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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_内蒙古通辽科尔沁区霍林街道纸厂平房区2·21亡人火灾事故技术调查报告.md

分类:火灾调查报告(更新) / 2026 年份:2026 大小:2.6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18 08:32:05 抓取时间:2026-10-22 08:31:06

通辽市科尔沁区霍林街道纸厂平房区曹志刚家门房"2·21"亡人火灾事故技术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6-04-21 15:16

2026年2月21日5时50分,通辽市消防救援支队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科尔沁区霍林街道纸厂平房区曹志刚家门房发生火灾,过火面积5平方米,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财产损失8320元。

通辽市消防救援支队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支队指挥中心立即调派科尔沁区新工三路消防救援站2台8吨水罐消防车、1台抢险救援消防车、12名指战员赶往现场,开展救援工作。2026年2月21日6时20分,搜救组队员在靠近窗户处发现被困人员,后经医护人员现场确认,被困人员无生命迹象,确认死亡。通过调查询问、现场勘验,结合公安技术侦查,综合判定起火时间为2026年02月21日05时30分许;起火点为门房内火炉下方冰箱面板处;起火原因为火炉温度过高引燃下方冰箱蔓延成灾。本次火灾造成1人死亡,因身体瘫痪长年卧床,火灾发生时丧失自主逃生能力,经现场医护人员确认,死亡原因为烟气吸入及高温灼伤。依据《火灾直接经济损失统计办法》,经现场勘验、物价核查及走访询问,核定本次火灾直接经济损失总计8320元,其中:直接财产损失5600.00元(含建筑主体构件、室内家具、生活用品等烧毁损失);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2720.00元(含遗体处置等相关费用)。该起火灾中,起火房屋为城市老旧单层砖木结构自建房,房屋使用者曹志刚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日常生活不注意用火安全,发生火灾后未正确扑救,导致人员死亡。

下一步,要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认真吸取"2·21"亡人火灾事故的教训,逐家逐户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明确监护责任人和管理人,加强重点监护、落实看护措施,包保到户、责任到人,确保农村火灾防控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保障。同时,为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对霍林街道纸厂平房区曹志刚家门房"2·21"亡人火灾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源文件:火灾调查报告(更新)/2026/2026_内蒙古通辽科尔沁区霍林街道纸厂平房区2·21亡人火灾事故技术调查报告.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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