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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_内蒙古巴彦淖尔临河区日信中央公园B区14号楼3单元102室5·28火灾事故调查报告.pdf

分类:火灾调查报告(更新) / 2026 年份:2026 大小:16.1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18 10:38:41 抓取时间:2026-10-22 08:30:37

8 临河区日信中央公园B 区 14号楼3单元 102室“ 2026.05.28” 火灾事故延伸调查报告

2026年 5月 28日 03时 27分许,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日信中央公园 B 区 14 号楼 3 单元 102 室发生火灾,导致1人死亡。102室南卧室烧损严重,单元楼道及多家住户烟熏受损,过火面积约10平方米。

事故发生后,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 12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于 2026 年 5月 29日成立了由区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安局、北环办事处等单位人员参加的临河区日信中央公园 B区 14 号楼 3单元 102 室“2026.05.28”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按照火灾延伸调查工作规则有关规定,迅速开展火灾事故延伸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查阅资料、调查询问、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及人员的处理建议,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

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因遗留烟头引燃卧室床铺及垃圾桶等可燃物导致的火灾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火灾发生现场位于临河区日信中央公园B区14号楼,起火部位为日信中央公园B区14号楼3单元102室南卧室,过火面积约10平方米。

临河区日信中央公园B区14号楼3单元102室火灾平面图

〔图〕X客卫主卫床北主卧南卧室餐厅厨房客厅北次卧\n

二、初期火灾处置及相关情况

(一)接处警和力量调度情况。

报警人王帅在2026年5月28日3时27分许和妻子在南卧室床上被浓烟呛醒,起身查看,发现床上着火,两人立刻起床灭火,由于火势较大,两人随后离开房间并于2026年5月28日3时36分47秒拨打了119报警电话。称自家卧室起火,屋内有烟很大。光辉路消防站立即调派2车8人赶赴现场,大队值班人员随警出动并向支队指挥中心汇报,同时启动联勤联动预案。

(二)火灾扑救经过。

3时 58分,新华街消防救援站到达现场,发现现场南侧卧室有明火,屋内有大量浓烟,经现场侦查询问知情人得知起火建筑总楼层 5层,为砖混结构,起火楼层为 1楼东户,起火物为南卧室内的家具和衣物,现场浓烟较大,消防站到场后确认现场已断电,指挥员立即下令出水灭火并对起火建筑逐层逐户排查疏散。现场侦查排烟后,确认现场火势得到控制无蔓延危险,4时21分,现场已无明火。

(三)人员伤亡情况。

04 时 21 分,火势被彻底扑灭,消防站再次组织物业和 120急救人员逐层排查楼内人员情况,在 3楼发现一名人员躺于302室门口,由120急救人员现场进行抢救,经 120抢救无效死亡。

(四)火灾损失情况。

火灾发生后,由 14号楼 3单元相关人员自行申报火灾损失和一次性支付丧葬费,直接财产损失统计金额为 8500元。

三、火灾原因认定情况

火灾发生后,调查人员围绕起火时间、起火部位、供电线路敷设等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询问、现场勘验。

(一)火灾起火时间的认定。

提取日信中央公园 B区 14号楼北侧监控录像,经视频检索和时间校准,画面最早出现烟气时间为北京时间 2026年

5 月 28日 3时 34分 11秒;报警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8日 3时 36分 22秒。根据此次火灾发展规律及物质燃烧特性,可综合认定起火时间为2026年 5月 28日 3时 27分许。

(二)起火部位和起火点的认定。

经现场勘验,南卧室存在明火燃烧痕迹;北主卧、北次卧、客厅、餐厅及客卫等其他区域均未过火,仅见烟熏痕迹。南卧室木质门烧损炭化程度内侧重、外侧轻;主卫金属门框上方漆层脱落,呈现外侧重于内侧的痕迹特征。南卧室北侧床头灯烧损较重,灯架残骸脱离原位,掉落至地面;南侧床头灯烧损较轻,灯架残骸保持在原位。床头北侧墙面壁纸烧损严重、残留较少,南侧墙面壁纸烧损相对较轻、残留较多,呈现北低南高的痕迹特征。床尾软包北侧烧失炭化重于南侧;南卧室北侧衣柜柜门烧损炭化外部重于内部;衣柜内衣物靠床铺一侧局部烧损炭化,远离一侧基本保持完好。床铺北侧面板上边缘中部烧损炭化较重,以此为中心向床头和床尾方向烧损逐渐减轻、面板残存较多。弹簧床垫残骸北侧偏中部位置塌陷程度重于其他部位。床梁烧损炭化呈现北侧重于南侧、中间重于两侧的痕迹特征;依据王帅讯问笔录,最先发现明火的位置位于床北侧和北侧衣柜的过道缝隙中。因此,认定该起火灾事故起火部位位于日信中央公园 B区 14号楼 3单元 102 室南卧室,起火点位于南卧室床铺北侧边缘与衣柜之间偏中位置。

(三)起火原因的认定。

  1. 根据调取的气象情况,晴、气温 10℃-- 25℃、2-3级西北风,且火灾发生在室内,排除雷击引发火灾的可能。
  1. 经现场勘验,南卧室床铺北侧边缘与衣柜之间无易自燃物质存放;垃圾桶及桶内卫生纸、饮料瓶、衣物和纸壳外包装等在常温常压存放条件下不具备自燃起火的物理化学条件,排除物品自燃引发火灾的可能。
  1. 经现场勘验,南卧室床铺北侧边缘与衣柜之间偏中部位处未敷设任何电气线路,亦无电气设备残骸。南卧室床头柜紧邻东墙嵌装的插座盒外壳熔融变形外部重于内部。

依据询问笔录,南卧室床头柜上加热器未使用;手机适配器外壳大部分烧失,内部结构基本完整;火灾发生时,南卧室照明灯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排除电气故障引发火灾的可能。

  1. 依据王帅讯问笔录,火灾前他在南卧室床上有吸烟行为,并把一支未熄灭的烟头朝着垃圾桶的位置扔了出去;经现场勘验,在南卧室床铺北侧边缘与衣柜之间偏中部位发现一垃圾桶残骸和啤酒外包装纸壳,在垃圾桶内及周边位置发现有数支烟头残骸。

因此,综合分析认定起火原因为:遗留烟头引燃南卧室床铺北侧边缘与衣柜之间偏中部位垃圾桶等可燃物引发火灾。

四、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问题及责任

(一)物业服务企业责任落实不到位。

临河区日信中央公园 B区的物业公司为巴彦淖尔市渊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严格执行每日防火巡查、每月防火检查制度,巡查频次不足;未及时发现起火户周边用火用电隐患,未能在火灾萌芽阶段提前预警、制止火情发生。

未对独居人员等重点住户开展用火用电、逃生自救知识普及,对住户卧床吸烟风险疏于提醒管控。火情发生后,安保人员未第一时间发现火情并报警,未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初期灭火。

(二)职能部门履职不力问题。

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巡查频次不足、排查不深入、覆盖不全面,督促辖区各社区组织居民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应急演练落实不到位,消防安全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流于形式、氛围不浓。特别是针对辖区长期独居老人、独居成年人、残障人员、情绪不稳定等特殊人群,上门入户消防安全宣传、隐患排查活动开展较少,安全帮扶和日常关心关爱不到位,特殊群体消防安全管控存在薄弱环节。

五、处理意见和建议

(一)物业服务企业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责令该物业公司对所服务全部住宅小区开展消防安全全面自查自纠,完善消防巡查台账、维保合同、消防档案;健全微型消防站值守制度,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完成全小区居民消防宣传教育,实行隐患清单销号管理,建议由住建局对该物业公司进行约谈警示、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二)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住建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安全检查职责监督指导不力,未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牵头抓好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建议:区住建局向区委、区政府写出深刻检查。

区消防大队:监管指导不到位,对乡镇(街道)、社区消防工作业务指导、督促检查不够,针对卧床吸烟、卧床用火、烟头隐患等家庭常见风险宣传力度不足、覆盖面不

够。

建议:给予通报批评。

北环街道:日常消防安全网格化排查流于形式,对辖区居民卧床吸烟、卧床用火等习惯性火灾隐患排查不细致、不全面,未及时发现并劝导制止。基层网格员巡查频次不足,隐患发现、提醒、整改闭环落实不到位,日常防火监管缺位。

建议:临河区北环街道向区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六、事故主要教训

本次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辖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末端治理薄弱、物业企业主体责任悬空、行业监管精准度不足、基层防控体系松软等一系列深层次问题,教训极为深刻。

(一)物业消防安全责任形同虚设。

物业服务企业未严格落实常态化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日常安全管理流于形式,对居民居家用火用电、卧床吸烟等小微隐患排查缺位、预警滞后,对独居特殊人群安全宣教、风险管控严重缺失,初起火灾应急处置能力不足,错失最佳灭火救援时机,是事故发生、后果扩大的核心症结。

(二)物业行业监管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住建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履职情况监督检查不深入、隐患督导整改不闭环,对物业长期存在的巡查走过

场、隐患治理不彻底等惯性问题监管宽松、约束不力,未能有效倒逼企业压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行业监管存在明显漏洞。

(三)消防精准防控和基层指导力度不足。

消防部门对居民住宅火灾风险研判不够精细,未聚焦居家吸烟、烟头遗留等高频致灾诱因开展靶向整治,对基层街道、社区、物业的日常督导考核刚性不足,居家小微隐患宣传警示覆盖面、渗透度不够,源头防火治理效能薄弱。

(四)基层末端消防安全治理根基不牢。

北环街道基层消防治理职能发挥不足,常态化巡查排查、消防宣传、应急培训流于形式,针对独居老人、残障人员、特殊情绪人群等高危群体的上门排查、安全帮扶、精准管控缺位,基层“最后一米”消防安全防线未能筑牢,无法有效防范化解居家个性化安全风险。

(五)群众居家消防安全意识普遍薄弱。

居民日常用火用电安全意识淡薄,违规卧床吸烟、遗留火种等危险行为习惯性发生,自我防范、自救逃生能力不足,个人居家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未有效落实。

七、事故整改及防范措施

(一)压实物业企业主体责任,筑牢小区安全第一道防线。

物业服务企业立即开展全覆盖消防安全自查自纠,严格

落实每日防火巡查、每月防火检查制度,固化巡查台账,重点排查整治居民私拉乱接电线、卧床吸烟、遗留火种等居家小微隐患,实现隐患动态清零、闭环整改。建立小区独居人员、残障人员、特殊人群专项台账,落实常态化入户安全提醒、防火知识宣讲、隐患帮扶排查机制,精准防控特殊群体火灾风险。修订完善住宅小区火灾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安保人员开展初起火灾扑救、人员疏散、报警处置实操演练,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处置流程,全面提升一线人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报警、早处置。

(二)强化行业监管履职,健全物业消防长效监管机制。

住建部门压实物业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常态化开展物业企业消防安全专项督查,将防火巡查落实、隐患整改闭环、重点人群管控、应急处置能力等情况全部纳入物业企业信用考评、年度考核、招投标准入依据。加大对履职不力、隐患长期不改物业企业的惩戒力度,通过通报批评、信用扣分、限制从业、清退市场等方式,倒逼物业企业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彻底解决物业消防管理“宽松软”问题。

(三)深化精准消防治理,提升居家火灾源头防控能力。

消防部门精准研判居民住宅火灾风险规律,聚焦卧床吸

烟、烟头遗留、居家用电不慎等高发致灾因素,开展住宅小区小微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街道、社区、物业的常态化督导考核力度,压实基层消防工作刚性责任。

创新居家消防宣传模式,通过入户宣讲、小区公告、社群推送、短视频科普等多种方式,普及居家防火、火种管控、逃生自救知识,拓宽宣传覆盖面,切实提升居民居家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四)夯实基层治理基础,补齐末端消防安全管控短板。

北环街道全面激活基层消防治理中心职能,加密日常消防安全巡查频次,扩大排查覆盖范围,做到小区楼栋、重点住户隐患排查无死角、无盲区。常态化组织社区开展居民消防安全培训、应急疏散演练,浓厚辖区消防安全氛围。建立健全特殊人群常态化关爱帮扶机制,对独居、孤寡、残障、情绪不稳定等重点人员实行“一人一档、定期走访、常态宣教”,精准落实安全提醒、隐患排查、帮扶管控措施,全面补齐特殊群体消防安全监管薄弱短板,筑牢基层消防安全末端防线。

(五)深化全民消防宣传,压实居民个人安全主体责任。

街道、社区、消防、住建多方联动,常态化开展居家消防安全警示教育,重点针对卧床吸烟、随手遗留火种、私拉乱接电线、楼道堆物等危险行为开展靶向宣传。引导居

民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主动排查整改家庭火灾隐患,摒弃不良用火用电习惯,切实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构建“企业负责、行业监管、基层兜底、全民参与”的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治理格局。

临河区人民政府

2026年 6月 30日

源文件:火灾调查报告(更新)/2026/2026_内蒙古巴彦淖尔临河区日信中央公园B区14号楼3单元102室5·28火灾事故调查报告.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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