腐蚀伤)。

(二)经济损失情况

此次事故中 53号单元 1楼西北侧架空层 13辆电动自行车及 1辆电动轻便摩托车被烧毁烧损,架空层内部墙体和顶部不同程度被烧损,架空层上部 201、202、203房间和多户居民北侧外墙及 1楼东侧乒乓球活动室等相邻区域不同程度受高温、烟气、水渍影响,综合直接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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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支出的费用、火灾现场处置费用等,此次事故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合计 179.2万元。

四、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起火原因

经现场勘验、走访调查、视频分析、物证鉴定等,该起火灾最终认定:起火时间 2026年 4月 26日 6时 40分许;起火部位为万邦都市花园 53号单元 1楼西北侧架空层,起火点为该区域中部偏南近楼梯口停放的两轮电动轻便摩托车(车架号:HA6BWET54M0002893)处;起火原因为该车充电过程中锂电池热失控引燃自身及周边车辆上的可燃物并扩大成灾。

(二)火灾蔓延扩大的主要原因

  1. 起火部位火灾荷载较大。起火的架空层建筑面积约 22平方米,共计停放 13辆电动自行车和 1辆电动轻便摩托车,车辆停放密集。涉事电动轻便摩托车锂离子蓄电池发生热失控后,迅速引燃周边停放的电动自行车上的可燃构件及蓄电池,火势在架空层蔓延极快。
  1. 架空层与建筑其他区域防火分隔不到位。2楼物业管理用房的疏散楼梯间贴临涉事架空层南侧设置,与架空层相邻的楼梯间隔墙上设置普通玻璃窗,楼梯间开向架空层的疏散门长期处于开启状态,火灾发生后,有毒有害高温烟气迅速沿楼梯间垂直向 2楼物业管理用房蔓延。
  1. 架空层日常消防管理不到位。涉事架空层未作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域,故未配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简易喷淋)、水基型灭火器等设施器材。火灾发生后,虽有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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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第一时间利用干粉灭火器前往灭火,但干粉灭火器对于锂离子蓄电池类火灾灭火性能差,最终导致火势迅速蔓延扩大。

(三)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

  1. 员工宿舍设置存在安全隐患。物业将管理用房作为员工宿舍使用,没有对其安全条件和风险进行评估论证,没有对涉事场所组织开展日常安全巡查,未及时发现安全出口附近存在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安全隐患。火灾发生后,住宿人员难以快速撤离,最终引发人员伤亡后果。
  1. 逃生通道不符合要求。2楼物业管理用房的疏散楼梯未在首层直通室外,须经由架空层通至室外,由于最先起火的车辆距离楼梯间的安全出口仅 1米左右,发生火灾后,大火和烟气迅速封堵楼梯间安全出口。选择通过楼梯间逃生的梁某某,最终因无法突破架空层的火势与高温烟气而死亡。
  1. 火场逃生方式选择不准确。梁某某发现火灾后,盲目沿疏散楼梯向下逃生,彼时逃生通道已被高温有毒烟气封堵,最终在疏散楼梯间 1楼出口处死亡;其从 203室逃生时未关闭卧室门,导致高温烟气进入 203室内,1名室友跳窗后骨折,另 1名室友在室内等待救援后被消防站救下,未受伤。

202室内 2人选择跳窗逃生(其中,1人骨折,1人未受伤),另 1人趴在阳台窗沿栏杆上等待救援,后被消防站架梯救下,未受伤。201室内 3人紧闭房门,均在室内等待救援,后被消防站架梯救下,均未受伤。

(四)事故性质

结合该起火灾事故起火原因和灾害成因,调查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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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起因电动轻便摩托车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的一般火灾事故。

五、火灾事故暴露的主要问题

(一)相关单位

  1. 物业管理单位

上海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科物业”)2017年起受万邦都市花园业主大会委托负责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万科物业没有对物业管理用房改变用途用作员工宿舍的安全条件和风险进行评估论证,未与外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合同或协议,也未约定宿舍安全管理职责分工1;没有严格认真履行电动自行车日常使用管理职责,没有对涉事场所组织开展日常安全巡查,没有及时发现毗邻物业管理用房(宿舍)唯一出口处的架空层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拉线充电的违规行为。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没有将外包单位常驻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统一管理2,没有告知住宿场所的安全风险和应急处置措施。

  1. 安防服务单位

上海万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御公司”)与万科物业签订了《蝶城安防服务专项委托合同》,由万御公司为万邦都市花园小区提供安防服务。万御公司将物业管理用房用作员工宿舍前没有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没有辨识识别现场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 《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承包、承租单位告知项目、场所、设备的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对现场危险源、逃生路线等注意事项作必要的培训或者提示;承包单位常驻本单位作业的,应当将其作业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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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有唯一楼梯通向架空层、没有其他应急逃生通道的安全风险。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应急逃生知识能力不足,员工在知晓电动自行车相关管理要求的情况下,依旧严重违规在禁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的架空层、宿舍楼道出口处停放电动自行车并违规拉线充电。

公司小区安保主管对巡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没有及时督促整改,放任违规行为长期存续3。

  1. 电梯维保单位

上海恒翔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翔电梯公司”)与万科物业签订了《电梯维护保养合同》,合同约定恒翔电梯公司安排 2名技术人员驻点万邦都市花园。恒翔电梯公司对派驻人员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风险没有评估,没有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方面的安全教育宣传,员工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意识薄弱。员工朱某某将其两轮电动轻便摩托车停放在架空层靠近员工宿舍的安全出口处,违规采用飞线充电,最终引发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

(二)属地居委

万邦居委会负责组织开展本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工作,督促万邦都市花园小区物业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万邦居委会每月组织开展小区防火安全检查,集中整治期间组织开展了多次夜查,检查内容涉及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和停车规范等内容,期间多次发现架空层有少量违规停放车辆情况,要求万科物业清理违规车辆并签订《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承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五)(六)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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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书》,书面告知了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要求。相关检查和督促万科物业履职均留有记录。但此次火灾仍然反映出,万邦居委会对多次巡查检查发现架空层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问题隐患采取措施不实、跟踪督促不力。

六、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处理建议

(一)相关单位的责任和处理建议

  1. 万科物业

万科物业对物业管理用房、架空层安全管理缺失,物业管理用房、架空层改变用途用没有进行安全条件和风险评估论证,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不力,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风险告知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区消防救援局、区综合执法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同时,建议由区建交委予以行业信用积分惩戒。

  1. 万御公司

万御公司将物业管理用房用作员工宿舍前没有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应急逃生知识能力不足。员工违规在禁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的架空层、宿舍楼道出口处停放电动自行车、拉线充电,管理人员不认真履职,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放任违规行为长期存续。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二)相关人员的责任和处理建议

  1. 朱某某,男,恒翔电梯公司员工,因涉嫌过失引发火灾,于 2026年 5月 19日被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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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李某某,万科物业区域经理,负责花木等区域的物业管理。没有对物业管理用房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巡查检查,没有严格督促履行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职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履职不力。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万科物业依据企业规章制度予以严肃处理。
  1. 杨某某,万科物业万邦都市花园小区物业经理,负责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对物业管理用房安全管理缺失,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不力,发现事发场所存在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问题隐患没有及时有效处置。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由区建交委予以行业信用积分惩戒,同时,建议万科物业依据企业规章制度予以严肃处理。
  1. 高某某,万御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将物业管理用房用作员工宿舍前没有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没有组织辨识安全风险;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应急逃生知识能力不足,公司隐患排查治理不力,未及时发现和制止下属员工的违规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万御公司依据企业规章制度予以严肃处理。
  1. 肖某某,万御公司万邦都市花园小区安保主管,负责小区安保工作。未认真履行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职责,对事发处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行为,没有及时督促整改,放任违规行为长期存续。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1. 王某某,恒翔电梯公司维保经理,负责电梯维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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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对派驻人员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风险没有评估,安全教育宣传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管理责任,建议恒翔电梯公司依据企业规章制度予以处理。

  1. 罗某某,万邦居委书记。对多次巡查检查发现万邦都市花园小区架空层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问题隐患跟踪督促不力,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由花木街道依规依纪予以处理。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深化联合综合治理,压实基层网格管控责任。依托基层大走访工作机制,由区应急、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门联动各街镇、村居,推动管理力量下沉基层网格,常态化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专项整治。重点聚焦高层建筑架空层等关键区域,严厉查处楼道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内违规停放、飞线充电、入户充电等行为。建立隐患、责任、整改三张清单,将电动自行车隐患排查纳入日常网格巡查,实行闭环整改、动态清零,切实把风险管控在源头、化解在萌芽。

(二)规范停放充电设施建设,加强住宅小区安全监管。

各街镇应统筹推进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查漏补缺、提质增效。区建交委负责做好维修资金使用程序指导,区建交委、消防、公安等部门协同做好方案审核与技术指导。对受客观条件限制、难以配建集中充电设施的小区,属地街镇应依据本市相关工作方案,因地制宜设置露天分散充电桩、充(换)电柜等共享充电设施。区建交委要加强物业行业监管,常态化开展物业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升从业人员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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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强化精准宣传警示,提升居民安全防范意识。各街镇要依托入户走访、邻里联络、微信群、社区广播、宣传栏等多元渠道,常态化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充分运用典型火灾案例以案说法、以案示警,面对面宣讲违规停放、入户充电、整夜过充的严重危害及应急逃生常识。

针对老年人、独居人员等重点群体开展上门提醒劝导,引导居民自觉摒弃违规停放充电陋习,不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建强基层应急力量,提升初期处置能力。各街镇要进一步配齐配强社区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小区物业保安队伍的装备器材,常态化开展实战演练,着力提升初期火灾“打早、灭小、控初期”能力。各村居要督促网格员、物业人员熟练掌握情况楼栋布局、疏散路径及消防水源,加大夜间、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巡查力度;健全隐患排查、宣传引导、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切实筑牢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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