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钱塘江路德汇国际广场重大火灾事故
场所/商场市场场所/消防设施工程原因/电气故障原因/用火不慎原因/放火纵火等级/重大事故等级/亡人火灾地域/新疆年份/2008
title: 2008_乌鲁木齐德汇国际广场1·2重大火灾事故
updated: 2026-08-04
乌鲁木齐市钱塘江路德汇国际广场重大火灾事故
基本情况
2008年1月2日20时许,乌鲁木齐市钱塘江路德汇国际广场突发大火。德汇国际广场2003年底开业,位于乌鲁木齐钱塘江路,建筑总面积约10万平方米,是一座集服装、玩具、日杂百货、化妆品、五金建材等批发为一体的大型综合商品批发市场,约有2000家商户。火灾造成2名群众死亡、3名消防官兵在搜救被困群众时牺牲,过火面积约6.5万平方米,涉及经营商户1046户,数亿元资产化为乌有。
事故经过
自20时25分接警后,新疆公安消防总队先后调集乌鲁木齐市9个消防中队、6个企业消防队和邻近的昌吉回族自治州、石河子市、克拉玛依市油田公司等消防救援力量到场扑救,共计84辆消防车、435名消防官兵参战。3名消防官兵在搜救被困群众过程中不幸牺牲。
火灾原因
经乌鲁木齐市消防局调查认定,“1·2”德汇国际广场火灾由外来火源意外引发。起火处是德汇国际广场二期A段和B段之间斜坡通道南侧经营拖把、扫帚的临时摊位;该摊位系违章搭建,存在使用明火取暖现象,附近有火炉炉渣乱倒现象。调查排除电气故障、自燃及人为纵火因素。
责任认定及处理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消防局调查确认,发生重大火灾的新疆德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德汇国际广场,对“1·2”重大火灾事故负有直接责任。新疆德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德汇国际广场总经理张献开,对火灾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钱金耐,对火灾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德汇国际广场未严格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内部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违法占用消防车道设置摊位,未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对员工安全培训不到位。火灾时市场地下一层至五层共129樘防火卷帘门中仅启动30樘,室内消火栓无压力,部分阀门处于关闭状态,是火灾扩大蔓延的主要原因。
源文件:01_火灾事故报告/2008/2008_乌鲁木齐德汇国际广场1·2重大火灾事故.m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