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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2.17较大_2·17_较大_火灾_调查报告

分类:01_火灾事故报告 / 2009 年份:2011 大小:2.3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18:05 抓取时间:2026-10-22 08:53:51
类型/事故调查报告场所/机动车船舶原因/电气故障等级/较大事故等级/亡人火灾年份/2011

title: 2011_云和县2.17较大_2·17_较大_火灾_调查报告

updated: 2026-08-04

2009年2月17日4时30分许,王泽云老婆(住在西头二楼)发现一楼东头第一间蓝兴华经营的轮胎修理点起火。王泽云下楼后,看到轮胎修理点北侧卷帘门已经烧破。几乎同时,正在东头二楼北面房间睡觉的叶丽平闻到烧焦味,打开窗户,也发现了一楼着火,便叫同房居住的王志敏打电话报警,4时43分,王志敏拨打了119。因轮胎修理点存有大量汽车轮胎等可燃物,火势迅猛并伴浓烟蔓延至二楼以上,导致住在二、三、四层的三十多人被封堵、围困。4时52分,云和县消防大队4辆消防车到达现场扑救。接到事故报告后,云和县委书记廖思红、县长丁绍雄等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应急救援,部署事故善后处置。经公安消防和其他干部群众的全力施救,楼内居住的绝大部分人得以逃生,但仍有4人不幸遇难。在消防部门的奋力扑救下,6时许火势得到有效控制,7时大火基本扑灭。

事故原因:

起火建筑由东起第一直一层北侧店面内架空动力铝导线西端短路起火,引燃距东墙1.2米至4.16米,距北侧卷帘门3.55米到5.5米范围内橡胶轮胎等可燃引发火灾。

事故处理情况:

源文件:01_火灾事故报告/2009/2009_云和县2.17较大_2·17_较大_火灾_调查报告.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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