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_平阳县雁峰塑料机械总厂甲苯泄漏爆燃事故调查报告.md
title: 2004_平阳县雁峰塑料机械总厂甲苯泄漏爆燃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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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01/2008-111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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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08-04-15 其他信息
文号 无文号
统一编号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平阳县雁峰塑料机械总厂甲苯泄漏事故的通报
平政办〔2004〕46号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平阳县雁峰塑料机械总厂
甲苯泄漏事故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4年5月17日,我县鳌江镇雁峰塑料机械总厂发生甲苯泄漏事故。为认真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进一步做好危化品管理工作,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事故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经过及处理情况
2004年5月17日上午8时许,我县鳌江镇雁峰塑料机械总厂工人发现厂内一甲苯储罐的阀门被打开,约600公斤甲苯全部泄漏,流入厂房围墙外的机耕路和农田内。14时许,泄漏 的甲苯发生爆燃。事故发生后,县委书记戴祝水、常务副县长董君敏迅速赶赴现场,组织公安、消防、安监、环保等部门和鳌江镇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消防部门用水枪对泄漏的甲苯进行稀释,并在现场设置警戒线,进行严密监控;事故现场附近40户、100多名群众被及时疏散,并得到妥善安置。至18时,在消防部门严格控制的安全范围内,火灾自然熄灭;经消防部门适度引燃,火灾及爆炸隐患被消除。至20时许,经环保部门检测,空气污染已经消除,水体污染很轻,对群众生活、生产没有影响。5月18日上午10时,事故现场解除警戒,被疏散的群众返回住所,恢复生活、生产。由于措施及时得当,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员工违章操作。
三、事故要求
这起甲苯泄漏事故暴露出我县有关部门、企业对危化品的管理、使用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对危化品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金德水副省长的批示精神,举一反三,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各乡(镇)要组织人员对类似企业使用、贮存危化品情况进行严密摸排、检查;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危化品的监管力度,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各乡(镇)要于5月28日前将检查结果报县安监局(联系电话:63722439)。
二○○四年五月二十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安全 通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5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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